卖月亮惹来的悲剧:这是不是人民在流血?
卖月亮惹来的悲剧:这是不是人民在流血?
2003年8月2日,建军节刚过,贵州省纳雍县政法委书记胡国祥就直接一声令下,将该县老凹坝乡果比村的五位村民以打击黑恶势力的名义,以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刑事拘留,关进了纳雍县看守所的大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漫长的牢狱之灾。
那么,这五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到底犯了什么大罪,背得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样的罪名呢?
事情还得从该村的大龙井煤矿说起。几年前,贵州省织金县老板王祥志决定到该村投资兴建大龙井煤矿。当地两个村民就将该村所有的一片荒山“买”给了煤矿。在当地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煤矿开始了自己的生产。见煤矿无端占用本村土地,村民于是推选村民彭其辉等五人和煤矿交涉。但煤矿不理不睬。村民告到乡政府,经乡政府多次调解,煤矿始终认为自己有合法的所有权而不肯给该村任何补偿。最后,乡政府也只好听之任之。村民无奈,只好开会决定将进煤矿的道路挖了一条小沟,以促使煤矿正确解决实际上的霸占果比村土地问题。但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这是捅了马蜂窝。8月2日,老凹坝乡政府出面,“邀请”该村五位村民代表到乡政府“谈判”,说是要彻底解决土地争议问题。村民以为这次自己的行动收到了效果,就兴冲冲的跟着乡领导来到了乡政府。那知道刚下车,就被等候在那里的公安人员全部拿下,并于当晚凌晨三点办好了一切手续,送到了纳雍县看守所的大牢。
据办案警官解释,这是政法委书记胡国祥亲自下令抓的人,请当地村民理解他们,他们只是奉命行事。
那么,原本一个小小的案子,政法委的大书记为什么这么关心,并把这件事上升到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度,直接下令抓人呢?
我们初步掌握的情况只有这些:胡书记,织金人;煤矿老板,织金人。据当地人民证实,他们之间走得很近。至于是否有官商勾结,是否有领导参股投股行为,是否有行贿受贿那些事,需要司法机关的深入调查,我们不敢妄言。
在此我们只作一些法理分析。
首先,我们先不说集体的荒山是否会变成个人所有。我们只是说程序,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村民以外的人用于非农建设,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就应该经过村民会议多数决定。该村村民对此毫不知情,一开始就证明这转让是非法的。这是一个转卖月球的事情。我十块钱就可以把月球卖给你。
其次,在本村所有的土地上挖一条小沟就构成黑社会组织犯罪吗?我想当然不是。所谓黑社会组织,不会只因为一件事组织起来,也不会只犯过一个案子(在本村所有的路上挖一道小沟,几镐土就填回去的事情)。
再次,乡政府以解决问题的名义把村民骗到乡政府,这是不是有悖与建设诚信政府的主旋律呢?难道村民真的是黑社会吗?如果村民是黑社会,他们会轻易地就上了政府的骗,去参加政府所谓的协调会吗?
但是,不管怎么样,五位农民踏踏实实地在牢房里关着。他们是该村最德高望重的人!其中有两位是年近花甲的老人!他们踏踏实实地当了一辈子农民,到了七十岁,一夜之间就组织了自己的黑社会组织!我们现在担心的是他们会不会在牢房里被折磨至死!如果他们是胡国祥的父亲,他们会被当成是黑社会吗?我们诅咒那些专权枉法的太上皇。
这是否称得上人民在流血?对此我们是否应该无动于衷?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我们到底为了谁的利益?社会主义革命的万千英雄,他们的牺牲到底是为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