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都为稻粱谋? ——谈谈“专利权制度”、“著作权制度”
美国总统林肯曾说过这样的话,“专利权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据说正是因为美国的专利制度鼓舞了美国人的发明创造,使得美国的科技水平突飞猛进,终于成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科技大国,从而也成就了美国的“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地位。
科技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嘛,这无法否定。在科技异常发达的今天,甚至每个普通人都能明确地亲身感受到科技的力量。然而,和科技、思想密切相关的专利权制度、著作权制度是不是就是永恒合理的呢?我认为恐怕未必。
专利权制度、著作权制度是为了鼓励创作和发明创造而制订的,也许它们的制订也确实促进了科学技术和人文创作的发展;也许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是“著书都为稻粱谋”。但是,许多人都忘了提出这样的设问:科学技术和人文创作的终极关怀又是什么呢?我想除了反动派,谁都不会否定这样的回答:是为了人类、为了大众谋利益、谋幸福。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最终都是属于人民的,从本质上来讲,脱离了这一终极关怀,一切都是荒诞、可笑、错误的!科技可以造福人类,科技也可以毁灭人类,全看它被用于何种目的,全看这种目的是否符合人类的终极关怀。例如,人类利用原子裂聚变理论,可以创建出为人类发电、给人们带来方便的核电站,但也可以制造出可以毁灭人类的原子弹、氢弹这类核武器。
专利权、著作权制度其实是与科学技术和人文创作的终极关怀相悖的,我认为原因在于它的本质是知识的私有化、资本化。资本家采用被申请了专利的新技术,资本家节省了生产成本、取得了更高的利润,新技术专利申请者获得了专利费,工人却因为自己的劳动被新技术排挤而失业。本来应该用来解放人类繁杂劳动的科学技术却剥夺了资本制度下的工人的生存权,可见在资本制度下专利权制度并不一定就是件好事情。
对于科技而言,没有专利制度就一定不行吗?毛泽东时代并没有所谓的“专利制度”,然而那时的许多知识分子用自己的知识为国家、为人民服务,同样创造出了许多科技的奇迹,例如人们熟知的“两弹一星”。“两弹一星”辉煌成绩的背后是许许多多科技工作者任劳任怨、默默无闻、不计报酬的付出,他们是为新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默默付出的为人民服务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脑力劳动者,他们和许许多多新中国的普通劳动者一样地可敬。试想一下,如果那些科技知识分子在“两弹一星”工程中,在研究中每突破一个瓶颈,每取得一点进展,每获得一点成果,就伸手向国家要钱、要好处,那么在那时“一穷二白”的中国,还会诞生“两弹一星”这样的科技奇迹吗?
恩格斯说过这样的话,“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如果说在文明时代的怀抱中科学曾经日益发展,艺术高度繁荣的时期一再出现,那也不过是因为现代的一切积聚财富的成就不这样就不可能获得罢了。”而所谓的专利权、著作权制度所要保障的正是科技知识分子的“鄙俗的贪欲”,希图他们在这种贪欲的驱动下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智;如果说这样可怜的“鄙俗的贪欲”都可以驱使人类取得如此炫目的科技成就,那么未来解放了自身、拥有崇高理想、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真正的人类将会焕发出多么光辉灿烂的巨大的能量啊!
当然,虽然从终极意义上来说专利权制度、著作权制度不尽合理,但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知识即使资本化也并不特别可憎,这不是那些赤裸裸的所谓的金融资本、地产资本之类可同日而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