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阶级”是我国公知精英们最厌恶最忌讳的一个词。他们最反对别人说“阶级是客观存在的”,“吾本真人”就此专门写了一篇批驳文章,题为《“阶级客观存在”论》。批驳的架势不小,但缺乏证明,显得苍白无力。
“吾本真人”说,“阶级的划分是从《资本论》问世而出现的。”“它的表述是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但这是社会发展的大方向,不看实际照搬其理论就是教条主义的。”这里,他亳不客气的把认为“阶级客观存在”的不少人都打成教条主义者。他还强调说:“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已经消灭了阶级,但有不少人固有阶级斗争观念,认为虽然没有划分阶级但阶级是客观存在的。”他否定“阶级客观存在”的理由是“我国现阶段已经消灭了阶级"。请问,这个理由的依据在哪里?
列宁说过,毛主席也说过,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列宁还强调,由于小生产者的存在,还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这就是我们认为“阶级客观存在”的依据。我们还有一个依据,就是我们党现在不提“阶级斗争为纲”,但从未否定过阶级斗争的存在。《宪法》也好,《决议》也好,邓小平等领导人的讲话也好,始终没有改变“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的重要提法。81年《决议》中还明确指出:“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既然阶级斗争依然存在,阶级也就理所当然的存在。没有阶级,哪来阶级斗争?这里所列出的证据,都有力地证明了“阶级客观存在”论。“吾本真人”胡诌,“我们现在已经结束了阶级斗争”。这是公然与《宪法》、《决议》唱反调。真是胆大包天!
“吾本真人”指责说:“在他们眼里只要社会上人的地位贫富不同就会存在阶级的不同”,“所谓的‘阶级是客观存在的'这种观点不过就是社会上人的地位不平等而已。”好一个“地位不平等而已”!说的多轻巧,“地位不平等”在他眼里只是“而已”,根本不值一提。他还认为“有官有民有穷有富,这本就是社会中的自然现象,根本和阶级扯不上半毛钱关系。”这简直是胡说八道!要知道,“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语)也就是说,地位是决定阶级的最主要条件。“社会上人的地位不平等”不是“而已”,更不是“根本和阶级扯不上半毛钱关系”,而是与阶级有极大的直接关系。奴隶社会中的奴隶主和奴隶,封建社会的地主和农民,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和工人,二者的地位极不相同,始终处于剥削和被剥削、压迫和被压迫的不平等地位。剥削者可以占有被剥削者的劳动,成为了富人。而被剥削者的劳动被剥削者占有,成为了穷人。“有官有民有穷有富”决不是“社会中的自然现象”,而是出现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造成的。关于这个问题全国人民哪一个不知道不懂得?公知们的忽悠能糊弄人吗?
事实上,各个阶级有各个阶级的本质特征。阶级存不存在,是由具不具有阶级的本质特征决定的。社会生活中的人,只要具有这个或那个阶级的本质特征,阶级就存在。你承认它也存在,你不承认它也存在。比如资产阶级,它的本质特征是一有资本即占有生产资料,二是通过雇佣劳动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具有这个本质特征的人,就是资本家,属于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的本质特征,就是除了能出卖的劳动力之外,其它一无所有。具有这个本质特征的人就是工人,属于无产阶级。现如今存不存在阶级,用这个本质持征一对照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比如党内出现的贪腐分子,他们就是党内的资产阶级。他们利用地位和权力,通过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侵呑国家即全民的大量钱财,成为了千万亿万富翁。这个事实你能否认吗?再比如那些黑心的私企老板,通过制毒贩毒、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卑劣手段占有别人的劳动,敛取大量钱财,成为了千万亿万富翁。这个事实你能否认吗?
总之,“阶级客观存在"不是人为认定的,是由客观事实决定的。只要用阶级的本质特征一对照,就能断定“阶级客观存在”。同时,《宪法》和《决议》也明确表述“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也就肯定了“阶级客观存在”。公知们再有能耐,能否定“阶级客观存在”这个板上钉钉的客观事实吗?该歇一歇,不要白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