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反腐与资本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芸芸众生的一切作为都逃不过一个“利”字!这是物性使然,本无可厚非,然而,利有公私之分,并且公利、私利常常发生冲突,人的好坏也从此分出,好人都是为公,坏人一定为私。这就是判定人物好坏的一个标准,我认为这一标准是基本固定的,可以说适用于一切社会。
在中国古代,包拯、海瑞、范仲淹一类以清廉闻名的封建官僚受到人们的尊敬,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不就是因为他们“公而忘私”的品格吗?虽说他们的“公”只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公”,而不是真正的“天下为公”,然而在那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的作为客观上也给底层的老百姓带来了一些好处与希望。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不能过于苛求,这些清正廉洁的封建官僚比起那些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大部分封建官吏来说是值得肯定的。
到了旗帜上写着“社会主义”的今天,理论上,当代的官员、“人民的公仆”就更应该以“为公,为人民”的标准要求自己;原则上,在普通公民中也应该是一种比着为大众作贡献的社会氛围。可事实情况是:当今的社会,人们奉行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类的哲学,每个人都活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是哪一个人如此,哪一类人如此,哪一部分人如此,而是几乎所有人都如此。既然是社会现象,那就不是个人的品格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如今的社会被资本充斥了每一个角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一切都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生活在这个社会之中的现实的人又怎能不身不由己地随着社会的波涛起伏呢?在社会的海洋中,谁会在意那些微不足道的个体的爱憎、荣辱、取舍呢?就算你不愿随波逐流,也不会丝毫改变社会的走势,等待你的就只有被淘汰的命运,这样,你的行为方式又怎能不被由这个社会存在所决定的社会意识所左右呢?
一个社会的社会意识是由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而不是由国家的官员提倡的。腐败的出现固然有官员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却要从这个社会中寻找。“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固然并非不重要,但官员的腐败并不是这个自私自利社会的症结所在!就算反腐反到一个贪官都没有的程度,到那时的“清廉的官僚系统”还不是为“资本”服务的官僚系统吗?统治社会的并不是贪官,而是“资本”!贪官不过是用资本的运作方式来经营自己手中权力的“权力资本家”而已。“资本”是私有制度演进、发展的最高峰,“唯利是图”是它的本性,它是当代社会一切罪恶的总根源!只要这个社会还被“资本”统治,就不可能杜绝“自私自利”和“拜金主义”,在这样的社会下,勉强地喊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之类的口号只会让人感到驴唇不对马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资本”就是为私,“社会主义”则要求为公,此消则彼长,彼消则此长,这两者是绝不可能长久地处于一体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