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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要正本清源,治标更要治本

火烧 2022-09-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文艺领域问题,强调正本清源,治标更要治本。分析文艺重要性及艺人地位,指出明星光环现象与社会影响,呼吁理性看待文艺与从业者。

  这两年在文艺领域可谓“精彩不断”, 不断有一些演艺明星因各种原因翻车, 但无论是法律制裁还是道德评判, 其实对整个文艺领域的影响还是有限的,只是在曝光之后社会才去面对。一阵喧嚣过后,这些,能改变些什么?能改变多少? 可以说这些只是“治标”,而没有“治本”!本文选择几个问题来谈一下。

  一、文艺的问题

  文艺的问题要治本,首先需要厘清几个问题, 文艺是什么? 文艺的意义作用是什么?  这问题很大,笼统简单来说,文艺本质就是满足精神需求的某种比较抽象化的文化活动,一般主要就是各种抽象表达的东西,包括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等,文艺活动含有娱乐、消遣的性质,但层次比简单 庸俗的娱乐消遣会高一些。

  文艺重要吗? 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国家,可以说,文艺既重要也不重要。

  说文艺重要,对个人来说人们需要文艺,需要娱乐和消遣,无论什么形式、什么内容,都是人们的一种精神需要,社会越是文明发达越是这样。对社会国家来说,文艺是一种精神意识和软实力,有其自身和自身之外的影响力。所以,有时人们会比较在意文艺, 也许正因为此,有时会觉的文艺挺重要的。

  说文艺不重要,是因为文艺只是精神需求,这种需求并不是生存生活离不开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人们的安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以及吃喝拉撒,柴米油盐等等, 这些都远远比文艺 比欣赏唱歌跳舞更重要,不是吗?  对社会国家来说, 假如,一个贫穷 衰弱  受人 欺凌的 国家民族, 文艺 再强 再繁荣 又有多大意义?相反恐怕还会起负面的  麻醉作用。

  所以,可以这么说,文艺的地位以及重要性,其实是有限的,需要被理性、客观、合理的对待,文艺需要被摆正位置。

  二、艺人尤其是明星艺人的问题

  文艺的地位以及重要性,就决定了文艺从业者的地位以及重要性,两者一般应该是相对应的。所以,文艺从业者也应该被理性、客观、合理的对待,也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文艺,尤其是文艺从业者的地位没有被摆正, 很多时候其影响力被拔高 被扩大了,这是不正常的一种现象。 一直以来,整个社会 有意无意的、略带盲目的拔高艺人尤其是明星艺人地位,塑造其光环。不可否认,艺人很多都是有文艺专长的,尤其是一些明星艺人,有天赋有特长,在演艺方面是优秀的,所以人们喜爱、关注,社会方面尤其是媒体也喜欢报道追捧,于是就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好像他们什么都好、各方面都很突出,于是就有意无意、有形无形的被打造成了一种所谓的 “明星偶像 ” ,并且产生了一系列的明星偶像效应。但是,这看起来习以为常的现象真的靠谱吗,真的是人们需要的吗?

  过去旧社会 一些有钱人喜欢捧角, 一掷千金,使得一些明星艺人看起来收入也很高也挺富裕挺有地位,其实那只是个别少数人的追捧,金钱带歪了风气,给了明星艺人超出自身应有价值之外的东西,但其实那种情形、那种社会风气反而骨子里是最看不起艺人、最贬低艺人的,本质上只是拿艺人当消遣的玩 物,一切得看有钱人的喜好。所以,那种风气还是不要有,无论是对文艺表演还是艺人自身,都应回归正常的、正当的价值定位, 艺人应该以面向大众的艺术劳动来体现价值,而不是以投机 钻营小众群体的感观喜好来体现价值! 观众可以感性的欣赏文艺作品,但对待艺人应该尽可能保理性!

  本质上,艺人以及明星艺人,其实他(她)们只是人群中在文艺方面有特长的一类人,仅此而已。或者说,对社会国家来说,他们仅仅是从事文艺工作的劳动者,他们有劳动者的付出,也有劳动者的收获,因为文艺传播的特性,他们有比其他行业、其他工作更高的知名度和更多的关注度。但是,一直以来,艺人尤其明星艺人,他们的收获和荣誉、利益,好像与他们的付出、自身才能和实际价值并不成比例,这是不正常的!当然,公平来讲,有些并不全是艺人自己的问题,而是社会、价值观、行业圈子 等多方面的的综合因素造成的。

  三、媒体的问题

  是什么造成了那种不正常的现象? 这和媒体有很大的、直接的关系,特别是电视台媒体。文艺与媒体有着天然的关联,谈文艺的问题自然离不开媒体的问题。 艺人的演艺需要各类媒体作为平台,艺人的露脸曝光提高知名度、抬升身价,也需要各类媒体的助推,特别是电视 媒体,还有资本 控制下的其他各类媒体。 如果媒体只是正常的播放艺人有文艺专长的节目,这是媒体正常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对艺人工作劳动成果的展示,这是正常的。

  但是,我们的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往往喜欢弄些超出正常文艺节目之外的“泛文艺”的东西,比如,去年被点名的 那几个卫视 的过度娱乐化的 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明星艺人的娱乐化参与,这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常的参与。 那些电视台的初衷,有多少是为了文艺事业繁荣,又有多少是为了自身的收视率或者出于自身的喜好,我们不好肯定的说,但是,客观上,这对于社会的正常良好的文艺氛围、对于正常的文艺发展、对明星艺人的自身的理性价值定位、对观众尤其年轻观众的教育引导,恐怕没多少正面意义,反而起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过度娱乐化的问题显而易见,已经被警示, 但是电视媒体的其他节目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与过度娱乐化其实 “异曲同工” !但却仍没有引起 主管部门 以及公众的重视。 比如,看到有些电视里的各种节目,讲文化的、讲历史的、讲文博的、讲科普的、讲医疗保健的、讲各种故事的等等, 做节目就做好自己的节目就行了,如果真想请些外人嘉宾什么的参与, 可以请些该领域的合适的专业人员参与,或者这些领域的爱好者、热心观众也可以,但是,你非要请一些明星是什么意思? 是什么初衷?  明星,唱歌好的演戏就一定好吗?演戏好的唱歌就一定好吗? 演戏唱歌都好的,他懂文化吗?懂历史文博吗?懂科学吗?懂医学保健吗?有民族 家国 情怀吗?  他们在那些领域也很擅长吗?更重要的是,他们对那些真的有兴趣吗?他们真的喜欢热爱他参与的那些节目领域吗?  答案恐怕大多是否定的。那你 干嘛还非要请 本来八竿子都打不着的 那些明星去参与呢 ??

  那些 电视台 做节目的却非要 那样去做, 也许他们是想借助所谓的 明星效应 来提升收视率,或者是出于编导 编辑们自己的喜好,或许是与明星们 互相利用而已! 但是,这么做 对于节目质量的提升有多大意义? 观众真的买账、真的喜欢吗? 都不一定,很可能恰恰相反! 做某一类节目就老老实实做好某一类节目就行了,纯粹一些不是缺点、没有坏处,好不好关键在于节目本身的质量是否过硬。  真正喜欢看那类节目的观众,是不会在乎有没有所谓明星参与的,相反,真正关注那些领域、喜欢看那类节目的观众,其实是希望那类节目能更纯粹一些、更专业一些、质量更高一些, 而不是更花哨一些、更浮躁一些、更非专业一些,更不是非要在专业领域的节目里去看所谓明星去参和 去唱个歌、跳个舞!  那么做往往是那些编导 编辑们 自以为是!

  同时,媒体 这样做 也间接、有意无意、有形无形的抬高了明星艺人的身价,让他们以为自己凭演艺出了名,除了文艺娱乐圈,还可以跳出文艺娱乐圈,还可以在整个媒体懂不懂的都可以去抛个头露个面,可以处处风光无限,这其实是给了明星艺人一种 “虚荣感”!这对于艺人自身理性定位是不利的,其实误导了艺人自己, 同时也误导了本应有的认真纯粹的社会风气 和正常的文艺氛围。日积月累,长此以往,明星艺人难免飘飘然,社会风气也在无形中受影响被带歪,长期处在不正常的环境氛围中,某些人和事又岂能不出问题 ?这才是文艺需要治本的所在。 在这方面, 央,视,有时候 有的节目,可叹 没起了示范的好作用。

  四、所谓的 “明星效应 ”

  有时不光是媒体的推波助澜,整个社会都存在类似的现象。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 前提是因为有一种所谓的“明星效应”或者叫“偶像效应” 的存在,其实很多时候,这种效应更像是一种 “泡沫效应”,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与文艺的广泛的传播特性有关,但更多的恐怕还是人为的因素,会增加这种有些反常的“泡沫”效应。

  比如明星做广告代言,  商品或服务的优劣好坏与 是否明星代言有啥关系? 逻辑上讲应该没啥关系。演艺明星一般只懂演艺, 他们对各行各业了解吗?他们真的懂所代言的商品或服务吗? 恐怕都是否定的。 不知究竟有多少人买东西是冲着明星做的广告去的,恐怕大多数消费者购物,不会仅仅只看是否明星做广告代言,即使一时是因为明星代言,恐怕终究还是得看商品或服务自身的品质如何。

  那为啥很多企业会热衷于明星代言做广告呢,也许就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的某种 所谓的 明星效应,借名营销,或为了证明自己财大气粗,能付得起更多广告代言费而已。 但是,这种所谓的“明星效应”,也许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对社会来说弊大于利,总体是负面的,有些企业为了利用这种 明星效应, 付出了更多的广告费,等于增加了更多的成本,但是这种成本却不是研发成本,对于企业来说,这对于产品质量 对于创新,究竟是否合理 是否合算,这是个问题。  何况明星 一旦出事 翻车,肥皂泡破了, 恐怕连代言的商品 也会给一块带沟里。 看看某些 明星 翻车后 ,急于终止合作 撇清关系的商家 反应有多快!

  还有,以前很多财大气粗的 房产开发商以及其他一些大企业, 搞庆典,开楼盘,总爱请一些明星艺人助阵。 你要真请他们唱歌 跳舞也就算了,也算他们的本职专长, 可有些纯粹就是走秀,去走一圈露个脸,拍拍照,看起来很热闹,有人出钱有人得利,可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利用这种 明星效应, 究竟对企业自身发展有多大实际意义,恐怕需要仔细盘算。 对文艺氛围、对社会风气有什么不利影响,恐怕更需要仔细盘算!

  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这种事情是明星或公司与企业的一种合作,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国家也不好直接干预, 假如直接禁止明星代言做广告好像也不现实,好像有些过激了, 但是,国家 还是应该有所作为,至少可以提倡理性的消费观念,打造对待艺人尤其是演艺明星的“特殊但又普通的”职业观念,营造更广泛的、更高级的“劳动价值”氛围 !同时,在一些方面,国家 主管部门是可以 尝试 制定一些规则的, 比如大幅提高对艺人尤其是明星艺人的税收标准,遏制 一些明星的不合理 合同霸权 ,防止出现一部影视作品的成本盈利都被明星个人占有过多, 防止造成文艺领域的某种 垄断行为,那样不利于竞争发展和提高行业整体能力水平。 总之,在对待文艺领域以及 明星效应方面, 国企可以起一些正面带头作用, 国家管理层面 能够管的应该积极介入,暂时不好介入的, 也可以靠间接的政策和宣传去积极引导,治标更要治本!

  有时候有些明星也会做些公益活动,公益广告什么的,这也可以算一种正面的“明星效应”,不管怎样 做了总比不做要强一些。但是,这种所谓的 正面的明星效应,比起更多的负面的“明星效应” ,感觉可以忽略不计,好像对社会也不会有啥损失。

  五、 迎合与引导的问题

  文艺是表演展示给人看的,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自然需要了解人们的喜好,这是文艺领域对观众及社会喜好的一种“迎合”,同时,文艺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选择性, 文艺领域也会对观众以及社会喜好有一种“引导”。

  在迎合观众满足观众文化需求方面,  文艺领域包括演艺娱乐圈都有自身的属性和自身的发展特点,文艺生存在哪个时代就得适应哪个时代,否则难以为继,这是文艺和文艺从业者所面对的生存选择。同时,文艺还应该更多的肩负起文艺职业的职责和道义,需要提升对时代、对更广阔的世界的认知,简单说不要无知、别太任性,更不要 自以为是。

  比如去年有所谓搞美术的,还有什么模特, 弄个 咪咪眼,还是教科书的插画,到底是在迎合什么人的审美? 迎合什么人的艺术需求? 反正肯定不是在迎合中国最大多数普通大众的审美眼光和艺术需求! 那么,那种艺术在中国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何在?  也许人家本来就不在乎在中国的生存价值和意义吧,人家更在乎的是洋人 的喜好 ……, 不过,要丧失了自身应有的原则立场和艺术价值,恐怕也很难真正被别人认可,充其量只是被利用的或者盲目跟风的艺术傀儡而已!没有独立的艺术人格和艺术价值观,所谓艺术创新 更是无从谈起! 其实,眯眯眼 的问题只是个公开的、比较显眼的例子, 在文艺领域, 如果仔细去扒,其实这种情况、这种现象是不同程度存在的,是不少的!

  除了文艺自身的迎合与引导,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文艺展示平台的相关联方即主要是各类媒体,他们所展示的出来的给人看的那些 “文艺” 对观众以及社会的迎合与引导。 这里仍然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前面谈到的媒体问题和明星效应的问题。 比如粉丝 追星, 站在个人的角度来说,其实喜欢某个明星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大多数喜欢明星的人基本都能保持相对理性的对待。 但就像普通人喜欢某个人容易陷入其中,容易爱屋及乌,容易感情用事容易被蒙蔽双眼,普通人对明星的喜爱也一样,会自觉不自觉的受其影响,容易追星 过度,特别是一些少男少女 年轻人,阅历浅,心思简单,有热情容易过激,容易陷入其中。  这属于负面情绪,不过即使某个人或极个别人这种情绪比较强烈,影响也只限于个人,对社会来说也没什么大的影响。但是,一旦这种个体的 负面情绪 集聚起来或被放大,就会发酵 成为一种比较大的 群体的 负面情绪,就可能成为了一种 社会情绪,造成社会 影响。 所以,这种过度、过激的 粉丝心理和追星情绪,按理说是应该被尽量抑制的,应理性引导,不能给其发酵、扩展、放大的机会,这是保证文艺健康发展,保证社会正当文艺价值观的需要!

  但是, 我们的媒体,很多电视媒体, 特别是一些资本控制下的媒体,为了自身的利益流量,为了打造所谓的明星人气效应,却反其道行之,积极甚至无底线的迎合 个别粉丝的 过度追星情绪,用各种手段造势,甚至有的还造假、谎言欺骗、粉饰光环等等,这就变成了一种被扭曲的、不正常的、不该有的明星效应。 这不是在 教育 挽救粉丝、不是理性的引导粉丝,而是在利用粉丝的那种负面情绪来为自己服务,谋取自己的利益,长此以往就会助长相关的负面的社会风气,会误导很多年轻人 。 就像去年吴亦凡的例子,那些 受伤害 的年轻女粉丝,她们为自己的盲目无知付出了代价,其实,她们也是整个社会 不正常明星效应的受害者!

  而电视媒体在其中扮演了负面的角色, 前面说过 电视台 媒体的问题,盲目让演艺明星参与节目,搞“泛文艺”的节目形式,这也在无形中是对 明星粉丝们的 感性负面情绪 的一种迎合和引导, 这样除了让那些明星自己和粉丝们都更加膨胀、更加飘飘然,还能有什么正面积极作用? 对社会的正当劳动职业价值观有什么益处? 都没有!   我们的电视台  应该都是 国有单位,理论上也属于宣传媒体领域的 国家公器 ,而身在其中的 某些人,为了追求自己节目的收视率或出于自身喜好,却不考虑 电视媒体应该有的 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有意无意的搞些错误的、不当的迎合与引导, 等于是在“公器私用”!  不但让自己跑偏了,也推波助澜 带歪了社会风气!

  社会风气一旦形成, 是很难改变的, 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 一直以来,我们的社会对于文艺、文艺从业者、明星艺人,并没有多少理性、客观、正当、恰当的舆论引导,相反,各种不恰当的或不正常的迎合 误导却不少。  明星的随便的无关痛痒的事,都能上热搜,总想千方百计保持热度,总想引导人去关注他们,虽然普通人可以只当看个热闹,不过经常把这当成热搜热点,其实是既无聊又浪费公共资源,对社会能有多少正面的积极意义? 好像没有。

  这种不正常的 明星效应,不仅对社会有负面影响,对文艺行业自身的影响恐怕更甚!某些本不该有的、刻意营造的、浮华的明星光环, 会有意无意的刺激到 文艺领域内的其他的普通文艺从业者 ,容易刺激一些普通艺人 去使歪劲 不择手段逐名逐利, 容易带歪整个行业风气,这是极不利于 文艺行业健康发展的。 实际上这种情况恐怕一直都存在着,恐怕有些早已成为行业所谓的“潜规则”,只是 有些人乐在其中,有些人视而不见,有些人放任自流。 同时, 这也会带歪那些本来 有特长、有兴趣、有志于从事文艺行业的年轻人,本应是怀着比较纯粹的美好梦想的入行者,面对现实 却经不住诱惑把追逐名利当成了入行 的初衷和动机, 经不住现实名利的考验,所谓 文艺理想的初心  恐怕早丢掉了。

  总之,我们都希望有文艺事业能健康发展,能看到更好的文艺作品,但是如果没有好的土壤环境,如何能长出好的作物? 文艺领域的问题是存在的,解决问题应该要治标又治本,问题真正解决了才能出真正好的作品。(本文所说的明星艺人问题其实对某些非文艺领域的名人也部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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