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十和八十年代《人民日报》揭露的几次剽窃抄袭事件
【一】
人民日报1951.08.16第3版《评投机出版商的投机出版物》
龙恭
现在有个别投机出版商,也有一些糊涂“著作人”,因此,就还有不少投机、糊涂“著作物”出版。要问这些出版商和“著作人”有什么本领,那是很难回答出来的。似乎抄抄剪剪是他们唯一的本领——可惜,连抄也抄得不妙,剪也剪得凌乱。这些“著作”常常号称“马列主义”的——为什么要号称马列主义呢?大概是决心要把马列主义搅得乱七八糟吧!
新潮书店在今年七月出版的“社会科学初级教程”就是这样一本可笑的“著作”。要批评这样的著作的理论错误,那是多余的事。我们且举几个例,看它的常识程度如何吧: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发展分成二个阶段,社会主义阶段及共产主义阶段。”(一○一页)“同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国家’,英国和美国,美国和法国,英、美和现在东欧的新民主主义波兰、捷克等国,也有本质上的差别。”(七六页)
这是什么“著作”啊!一本洋洋十几万字的“教程”弄不清小学生也能弄得清的问题,这不是太过于荒谬的事情吗?
“这种独裁专政(按指新民主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付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九三页)富农“剥削雇工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所以富农也带有封建剥削。”(三八页)显然,这位作者是不懂得什么叫做剥削或封建剥削的。
“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资产阶级的两重性和他的两面政策,中国社会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确定了中间势力的地位。”(四四页)大约作者对于中国有多少人口也是不清楚的,不然,为什么把占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看成了“中间大”呢?
“毛主席提出了以弱敌强,以被动对主动,以分散对集中,以农村对城市(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的战略方针。”(一一五页)作者是从那一种军事书中得出这种奇怪的结论来的?“以被动对主动”这是什么战略方针呢?“以分散对集中”的说法也是片面的,这又是作者抄书抄得不完全的!
“他(按指毛主席)对那些急性的国家消灭论者说道:‘你们不是要消灭国家权力吗?’……”(一○三页)这里是把书抄反了,它把人家问毛主席的语意抄成毛主席问人家的语意了。
有这样的一句话:“金属工具时代由石器过渡到金属工具时代。”(十二页)这种不通的文字出现在一本称为“教程”的著作中,是多么奇怪的事!
“名符其实的中华民国”(九一页小标题)——原来我们现在竟还是“中华民国”,这不是荒谬透顶了吗?
我们应该向这样的“著作家”和“出版家”提出郑重的警告:请不要为了区区的稿费和利润而狂妄地歪曲社会科学和国家政策,而肆无忌惮地欺骗读者!
编者按:新潮书店开设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一○七号,是一个典型的投机出版机构,所出的书很多是草率拼凑而成的。例如该店五月出版、凌大挺著的“法帝侵华史”就是一本无知的抄书匠的作品;七月出版、维灿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学习资料)”所收集的材料,差不多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转抄商务印书馆本年四月初版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参考资料”,实际上是一书两印。对于这样只知牟利、贻害读者的出版商,出版行政机构应该加以干涉,正当的出版家应该耻与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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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民日报1951.08.25第3版《不能容忍的粗制滥造现象》
邹可
最近我们读了新潮书店出版的许多新书,发现没有一本不是粗制滥造的。这证明人民日报八月十六日所载《评投机出版商的投机出版物》一文所批评的该店的投机作风,的确是非常严重的。以该店所出版的《列宁语录》(钱实甫编)为例,这本书就是随意抄摘列宁的个别词句,加上极不相称的章节标题。作者在序文中还要说“最科学的方法不外是最机械的方法,也可以说是最呆板的办法”,并自称他这种编书的方式:“古人早已在作,近人更其重视”。读之令人愤慨。又如《新财政学教程》一书(粟寄沧著),虽然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外衣,但其中内容有许多原则性的错误。如说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是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以外的独特的社会经济形态,并谓资本家占有私人资本,也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表现。
该店出版的翻译作品,也极尽偷窃的能事。如该店出版的《斯大林论辩证法为革命行动的方法》(张新译),《联共(布)党是苏维埃社会的领导和确定方向的力量》(胡沙译)及《联共(布)党史是行动中的马列主义》(胡沙译)三书,其中第一本书是完全从中华书局出版的潘朗译本抄来的。第二本是抄自《学习》杂志出版的《学习译丛》第一辑《联共(布)党史是行动中的马列主义》(波斯别洛夫作),第三本是抄自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苏联政治学校教材之九《苏联共产党是苏维埃社会的领导与指导力量》。后两本书还故意换了个书名,把第一本书的内容,装在第二本里面,使内容与书名不一致。更可恶的是“译者”大概是为了使别人不易发觉起见吧,竟不惜把原作的内容一段一段的删去或随便更改。这样作法我们实在不能容忍!
据说该店的投机书籍,居然很有销路。例如该店出版的《人民大宪章》一书(也是乱抄乱剪的东西),不到一年,便销行七万册,再版八次。这种出版商和“编著人”,实在是太对不起人民了。因此,我完全同意人民日报的批评,对这类投机出版商,有关机关应当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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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民日报1955.12.24第3版 《评华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
丁伟志、李学昆、高禹
[略——]
一、公开的剽窃
这部标明华岗“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不是没有特色的,剽窃是它最大的特点之一。根据我们初步核对的结果,全书五百多页的篇幅至少有四分之一是逐字逐句、成段成章地从别人的作品中剽窃下来的。这种剽窃是如此不加掩饰、毫无顾忌,看来华岗好象根本不懂得这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劳动果实的犯罪行为。
华岗“著”的“辩证唯物论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基本上是依据苏联高级党校一九五一年教材“辩证唯物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以下简称“教材”)一书写成的,他从这本书中偷来的东西最多。在华岗的“大纲”中,有些章节几乎是一字不易地从“教材”中剽窃下来的,第五章第二节“不可知论的阶级本质”和同章的第五节“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参看“教材”下册一六九—一七七页、二二五—二三五页)。这两节中可以说没有一点是华岗自己的创作。在华岗的“大纲”中还有更多的篇幅是从“教材”中节录下来的。属于这一种剽窃的数量很多,差不多每一章都有。比较集中地存在于以下一些章节中,即:第四章的二、三、四节;第五章的三、四节;第八章的第一节;第九章的第二节等等。在这些章节中也掺杂有华岗自己的“创作”,但是这种“创作”无非是对抄袭来的文字作些许注释,或者是更换个别字眼而已。让我们从华岗的“大纲”和苏联高级党校教材中各找出一段来对照一下:
“感觉和知觉,如列宁所说的,是意识与外界的真正直接的联系。它们只在感官感受外界这种或那种对象的刺激时产生,在对象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可能性消灭时消失。然而,如果说没有对象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就不可能有感觉和知觉的话,那末,虽然不直接地知觉对象,却可能有观念。观念是在对象(这一对象在人底记忆中尚保存着它的形象)的过去的知觉的基础上产生的。例如,看见过工会大厦的圆柱大厅和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的尖塔的人,当他不直接感知它们的时候,可以再现出它们的形象。”(“教材”下册一九六页)
“感觉和知觉是感觉器官和外界对象的直接联系(这句话是因为华岗不懂得或者有意歪曲列宁的话而抄走了样——引者),它们只在感官感受外界这种或那种对象的刺激时产生出来,一到对象作用于我们感官的可能性消灭时就会消失。可是,如果说没有对象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就不可能有感觉和知觉的话;那末,虽然不直接地知觉对象,却可能有表象,因为过去被人感觉和知觉过的对象,可以在人的记忆中保存着它的形象,这样,表象就可以在过去的感觉和知觉基础上产生。例如曾经看见过天安门和中南海的人,当他不直接感知它们的时候,也可以复现出它们的形象。”(“大纲”一九四页。以下凡引自“大纲”的引文,都只注明页数。)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后面一段是前面一段的翻版,在字句上几乎是完全相同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华岗用“天安门和中南海”来代替了“工会大厦的圆柱大厅和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的尖塔”。
华岗除了剽窃苏联高级党校的教材外,还剽窃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哲学讲义,剽窃了国内外哲学家们的哲学论文。例如,华岗把苏联哲学家凯德洛夫所写的一篇论文“论自然界与社会发展中的飞跃形式”(见米丁等著:“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问题论文集”),转抄到自己书里,冒充自己的“创作”,变成了他的书中的第九章第三节“自然界和社会发展中的两种飞跃形式”。又例如,华岗的书中的第十一章“辩证法和形式逻辑”的前六节大量地抄袭了马特同志的论文“论逻辑思维的初步规律”。可怜马特同志的这本一共五十七页的小册子几乎全部都被一段一段地支解开来,化成了华岗的“著作”。(在华岗的第十一章内还从其他著作作了大量的剽窃,如斯特罗果维契的“逻辑”。)
华岗还竟然剽窃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他在很多地方成段地抄录了经典作家的原文,不注明出处,也不加引号,把它夹杂在自己的话中间。例如,华岗的“大纲”第五章第六节和第十章大量地抄录了毛主席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其中只有少数地方用了引号,指明了出处,但是更多的地方却是毫无注释地把毛主席的话和自己的话混杂在一起,于是,明目张胆地把经典作家的原文也归于自己的名下了。
[略——]
【注:华岗,1950年4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创办《文史哲》杂志任社长,同年出版《苏联外交史》、《目前新文化运动的方向和任务》。1951年春,济南华东大学迁到青岛并于山东大学,华岗续任校长兼党委书记,同年出版《五四运动史》。1953年,出版《鲁迅思想的逻辑发展》。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还兼任中国史学会理事、《哲学研究》编委。1955年出版《辩证唯物论大纲》和《辩证唯物论和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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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86.03.06第3版 《张献召剽窃他人著作受惩处》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张献召剽窃他人著作,侵犯版权,受到北京市文化局的惩处。
张献召是河南省叶县农民。1985年4月,他在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了《弃九速算法》。这本书大部分抄袭、引用史丰收的《快速计算法》和河南大学教育系教授陈梓北的《指算法》等,前言、后记也多有引用史丰收书前言、后记的词句。
北京市文化局根据图书期刊版权管理有关规定,决定销毁《弃九速算法》售余部分;已售出的所得全部上缴;没收张献召此书的非法所得,并罚款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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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89.04.02第1版《多一点学术精神》
王清宪
如今逛书店,新书真是目不暇接。时髦的学术著作尤其让人眼花缭乱。“××学”、“××史”、“××论”,丛书一套又一套,像古戏似的,拉出来便是一队“人马”,蔚为壮观。
但是,如果你稍加留心,把属于同类的著作拿来作一对照,便会发现,不少内容雷同,互相抄袭。你抄他,他抄我,也有抄处国的。有的“抄者”在自已的名字后面注上“编译”二字,还算是“谦虚”的(实际这也不妥当,既是编译别人的东西,就应署上原作者的名字,且应放在自已的名字前)。更令人迷惑的是,有不少“学者”的著作,虽系从外国抄来,但在封面的署名和前言中,根本不提原作者的名字,且颇为自得地在前言中自我卖弄一番。不知情的读者还以为,洋洋数十万言的巨著全是他潜心研究,勤奋笔耕所得呢!自然,这些“学者”的著述之后,从不列参考书目和材料出处。
作为学者,应有诚实的学术精神。首先就是要尊重别人的劳动,不管这个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是译就是译,是编就是编,切不可坐收渔利,欺世盗名。作为出版者,不仅要图数量,更要讲质量,把更多有独创的著作献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