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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生意”与“恨国生意”

火烧 2022-08-2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爱国生意’与‘恨国生意’的市场对比,分析两者对国家民族的影响,强调支持有益国家的爱国行为,反对损害国家的恨国行为,同时警惕爱国骗子,维护市场公平。

  我想既然有“爱国生意”,那想对应的也必然有“恨国生意”吧,如果宣扬爱国爱党爱人民赚取点流量可称之为“爱国生意”的话,那以贬低民族虚无历史诋毁英烈以换取西方的那一两座奖项的勾当自然也可称之为“恨国生意”吧!二者孰高孰低,不论动机,只论哪个对国家民族有利的话,大家应该都心里有数吧,可为啥某些人只批“爱国生意”而从不批“恨国生意”,难道“爱国生意”比“恨国生意”还可耻,还是这些人觉得“爱国生意”做不得,“恨国生意”却是可以做的。

  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在市场经济下,“爱国生意”的崛起,抢走了本来垄断市场几十年的“恨国生意”的市场,让“恨国生意”越来越难做,恨得做“恨国生意”的人牙根痒痒,自然大加鞭挞,必如以前某些作家只需要魔幻一下历史就立马得到西方的最高奖项,必如某些教授只需要背几句西方的经典名人名言,就可以把讲台下的学生唬的一愣一愣的,比如某些中介只需口如莲花把彼岸描述成天堂,就有大把大把的国人搭车出国,中介费赚的不要不要的,可是“爱国生意”一来,就揭穿了一切虚幻,让大多数国人不再光顾“恨国生意”,俗话说“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到了今天“恨国生意”已经门可罗雀,你说他们又怎能不恨死这批做“爱国生意”的人。

  至于做“爱国生意”的人动机如何?重要吗?我们更应该看重的难道不应该是这种生意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是有利的还是有害的吗?有利则支持,有害则禁止,不是很简单吗?我们的民族企业照样天天打民族牌,难道我们就因为他们赚钱了就要讥讽它?抵制它?除了那些媚西分子有几个人会这样做?不会,因为我们都知道民族品牌的崛起有利于中国经济,对国家对民族有利,我们当然要支持,不会因为他们做了生意赚了钱我们就反对。同样,网络上的“爱国生意”向大家揭露西方的丑陋虚伪,宣扬爱国主义,民族主义,让国人更加看清西方的真面目,更加热爱祖国,难道不是对国家民族有利,我们有什么理由反对,难道就因为他们赚了流量、

  当然“爱国生意”我们应当光明正大的做,因为这种生意只对做“恨国生意”的人不利,对大多数国人是有利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心安理得,无所畏惧。但我们也要警惕一种人,那就是“爱国骗子”,必如说翟山鹰,我不是说具体这个人,因为我不了解他,只在网络上听说他骗了很多人的钱,又逃到了国外,只是以他为例说这类人,这类人就不叫“爱国生意”而是“爱国骗子”,这种人就应该人人喊打,但你不能因为生意场上有这种骗子,就反对所有的生意对吧,就必如民族企业中也有些骗子,不好好做生意,打民族牌,制造伪劣产品,这种我们应该反对,可不能因为此就反对所有的民族品牌,该支持的还是要支持对吧。

  至于爱国宣传是一定要纯义务的,还是可以赚点辛苦费的,这一点,我们可以用做好事来举例,做好事,纯义务自然是好人,但做了好事收取一定的报酬难道就绝对不可以吗?就是坏人了吗?如果是这样,那还有多少人愿意做好事?这里我以孔子的一个故事做为结尾,大家可以想想。这个故事叫《子贡赎人》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译文: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寓意:

  子贡用自己的钱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却被夫子批评。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样使很多人对赎人望而却步。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

  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所以道德其实应该是一个人人都能够做到的无损于己而又有利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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