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王宥博”申诉】:哀告:我该怎样证明自己
哀告:我该怎样证明自己

我叫王宥博,男孩,今年两岁,于2020年7月8日出生于中国大连市,刚学会走路,还不会说话。因为有病,得不到国家法定补偿,我需要打两笔官司,可是没有户口,无法证明自己,所以状告无门。只好请人代笔,第一笔官司状告我的亲生父母,第二笔官司状告大连市公安局,现将事实与理由呈述于下,哀告社会。
一、第一笔官司,状告我的亲生父母。
阿弥陀佛,请恕我不能说出亲生父母的名字,因为我叫“宥博”,宽容广大众生。
我的生母本有一个幸福家庭,36岁时,遇到了我的生父,一夜情后怀上了我。生母肥胖,不知有我,一次因病住院,医生告之已经怀孕。她的丈夫不承认,她的父母才得知真情,不能接受这个事实,要求打胎。但医生告诉他们,已经妊娠七个月,不能引产。他们决定立即破腹,于是我就来到了人间,体重仅仅3斤半。
按医院规定,早产儿要在医院保温箱生活一个月,可是生母的父母不愿意出钱,尽管家产丰厚。仅15天就要拿出来丢弃,医生托之佛友,辗转电召我的五十多岁养母,因为养母的母亲是一位八十高龄的退休儿科主任医师,协商暂时寄养。我在养母与养外祖母细心照料下,安全度过早产儿危险期,但是再没有人接手对我的监护,我就这样“赖”在了养母家里。养母虽是下岗职工,但崇信佛教,恻隐之心无法推脱对我的实际监护。
为落实户口,养母要求生母协助。办户口要求生父签字,但他拒不承认。于是,生母只得与他法庭相见。生父的父亲是官场退休人员,还有家族产业,手眼通天,为了不辱所谓家风,活动法官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定生母撤诉。生母申辩,孩子就是证据,可做亲子鉴定。但法官罔顾事实,不予理睬。
两年哺育过程中,未得到生父生母任何一方的资助,好在有一些热心佛教事业的阿姨、奶奶们帮扶资助。养母发现我的身体有些反常,经检查怀疑脑瘫。于是养母为我治病,特别是康复治疗,花费很大。如果有户口,按法定政策,可以得到一定医疗补偿。
所以,我要状告生父生母,为什么不养我不认我,不给我上户口?
二、第二笔官司,状告大连市公安局。
阿弥陀佛,养母的父亲是无神论者,但不反对佛友们做好事,所以我随他姓“王”。
我的养外祖父八十有四,身患癌症,曾经病危几次。当听到不能给我上户口,突然来了精神,前往派出所联系,奔波于政府政法纪检信访各机关。警官们开始听说此事,积极协助,认定为“弃婴”。社区出证明,邻居写材料,正价值观满满的,大家忙得不亦乐乎。
可是,几轮下来,不知哪里出了问题,几处回复成了推诿。市公安局回复,“市长很重视,但大连没先例,还待集体研究。”市检察院回复,“材料收悉,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市法院回复,“养母不能成为当事人,要求撤诉。”警官们也改了口,说“弃婴是指丢在街上的才能算”。于是找律师,律师们很热情,并且免费。但上法庭要户口,没有户口不能打官司,矛盾又回到了原点。时间就在踢皮球中,拖延到了今天。
业障啊——生父不认帐,生母无证据,我这个证据无法做亲子鉴定;养母不是当事人,我这个当事人又没有户口,无法上法庭;事情的关键还是在公安局。
所以,我要状告大连市公安局,凭什么不给上户口,不做亲子鉴定?
哀哉!我虽懵懂,但愿大爱人间有大爱!阿弥陀佛!
哀告人:王宥博
联系电话:1550409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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