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狱区长与广东问题官员
镇江出狱区长与广东问题官员
最近几天,网络上曝出两条风马牛不相及的报道,可经笔者“生拉硬扯”,或者说是“不怀好意”地一“牵强”,一“附会”,硬是生出了别样意味。
据7月18日新华网报道,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一座水库的堤坝上,两座超规划建设的别墅违规“矗立”了近1年之久。在当地媒体报道之后,违章建筑虽被拆除,但别墅是何人所建却一时成谜。经过记者调查,谜底终于揭开,该违章建筑的“后台老板”原为镇江京口区区长沈柯章,后因行贿和挪用公款落马。
哦,沈柯章原来曾是一位权重京口的区长,而且又是一名因行贿和挪用公款获罪坐牢的劳改释放犯。即便如此,他出来后,仍能吆三喝四,呼风唤雨,余威不减当年。
难道不是吗?沈柯章出狱后,办起了公司,然后以西山水库管理所的名义申报建房,明明许可证载明建筑为一层,为临时建筑,砖混结构,可该公司却无视规定,兴建了两幢二层违规建筑,且建筑地点不在规划定点范围之内。其路子之活、胆子之大非常人能比。而更牛的是,面对举报,面对停工通知,甚至是多次现场执法,违章别墅竟然照建不误。特别耐人寻味的是,在事后的调查中,一些知情者更是对别墅主人三缄其口。
人们不能不质疑,两幢别墅为什么能以临时建筑的名义在堤坝上建成?沈柯章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何能以“西山水库管理所”的名义申报临时建筑?象山镇发出的停工通知,到底是勒令停工还是敷衍塞责?违章建筑建成后,京口区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处理?这些部门在此次事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违章别墅修建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等等。一句话,刑满释放的沈柯章何以官威四射,能量巨大,甚至让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可以这样断定,权力一朝在手的官员,即便是曾身陷囹圄,出狱后也照样有法海那样的通天法力,照样能干出“水漫金山”的事来。如果不是有权力影子的庇护,如果不是利用了曾经执掌权力时的人脉资源,一般的民营企业又何来铲低堤坝的狗胆!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联想起日前有关广东的一条报道。
据7月14日《广州日报》报道,7月13日,广东省召开了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说,对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干部,半年内不能提拔,但半年后期满可正常使用。不违背现行组织、人事规定。
这就是说,在广东省,不管官员犯了什么错误,不管犯错误的官员是怎样地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国家公信力,也不管犯错误的官员是否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是否真正下了改正错误的决心、有了改正错误的实际行动,只要不超过“行政记过”,半年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官复原职。
什么事情都不可以联想,一联想就会发现许多问题。可不是吗?沈柯章坐了两年牢,出狱后仍能威风凛凛,咄咄逼人,为所欲为,视法如虚,不仅将水库堤坝铲掉1.5米,还能在水库上违法建成面积为1092平方米的别墅,不可谓能量不大;而只受过行政处分仅半年就复出的官员,难道就不会做出比沈柯章更“沈柯章”的事来?这样一想,我不禁为广东问题官员受行政处分半年就可复出的规定捏一把汗!
且别说沈柯章是不是也象某些贪官那样并不是真正坐牢,仅就他出狱后的表现来看,那两年牢算是白坐了,那两年改造算是白搭了,他根本就没有真正地改造过,更谈不上什么改造好;依此推理,处分仅仅半年,就可以让那些问题官员真正地触及灵魂?真正地改过自新?真正地洗手不干?如果真是这样,那坐牢两年都没能改变劣性的沈柯章现象,又该做何解释?
我们不妨再结合中央部门的审计情况做一个简单的分析。从1996年起,国家审计署每年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报告;2003年6月25日,时任国家审计署署长的李尽华首次掀起了审计风暴。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一些违规的中央部门官员肯定也作过处理。即便是这样,中央部门仍然是屡审屡犯,今年甚至出现了伪造假发票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的严重问题。这还不能引起我们的反思和深思吗?
如果说广东问题官员处分半年就复职是“改革”的话,那我将这种“改革”称之为“折腾”不算过分——因为这是对科学发展无法容忍的“折腾”!
从某种意义上讲,沈柯章现象属于“过去式”权力,处分半年复出的问题官员属于“进行式”权力。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和监督,不管是“过去式”权力,还是“进行式”权力,都会不断地折腾,都会渐渐地异化。
沈柯章现象给了人们这样一个警示,“过去式”权力尚且官威不衰,“进行式”权力必然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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