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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案例:地级政府包庇县级党政腐败分子

火烧 2006-12-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7
华容县党政腐败案曝光,揭露市纪委包庇腐败行为,教师工资被克扣,生活补贴问题严重,政绩工程变腐败工程,引发广泛关注。

 

腐败案例:地级政府包庇县级党政腐败分子

文/何志斌、张美炎、陈其道、贺放文、李泊龙


  11月8日上午9点,在华容县委办公室岳阳市纪委信访办正副主任等人与我交换意见,副主任单福果说;“何老师反映的县委政府克扣又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中央纪委吴官正的秘书批示后,省纪委引起重视,令我们市纪委三次来华容,共查了八天帐。我们认为何老师反映的教师人数、克扣的基本工资36项(除两项没有查到依据外)等情况基本属实”。

  现将市纪委包庇华容县党政腐败分子的真实事实控告如下:

  一、关于修建县委政府办公楼和广场问题

  单副主任说:“搞好县城建设,这也是政绩工程,发展华容是对的”,“干什么事都不能脱离本县实际情况。”我回答说:“问题是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福利都发不下去,而霸蛮搞建设,这就很不正常了。没有钱,靠克扣、拖欠教师的工资来违法修建豪华的县委政府办公楼和广场,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这也叫政绩工程?不,这叫腐败工程!”

  二、关于拖欠、克扣教师工资问题

  单副主任说:“生活补贴省里有个150号文件,但这个文件是对省直机关的,不是对下面的”。事实上,省里发干部职工的生活补贴的文不是150号,而是湘人发[1997]43号和湘人发[1997]105号,他们查了这么久,拿个假文件来哄骗人。湘人发[1997]43号文件“关于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当补贴的通知”发出后,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又发了一个“关于贯彻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湘人发[1997]43号文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及湘人发[1997]105号文件。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请认真执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湘人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补贴人均150元,虽“不属于标准工资”,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这两《通知》指出:“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由单位从包干经费中调剂解决,省财政酌情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比例是:按原核定的金额预算管理单位为50%,差额预算管理单位为25%,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自筹解决。”但县委华办发[2002]29号文件规定“生活补贴费不是工资”,全县教师的生活补贴(150元/人)连同误餐费(60元/人)合计人均210元年年不能到位,即县委县政府公开侵占了由省财政补助给县教师人均150元的“50%”的私人财产,计76460205元。但是,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局机关领导和干部职工却照文一分不少发了九年,唯独全县教师九年都没有发分文。然而,单副主任却说:“可发可不发,不发不算拖欠工资,也不补发。”请问县委政府五家班子及县财政局、教育局等各局机关都是照文年年发、月月发210元,却拒不发给老师,这是凭的什么文呢?(难道单主任所说的省里的150号文件所说的“可发可不发”就是县政府等“可发”,而老师就“可不发”?难道这就是华容正在构建的和谐社会?我说:“一县两制的工资政策,这是一种典型的执政腐败,你们纪委也不管”?)为什么县委政府他们发的210元这笔钱,在法定的帐上还查不到(在他们的小金库可以查到),而且他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补助大大高于全县教师的工资(表附后)。210元/人发与不发,不仅是经济问题,面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事实证明:华容县委政府已是个腐败的重灾区,他们市纪委也不查处。

  三、关于鱼肉粮差补贴问题

  1993年,正是陈满生和熊金香两个县委书记交接班时,创扣全县教师鱼肉粮差补贴人平103元(4996×103=544588元),打的招牌是修县电视广播差转台。从这次扣费起,县委政府尝到了“甜头”,后来越扣越多,一直至今。单副主任说:“鱼肉粮差补贴103元肯定发了”。事实胜于雄辩,全县教师直到现在都没有领到这笔钱一角一分。

  四、关于扣大病互助费问题

  单副主任说:“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湘政发[1995]15号文件规定:“不缴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都必须将80元扣缴到位”。《华容县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华政发[2006]10号)“第四条”规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每人每年按标准缴纳,“属财政拨款单位,一律由县财政局负责扣缴到位”。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和卫生部《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下称《意见》)所说“要坚持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的原则”。此《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转发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委,“请认真贯彻执行”,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四部委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了的。所以湘政发[1995]15号文件和县政府的《华容县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是违反《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应当依法立即废止,把所扣缴的钱如数退给全县教职工和其他职工。

  五、关于血防费、防暑费、防寒费(下称“三防费”)的问题

  “三防费”,其标准为208元/人。今年才由县财政纳入年初教育综合预算。(见县委政府向教育部长周济的情况汇报),但只有预算,至今县财政没有拨钱,更没有发钱到人。

  六、关于克扣教师基本工资问题

  1993年至今,以多种名目克扣教师基本工资共36项(计42378044元)。难道腐败分子还没有贪足?月月、年年搞共产,实际上是抢产。“旧社会谓之贼,红帮谓之抢,青帮叫偷,抢和偷的科学名词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在共产党内绝对不允许这样做。”因为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七、关于第十三个月工资问题

  国办发[2001]14号:“机关事业单位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人员,奖金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下一月1月分兑现。”从2001年至今,给教师每年每人只发了372元,2005年每人还只发了272元。中央补贴华容县财政的标准为372元/人。故五年人平被克扣1916元。而县委政府几家班子等的年终奖金确是发的12月份的本人的工资。

  八、关于扣防洪费的问题

  单副主任说:“2005年省里发了一个文,我们已经找到了,可以扣,而且一律是扣80元”。还解释曰:“缴纳”就是“扣缴”。请看,单副主任的狡辩真令人笑落牙齿!

  《防洪法》第51条说:“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可以规定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却未说“必须规定”。好笑的是近8年来,我县没有洪水灾害。可是每年4月份以“防洪费”名目超标准的扣教师工资累计人平达1870元(96年和97年每人扣了两个月工资)。他们克扣工资,不开条据,以乱国家财政制度,舞弊营私。华容县委政府2006年6月14日向教育部长周济的汇报情况中说:“1996年以来,华容县4年3灾,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干部职工分别在1996年9月和1997年4月捐献了一个月基本工资赈灾济民”。2004年,他们顶风违纪,又以防洪费的名目克扣的工资修建了一个神禹宾馆,专供县委政府和水利局的“老爷们”玩乐。2006年元月15日,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容县有关中小学教师来信反映该县县委、政府不解决拖欠、克扣教师工资问题”向《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的《情况汇报》中说:“是通过银行贷款,自筹资金等方式修建”的神禹宾馆。为什么不通过同样的方式来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呢?国办发[1993]78号文件:“拖欠教师工资严重的地方,不准兴建楼堂馆所,不准购买小汽车。违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挤占、挪用、卡扣教育经费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他们却无视国务院此通知。

  九、关于购买九台轿车的问题

  “三讲”教育刚刚结束,县委政府就超标配备6台高级豪华轿车。“保先”教育之年,副县长、副书记和教育局长又动用年前追加教育经费和向一些学校摊派违法违纪购买了3台高级豪华轿车,以此“保先”一展“风采”。单副主任承认说:“他们买车这个事属实,但没有超标”。
 
  为了教育的长足发展,湖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年前给华容增拨30万元教育经费。即由注滋口中学会计钱建华以注滋口中学的名义打了报告和局计财股长叶炎球两人,将此报告送到了省教育厅。不到半个月,省教育厅就将年前追加教育经费30万元拨到了注市镇教育组帐上,后县教育局提走了26万元(留下了4万元给教育组,而30万元没有给注滋口中学一分),买了一台高级豪华轿车(牌号为湘F68886,牌号没有出钱,是教育局为交警负责人解决两个人的子弟在华容一中读高中一年级,也没出钱。)拿“教育经费”买豪华轿车,这是一个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

  有人说:“一个县教育局长能坐上这么高级的豪华轿车,我们更应该配车。”教育局只好即向一些学校摊派收费,买了两台豪华轿车分别送给管教育的副县长和副书记。不到两个月,副书记的这台车遗失了,也没有人过问、追究。不久,县政府又为这位副书记买了一台轿车。那台车到底是遗失了,还是卖钱饱私囊了。他们不查,还解释说县里买轿车“没有超标”。那么请问,到底超标吗?适足见其充当保护伞。市纪委信访办主任丁沁兮说:“何老师啊!韩建国去年是县委书记,今年还是市委常委啊!……”我说:“市委常委怎么了不得啦?‘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们是说,县委政府领导可以发生活补贴和误餐费210元,老师就不可以,是吗?你不是来解决问题的,而是来保护腐败分子的。你们离开了党纪国法和我交换意见,都是多余的。”单副主任说:“你签个字吧”!我说:“签什么字”?单说:“我们今天交换的意见有个记录,你要签字”。我说:“你不是说得很清楚吗?你是来保护韩建国等腐败分子的,我是来跟老师讨回公道、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的,我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啊”!

  从1993年至今,五届县委县政府巧立各种名目共克扣教师基本工资共36项,计42378044元;生活补贴和误餐费204240960元;血防费10144224元;防暑防寒费9892400元。合计贰亿陆仟陆佰陆拾伍万伍仟陆佰贰拾捌元整。(¥:266655628元)(详细情况均见拖欠、克扣工资一览表)。

  上述所有款项,县委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及财政局、教育局等均已从行文之日起发放(已发九年,发的钱在法定帐上无法查到),而且他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补助大大高于全县教师的工资(表附后),独有全县中小学教师九年未发放。

  鉴于上述事实,我这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教师不得不向中央纪委吴官正书记提出本控告书,以维护党纪国法之尊严。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注:原文为作者给中央纪委的信,华容县全体中小学教师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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