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决维护国家民族的文化尊严和教育尊严
对于毒教材相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 这种问题已经涉及到了国家民族的文化尊严和教育尊严
这种问题,无疑性质是非常严重的, 最本质的是,这已经涉及到了并且损害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尊严和教育尊严, 这触碰到了纲和线,自然要上纲上线。 都知道教育的重要性,而教育的对象是教育本国国民、是教育本国的下一代,所以,教育自然应当立足于本国文化,并总体上要符合本国的文化传统、习俗以及价值观包括审美,即使是教自然科学,也应以本国学生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接受的表达方式和形式去教学。 在社会科学领域,更应该立足本国的优秀文化、文明传统以及本国本民族的价值观,以此为基础以此为筋骨,然后再谈吸收学习世界其他文明的东西,而且应该是有选择的、以批判的眼光去学习吸收借鉴。
那些搞出毒教材的,应该基本都是些洋奴、 恨国党 、文化买办,他们利用掌控教育资源 编辑教材书刊的机会,以自己的喜好为准则,竟然搞出这些无底线的 “污染眼球、自轻自贱、自我丑化、崇洋媚外”的东西,他们最终目的恐怕就是想带歪风气、误导孩子,祸乱国家,谋取利益。 他们利用掌控最高层教育部门、把控最高层 教材编审的机会在持续放毒,过了这么多年才被彻底曝光,这期间肯定误导影响了很多很多孩子,甚至对国家社会的文化风气都造成了恶劣的潜在影响!丑化民族人格,污染国家教育, 这难道不是对我们国家 我们民族的文化尊严和教育尊严的一种玷污和践踏吗?
二、 教育、教材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可以说是被某些内外势力钻了空子、抄了后路
一直以来,我们的国家 社会,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好像更加重视经济、工业、科技、军事等这些方面的发展和成就,注意力更多都在这些方面,而对其他方面,特别是科教文卫方面,尤其是教育,尤其教材 书籍的问题,重视的不够!致使这些有严重问题的教材 书籍竟然能堂而皇之的普遍存在这么多年。某种角度来看,这其实就是被国内外某些敌对势力钻了空子、抄了后路,被人搞了 文化渗透、教育渗透,使他们 能在我们内部而且是在的最弱小的 无抵抗力、无辨识力的下一代少年儿童群体的头脑认知中 下毒 。美国的子弹是“杀人”,中国的毒教材是“诛心”,后者更阴险、更可恨、危害更大!
虽然前些年, 同样因为学生教科书语文课文问题,一度闹的沸沸扬扬,国家说起来也比较重视,对语文教材问题有所改进,对教育行业有所整顿,但是,没想到在数学教材插图、在其他辅导书、课外读物方面, 仍然大量存在这么严重的问题,而且又过了这几年到今天才被曝出来,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不仅仅在敏感的语文教材中放毒,还在让一般人想不到的数学教材的插画上做文章放毒,说明那些文化坏蛋多么处心积虑,多么放肆, 有点空子就钻,到处使坏! 也说明当时的整顿 治理 只改 了语文教材而没涉及到其他的,没有彻底全面整顿,只是 治标不治本,没有触及根本问题,处理范围和深度是 远远不够的, 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很严重! 这再次证明,无论时间长短、力度强弱,扫帚不到,灰尘是一定不会自己跑掉的! 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令人警醒!
三、 那些文化坏蛋就是文化汉奸 !
毒教材问题曝出以来,不断又有辅导书和儿童读物、青少年读物的问题被暴露出来, 其中有的更加恶劣、更加恶毒。比如把学雷锋做好事的描述,配上侵华日本兵背中国老人的图片。 还有把近代清末宫殿着火渲染成中国人自己放火,美国人去救火……, 真是见了鬼了! 这要不是文化汉奸的行为,那什么才是?
什么是汉奸? 简单通俗说,就是在战争或和平时期,投靠敌方 或外部势力,并帮助敌方或外部势力做事,危害自己国家、自己民族、自己本国老百姓的中国人。那些无底线恶毒编写这种有毒书籍以及配图的人,他们做的这种事情,要么是遵从国外主子的旨意在做事,要么是自己主动去做了外人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无论是何初衷, 主观上毫无疑问肯定是故意的,而客观上是在美化敌方、美化外人,就是在帮助外部势力,就是在丑化、攻击自己本国的人和事,就是在毒害本国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就是在摧毁我们民族未来下一代的民族信仰、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这比帮助敌人外部势力杀人越货更阴险、更恶毒,这些文化坏蛋就是典型的文化汉奸,他们的行为就是一种典型的文化汉奸行为!
面对这些广泛大量存在的问题,那些政府相关监管者 出版社相关的审查审核人员, 理论上应该有多次审核,有多次发现问题的机会,但却都没有发现问题,而且在多年前就有人投诉反映过教材问题却没有得到答复, 这应该不是简单的大意失职, 恐怕那些监管审查审核的人,有可能 就是那些文化汉奸 恨国党的后台保护伞,要么是出于利益,要么本就是同流合污的一丘之貉。 不光 腐败分子、黑恶势力会找后台 保护伞, 那些文化坏蛋文化汉奸为了谋利、为了能下毒干坏事,也是会找后台保护伞的。 所以,这次不仅要清除文化汉奸, 也需要同时清除文化汉奸的后台保护伞!
四、 怎么办?应追究刑事责任
人们都义愤填膺,有的网民说对那些坏蛋该 诛九族,枪毙等等,这是气话。 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也是所谓的 法治社会,对于处罚坏人坏事,应该有法可依,遵循法律。 现代法治社会,法律上最严厉的处罚是刑法,是追究刑事责任。 那些文化坏蛋 曾经名利双收,也赚了很多钱,如果现在只是打几下板子让他们悄悄退隐, 他们干了这些阴毒的坏事而不用付出什么高昂代价,这是不行的!正义的人们会答应吗?应该对那些文化坏蛋追究最严厉的刑事责任,这毫不过分,非如此无以挽回国家民族的文化教育尊严, 非如此不足以震慑宵小,非如此不足以深刻反思,非如此不足以抚慰那些爱国者、关心教育者的人心,更对不起这么多年来那些受毒害、受误导的肩负祖国未来的祖国花朵!
但是问题来了,以什么罪名定罪?对于相关的公职人员,那些涉嫌做汉奸后台 保护伞的监管者审查者 ,可以渎职罪中的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对于那些编写者那些文化坏蛋如何定罪呢? 有的人说,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追责,虽然那些带有色情插画 色情文字的书籍,可以说 也算是淫秽出版物 淫秽物品,但这么定罪恐怕是不合适的。 为什么呢,因为脸面! 因为这不是其他书籍,这是国家的教科书! 不管当政者在乎不在乎,不管政府在乎不在乎,我们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我们的国家和人民,还是应该要脸面的! 试想, 一套使用近十年的合法正规出版发行的官方审定的小学教科书,包括其他公开合法发行的儿童读物,竟然因充斥色情内容都成了 淫秽书刊, 那这算怎么回事? 这简直是国家的 耻辱,是一个古今中外 都少有 国际 大笑话! 真是可笑! 真是可悲!
那怎么办? 翻遍现行《刑法》, 好像还真找不出合适的、恰当的罪名给那些 文化坏蛋们 定罪,这也说明了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法治不是万能的,以法治国应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也说明了我们长期以来在意识形态、在文化教育监管制裁方面出现的 漏洞和缺陷!
这种性质的行为,本质就是一种恶意的文化犯罪, 应以专门的文化犯罪去处罚,建议应该修订刑法, 增加相关罪名。 有网民说应该增设“ 汉奸罪”, 也不是不可以, 把“汉奸” 这种身份,从道德评判变成法律评判,也可以叫 “文化汉奸罪” ,增强对这些最阴险 最恶毒的文化坏蛋们的惩处力度,同时也可以挽救警示某些糊涂蛋!
或者在刑法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内容中增加文化方面犯罪的内容, 比如可以增设 “故意污蔑、歪曲、侮辱、丑化民族文化罪”,“恶意破坏、损害、丑化民族传统习俗罪”,情节严重的,判处…… 徒刑。 还可以增设 “ 故意制作、传播、宣传、包庇反动文化罪” , 即故意以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大量歪曲、造谣、抹黑、丑化 党和国家的基本思想、精神、方针政策 , 或中华民族的优秀精神、传统、价值观,或与一般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积极的向上的价值观相悖逆的言论等,情节严重的,或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严重后果的,判处…… 徒刑!
不应该吗? 不是要以法治国么,这样的处罚是应该有的,这样才能有足够震慑力!
总之,对于这次的结果和今后的效果, 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