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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强严查腐化堕落释放啥?

火烧 2009-09-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贺国强强调严查官员腐化堕落,释放反腐高压信号。文章指出官员私生活腐化与贪腐密切相关,呼吁将生活作风纳入反腐重点,强调反腐需更主动、强势,以遏制腐败现象。

贺国强严查腐化堕落释放啥?  

   

今天,人民网全文发布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同志9月19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上的报告。  

贺国强在这份《报告》中强调指出:“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其中,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还是第一次提出,而且要保持高压态势,特别引人注目。  

贺国强同志的这个讲话,已经明确地释放出把官员私生活纳入反腐视线的强烈信号。不知道那些“一到晚上就特别想过那种夜生活”的官员会不会警醒?  

我们从众多的官员腐败案件中,已经看到了这么一条铁律,但凡在生活上腐化的,其他方面必然贪婪如狼;其他方面贪婪的,个人私生活也大多是糜烂不堪。  

远的就不说了,仅从今年被掀翻的一些高官的情况看,从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到文强,哪一个不是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哪一个不是贪财如狼,贪色如虎?哪一个不是当面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  

相对于经济方面的贪腐而言,官员的个人私生活腐化是比较容易被人发觉的。如果我们的反贪机构能更敏锐些,更主动些,更强势些,更亲民些,这样的案件就很容易被发现,只要顺着已经暴露出的蛛丝马迹查下去,就一定会大有斩获的。  

然而,在很长的时期内,官员的生活腐化问题并没有被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当有人向相关机构反映官员这些问题的时候,有些人不是用“这是他们的私生活,组织不便于插手”来搪塞,就是用“这属于自诉案件,民不告,官不究”来敷衍,致使很多的腐败者长期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有些官员即使因经济腐败落马了,虽然其中也有生活腐化的指控,但由于立法的缺陷,最后也使这样的官员最后又逃脱法律的惩罚。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腐败案件就是这样一个例证。  

中纪委在2007年7月《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中,是这样陈述的:“经查,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陈良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给党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但在法庭审判和犯罪事实的认定中,“玩弄女性、权色交易”这一项指控因为边缘化而没有被起诉。  

针对这一点,我曾经写过《陈良宇权色交易之不被起诉与破窗效应》这么一篇博文。陈良宇权色交易不被起诉,是典型的破窗效应,既不能有效地惩处犯罪者,也不能有效地警示后来者。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文强等贪官,或许就是陈良宇“破窗效应”的产物。  

贺国强的这个讲话,实际上也表明中央下决心要破除陈良宇式的“破窗效应”。因此,欲使贺国强的这个讲话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也为了更有效地惩处生活腐化的官员,弥补现有法律之漏洞,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新闻链接:中纪委四次全会报告公布:三项要求加强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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