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豆腐摊”是致富之路吗? ——浅谈我对“毛泽东时代”的一些看法
诋毁“毛泽东时代”的论调很多,什么斗人整人弄得人人自危啦,搞运动搞得经济落后、民生凋敝啦,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啦,知识分子惨遭迫害啦……我虽然没有经历过毛泽东时代,但通过一些那个时期的影视作品、文艺著作,以及网上一些网友对毛时代的评价文字,再经过我的一些幼稚、粗浅的思考,得出了与小时候所接受的历史教科书关于毛时代(包括十年“文革”时期)的教育颇为不同的结论。因此,我对上述论调并不以为然。社会是复杂的,而历史更加复杂,也许在一定历史时期,对于特定的人群,历史真的可能是一个“任人涂抹的小姑娘”。
上面提到的批判毛时代(当然主要是文革时期)的论调都是从宏观角度进行的,从我们这些小百姓的角度来看,似乎杀伤力不够强;也许老百姓对国家大事兴趣并不大,国家大事可能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但也只是谈资而已,老百姓是不会真拿它当回事的;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日常生活——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利益。反对毛时代的普通人很多,我的周围就有不少这样的人。他们反对毛时代是从现实中他们的日常生活着眼,我想其实他们的论点比那些所谓“精英”的论点更犀利、更具有杀伤力。比如我就曾听到村里一位老太太攻击毛时代的说法:“那个年月,穷得快饿死了,而且没地方赚钱,连摆个豆腐摊都不准许,说是‘割资本主义尾巴’!”不修饰,不掉书袋,不装模作样,不口是心非,直抒胸臆,直来直去,完全用自己的话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这样的说法怎能不比那些矫揉造作的所谓“精英”的语言更直击人心呢?我想,这话虽然只出于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村老太太之口,却比那些所谓“精英”的论调更值一驳。
我没学过经济学,只能从“常理”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我想老太太所说的穷是指物质匮乏,根据“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公理,解决物质匮乏的问题就需要通过劳动。而那个时代生产资料公有,人人都具有“劳动权”,总之我没听说毛泽东时代哪条法律规定:不准许公民劳动,没有饭吃只能在家等死!恰恰相反,那个时代才是真正的“劳动最光荣”,“劳动模范”是确确实实地被人尊敬和羡慕的。这就可以说,在摆脱穷困方面没有大的政策和制度方面的阻碍。
“摆豆腐摊”算是个个体商业行为吧!这个行为的确不被提倡“为集体而劳动”的当时社会环境所允许。然而个体商业行为能否解决大部分人“穷饿”的问题呢?很有限,我以为!试想一下,做豆腐需要大豆,既然拥有做豆腐的原料——大豆,就说明家中不是没有可以果腹的食物,因此并不至于马上被饿死。退一步讲,即使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只剩一点可做豆腐的大豆了,做成豆腐去卖,获得一些薄利,这也不过解决了一点自家的吃饭问题,别人家呢?还是依旧!有人说,别人家关他家什么事?他家通过卖豆腐营些小利完全是自食其力,其他人家生“红眼病”的,可以自己想办法啊,不能怪罪在人家头上啊!是,这说法确实“没毛病”!但是,人人做个体户显然不现实,因为市场是有限的,如果人人做个体,肯定会有不少人的商品卖不出去。况且,卖豆腐的个体户是自己参加劳动,还算是“自食其力”,但是,他把大豆做成豆腐,只是实现了一些自己劳动的价值,从社会总体来说,粮食并未因此而增多,反而在从大豆做成豆腐的过程中减少了一部分在那个时代非常珍贵的粮食,因此,对社会整体而言是“得不偿失”的!如果是经营纯粹的商业,那结果就更加恶劣!商人对社会有贡献吗?有,但是未必比得上他对社会的索取!商人的所谓“贡献”只不过是使物资得到流通,然而物资的流通并不创造财富,只不过让它从此地到彼地或从彼地到此地,从社会整体来说,财富并未增加,商人的财富来自于通常的对生产者的盘剥以及通过欺诈、垄断等手段的不正当所得。
因此,我认为解决全体人民的贫穷问题通过个体、经商的手段是不可能达到的!私有化的确创造了一部分富人,但是是以更多人“贫穷”作为代价的!物质的相对不缺乏并不是所谓的富裕,贫穷和富裕本就是个相对的概念,如今相对于“毛泽东时代”,物质的确丰富了许多,但是却出现了真正的“穷人”。为什么?也许如今国民的实际收入的确高于毛时代,但是毛时代的收入差距并不大,这就可以说毛时代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因为那种物质匮乏是整体时代性的,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积累劳动的手段来解决。而现在呢,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这种体制层次的原因导致了富者富可敌国,资产以亿计,穷者也许温饱都不能保证,这才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穷人”!这种贫穷是建立在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前提上的,是不可能通过积累劳动的手段根除的!生活资料的相对丰富一些所引起的生活的有限改善完全抵偿不了生产资料的被剥夺所造成的真正贫困!况且许多资源是有限的,并不能通过经济的发展来增长,一部分人占有就意味着绝大部分人的缺失,在毛时代“一大二公”,这些有限资源的分配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公正,而现在呢?即使“精英”们会用一些大家听不懂的或者听得懂却似是而非的说辞进行诡辩,然而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事实明摆着呢!
我认为,解决贫穷的问题,通过公有制的道路才是正途。虽然据老一辈人讲述,在农村,毛时代半集体性质的“农业社”问题很多,许多人磨洋工、干活不出力,甚至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因而粮食产量不如“分田到户”之后;但是,我认为,“共产主义”怎么可能是一条坦途,怎么可能“一蹴而就”?“金光大道”未必不是充满坎坷,“人间正道”从来都是遍布荆棘,然而这不能成为走上邪路的借口与托词!既然制度的大方向正确的,却不能被很好地执行,只能说明问题出在人的“脑袋”里,是几千年私有制度形成的旧的落后的以“私有观念”为基础的思想文化没有被根除的缘故,大概这就是后来被定性为“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被发动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