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副厅长,小心那125名矿工的冤魂来找你……
从齐鲁台“一天零一夜”中看到,今年7月因“6·21”矿难事故停职的平顶山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李恩东,已出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级别仍为正厅级。李恩东的快速复出再次引起网友们热议,有网友说:“李副厅长,小心那永别于漆黑矿井之下的125名矿工的冤魂来找你谈‘人生’”。别以为这只是网友的单纯牢骚,而是代表了不少公众对官员带病复出的不满情绪。
不是嘛!近年来,失职官问员责制让一些官员受到处分,但复出却有些像闪电。比如,广州海事法院原院长罗国华在去年12月被任命为广州政协副秘书长,距免职时间仅有两个月;因火车相撞事故被免职的济南铁路局原局长耿志修,也仅仅过了5个月,就以铁道部安全总监身份复出;因派人进京抓记者,被责令引咎辞职的辽宁省西风县原县委书记张治国,9个月后就摇身一变,当上了沈铁交通工程办副总指挥;更有在汶川特大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组织公款旅游的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原局长邵立勇,等等,都一一复出。
我们还可以列出更长的名单,在这个复出官员名单中,作为官员监督的主体,公民们并不知道他们在复出之前做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复出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而面对媒体、公众的怀疑,组织人事部门只是以“不违反规定”搪塞了事,这显然不具有说服力,而只能证明我们的的“规定”有着某种矛盾的不合理性。
看看我们的的“规定”吧!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其中第二十条规定:“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两点:一、并非是将被问责的官员一棍子打死,永不任用。相反,在经过一定的过程和程序之后,凡是符合条件的官员,还是可以被重新任命的。二、尚未在制度上予以系统应对,在复出条件和复出程序这两个主要方面,都缺乏明确的、周全的规范,有些规定相互间还存在不尽一致或冲突;三、这些规则丝毫没有体现对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尊重和保障。而在国外,由于是公众选举制,官员一旦引咎辞职,终身也难有复职机会。
因此,问责官员五花八门的复出现象,也就难免会有公众诟病的“官官相护”、“任人唯亲、任人唯近”问题。没有完整规范,正当复出与不正当复出鱼龙混杂,公众既然难分青红皂白,也就容易激发一律质疑的情绪,更是威胁到问责制本身的信用。因此,相应规范的缺失,才是信用危机的真正根源所在。
由此想知,问责官员复出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首先,问责官员的复出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二是理性;三是透明;四是参与。其次,围绕四项原则,在复出条件和复出程序这两个大的方面,建构起问责官员复出的具体制度。
总之,官员问责制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制度,从大的方面讲,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以及我们党能否实现执政目标,关系着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从小的方面看,它关乎每一个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前途和与此相关联的其他利益。当被问责官员“高调问责,低调复出”几乎成为一条潜在游戏规则时,问责制就变成了作秀,变成了一种官场游戏。当这种游戏多了,考问的就不仅仅是问责制这一具体制度,而是在向国人昭示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在试探公民的忍耐力和愤怒爆发的底线了!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