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给城管人员配枪的时候
到了给城管人员配枪的时候
到了给城管人员配枪的时候(原创首发)
[ 叶和平 ] 于2007-01-21 11:02:18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到了给城管人员配枪的时候从1月18日起,北京市崇文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近200名工作人员在10种情况下执法时,首先要向相对人敬礼示
意。这10种情况中与群众相关的有2项,一是当执法人员在值勤中遇到群众询问时,不论是询问与城管相关的工作还
是问路,执法人员都需要先对群众敬礼,然后再回答问题。另外,城管人员在“静态管理”执法时,要先向违法当事人
敬礼。“静态管理”执法是指对店外经营、工地夜间施工等相对违法现场固定的执法工作。这是该大队制定《工作人员
应当敬礼的10种情况》的规定。(新华网1月21日消息)人民网强国社区
这是继成都要求城管人员执法时向对象敬礼以来又一座城市城管人员的效仿。那么城管人员执法时敬敬礼能起什么作用
呢?能改变他们在我们心目中的印象吗?
城管执法的恶名是有目共睹的。在不少城市,城管凶神恶煞,或以“土匪”自诩,动辄打砸小贩摊点,罚得人家连
吃饭都成问题;或以“正当防卫”为由,当众将“阻碍执行公务”的小贩打得头破血流;更有甚者,假公济私,敲诈勒
索,把可怜巴巴的小贩们当作“唐僧肉”。而一旦有城管受伤和被杀就闹得沸沸扬扬。广州荔湾城管大队进行市场整治
时,遭涉嫌违章者阻挠并有多名城管人员受伤。当地法院对这宗妨害公务案进行了审判,最终宣判“妨害公务”应该是
成立的,小贩受到了牢狱之苦。北京被杀死的城管还被追认为烈士呢?有作者撰文批评说,如今在其他如公安、工商等
许多行政执法领域,非正式警察、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相关执法活动,已是公众熟知的禁令。到了城管这里,各种从社会
上临时招聘、拼凑的人员,却在大量参与城管执法活动,并且往往成为主力。无疑是催生当前暴力充斥、纠纷不断的城
管执法格局的一个重要根源。这样一支队伍要求他们执法敬礼会是什么效果呢?人民网强国社区
提起执法敬礼,我们头脑中就会出现:交警在执法时,他们仪容整洁地迈着有力的步子走到汽车前,标准地向驾驶员行
个礼,文明地说,请你出示你的证件。然后进行各种执法活动。多么文明地执法!让百姓心中对他们的形象倍感亲切、
倍感信任。即使受到处罚也心甘情愿。我们把这一过程的执法者换成城管人员,地点移植到热闹的街上,那会是什么结
果?我想就像有作者写的那样:往往没等城管靠近,先知先觉的小摊贩们已收好东西一哄而散。真是“昔人已乘黄鹤去
,此地空余黄河楼”!留给城管的是尴尬和一片狼迹,城管会怎样呢?开动车辆继续追?还是回去接受领导的训斥?前
者的可能性比较大,追不上怎样办?这时他们就急需上级给配枪了。假如有枪,掏出来,“趴趴”两下,就把逃窜的鸟
儿撂倒。剩下的就等大摇大摆地去捡了,那会是多么显摆的事,也绝对不会发生城管人员受伤或者被杀事件。
配枪后,城管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国家机器了,和军人、警察一样,腰别手枪,多么帅气呀,加上原有的恶名,真是
人见人怕,在小商小贩面前狐假虎威一番也可以呀,还可以大声说:“谁敢跑!老子毙了他。”保证没有再也没有城管
人员受伤和遇害了。
可惜的是,我国至今仍没有针对城管执法的独立专门法规。前段时间广州刚有准备建立“城管公安”的想法就招来
了阵阵声讨。看来,给城管们配枪还是笔者和许多城管的痴心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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