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红是“不要吃药”的畸胎!
李启红是“不要吃药”的畸胎!
6月9日,深谙中山市政情的人士告诉《东方网》的记者:“整个家族的兴衰,都系于李启红一身。李启红在位时,家族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现在她被查,家族每个人都岌岌可危,她有4个近亲属都在这次一起被带走。”(6月16日人民网)
哇,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真的吗?一个任广东中山市市长才三年的李启红,家族敛财规模竟然高达20个亿,平均每年为近7个亿!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敛财的速度快如闪电!最腐败的清朝官场,也不过“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而李启红三年市长,竟然远胜几十个、上百个乃至上千个“十万雪花银”的清知府。广东官场上孳生出如此毒瘤,实在令人震惊!教训深刻啊!
身为百姓父母官,理应“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李启红却利用市长的特殊地位,变成为李氏家族谋取巨额利益的工具,使整个家族在分享权力的好处和优势中,财富象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照这样的速度滚下去,迟早会超过和坤,迟早会富可敌国!
而实现这一切,又是依靠忽悠民众的手段。李启红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对她家人开办的公司,“不插手、不帮忙、不指示、不发话”;在暗地里,则为打造李氏家族王国处心积虑,已经达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程度。
李启红的“四不”,让我想起了前深圳市长许宗衡的“五不”。他对媒体如是说: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他对人大代表如是说:“不飘浮、不做秀、不忽悠”。然而,事实最后证明,许宗衡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贪官,李启红也走上了和许宗衡一样的不归路。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在许宗衡归案的时候,就让李启红吃药,并且吃猛药,她或许还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但遗憾的是,当时有人为了安抚广东官场,在评论深圳市前市长许宗衡案时表示,广东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廉洁奉公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绝不能“一人害病,全省吃药”。现在怎么样了?李启红是不是得病了?得了什么病?
本来,陈绍基、许宗衡的暴露和落马,就已经表明官场不仅是得“病”了,而且是得了“重病”。难道不是吗?中央纪委一位负责同志就这样透露,广东因害怕被牵连的党政军官员不计其数,在风声鹤唳之下,迄今为止,外逃高官已经多达150个家庭。其中退休的省级干部高达六人,厅级干部多达70人,这些人潜逃带走了高达上百亿的资产。但由于事发突然,他们在国内囤积的房产几乎都没有来得及变卖,截至五月底计算,中纪委查封的“无主”(已经潜逃)的房地产仅仅广州一地就高达1800多套,其中散布在碧桂园等上百万的豪华别墅就多达160套。
上述事实说明了什么呀?说明腐败现象已经由过去的偶发性变成了常态性,由单一性变成了链条性,由隐匿性变成了公开性,由渗露性变成了井喷性,由大贪性变成了巨贪性,腐败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不少官员已经深陷腐败泥沼而不可自拔。如此令人无法接受的严峻现实,在某些人的眼里,“不计其数”竟然变成了“极少数”,竟然能掉以轻心、不痛不痒地说成绝不能“一人害病,全省吃药”。那如今的李启红被“双规”,又该怎么解释?要依我说,“不要吃药”的背后,实际上就是在放纵腐败。完全可以这样断言,李启红是“不要吃药”的畸胎和恶果!
现在,我就想问一声,昨天,陈绍基、许宗衡落马了,可以“不要人人吃药”;那今天,李启红“双规”了,人人是不是也可以“不要吃药”?官员如果还不抓紧“吃药”,抓紧吃猛药,并且动大手术,官场就一定会出现令人不寒而栗的后果!
这绝不是杞人忧天,更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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