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义务为她解决治疗费用吗?--由女儿的同学得"白血病"想到的。。。
前不久,女儿找我们要钱,说学校有个学生得了白血病,她的父母已经倾起所有家产为她看病,学校鼓励全校老师和学生为其捐款,想问我们要两元捐给那位同学。结果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内人之前能对地铁中的乞丐加以捐助,却对女儿要捐两元而勃然大怒,究竟是什么心态导致这样的反差呢?好像这区区两元钱像是要了我家的全部财产一样,且不说女儿是出自爱心一片,哪怕仅仅是女儿要零花钱,我们也应该给,更何况现在是为了救人之用。因此,我严厉地批评了内人缺乏冷静思考而发的无名之火!
孩子有这样的善举是好事,我们送孩子读书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以后能找到好工作吗?显然不是,孩子要捐款,客观上是因为老师的要求,但主观上是也愿意为那位同学尽点心意呀!我很希望我的女儿能够看到那些路边的乞丐以及那些正遭受苦难的人民,心中会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感觉,因为这恰恰说明这个孩子有自己思想,即---为什么同样是人,遭遇会这么不同?
这对父母为孩子散尽所有家产为孩子看病,看不好怎么办?要不要看下去?当然这是必须的,自己生,自己养,怎么忍心放手不管呢?但哪来的钱看下去?捐款的钱毕竟有限制的,怎么办?这些问题应该是那对父母所要考虑的。同时,这些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使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像这样的情况,政府是不是可以免费为这位同学看病呢?我们不是号称“鸡的屁”世界第二吗?难道拿不出几十万给他看病?
在宪法中 第四十五条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也就是说这对父母根本无需担心没钱为孩子治疗,而是应该主动找上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让政府出面解决资金问题,这就是生存权。
可惜的是,当今社会有这样的人不多,如有,他必定是信奉毛泽东思想的,可惜国人的思想已经被资改派的御用文人所"修改"了。但令人可笑的是,我们不给国家增添麻烦的话至今还存在,在我的印象中,以前因为受到帝国主义的封锁,国内经济不景气,但是人民了解政府的难处,于是说了不给国家增添麻烦,自力更生,这尚且能理解。但现在咱们中国政府有钱了----”鸡的屁”排名第二,马上经济水平能赶上美国,美帝还欠我们几万亿呢!难道我们政府还没有钱吗?因此,我建议政府拿出一、二亿美元解决“乞丐”问题,让他们有吃、有穿。接着对那些看不起病的人,由政府补贴,各大医院尽力治疗。当然我的建议可能不科学,但想看到的结果是一样的,希望所有国人能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恳请政府能关注这两点涉及民生的问题。
好人一生平安,希望女儿的同学能逢凶化吉,吉人自有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