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精英的普世价值等于换妻
新自由主义主流媒体,凤凰,网易,新浪,搜狐等热炒南京换妻教授案,为之鸣冤叫屈,中国淫母李银河三尸神暴跳,为自己力推多年的中国换妻事业遭受如此挫折而痛心疾首,恨不得让中国人都遭受不能换妻的天谴。
这些浑身上下贴满了民主自由人权标签的主流精英们,在范跑跑事件时,为范跑跑大声叫好,把范跑跑捧为民主自由人权的模范代表,声称中国人没有指责范跑跑的任何权利,而范跑跑有足够的自由和人权丢下学生逃跑。狠狠地强奸了中国人一回,让人们知道,他们所谓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于范跑跑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果真如此,他们的这种民主自由人权不要也罢。
如今,鼓吹范跑跑的主流精英们,又开始鼓吹他们眼中更深刻地代表了民主自由人权的换妻事件。主流们的前提是,换妻是个人自由,是人权,是民主国家的标志,西方民主普世价值的国家就不会反对换妻。理由如此充分,让人们毫不怀疑,换妻已经成为普世价值的文明坐标。由此,换妻越是普遍则代表普世价值越是普及。
倘若反对换妻,就是反对普世价值;倘若审判换妻者,就是审判普世价值。但主流精英们在热炒换妻案,向南京办案者施压的群体进攻时,显然忘了他们自己的另一条天条,即法大于天。中国法律既然规定了聚众淫乱罪,则组织换妻的教授被审判,当然于法有据。既然法大于天,难道现有法律还管不了换妻案?主流媒体想通过阻止南京宣判换妻案,来废止中国法律中聚众淫乱罪的条款,恐怕只是自己意淫。
可见,法大于天对于主流精英们来说,不过是一句空话。范跑跑自由地奔跑享受自己的人权而触犯《教师法》规定首先保护学生条款时,他们不喊法大于天;中国宪法被主流精英们的私有化改革彻底侵犯时他们不喊法大于天,换妻教授聚众淫乱时他们不喊法大于天,总之,主流精英们自己的享受“钱权色”,都比天还要大,任何法律都不能损害主流精英的“钱权色”需求。
可见普世价值,就是保护主流精英们“钱权色”需求的最好借口,在普世价值下,所有与主流精英需求相冲突的,都不可能成为法律条文,自然也就无法可依,这样的法律就是保护主流精英的“钱全色”需求的法律,才是他们法大于天的叫喊中所既定的法律。而与他们所既定的这个法律有诸多冲突的中国宪法和现有法律,都不是他们所需要的法律。他们迫切需要像八十年代从宪法中废除群众罢工权力一样,废除中国法律中一切阻碍他们“钱全色”需求的法律。
新自由主义主流精英的虚伪,让他们标榜的普世价值的屁股显露无遗,即普世价值等于范跑跑,等于换妻。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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