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贼”是个伪概念
“爱国贼”是个伪概念
梁 新
“爱国贼”这个概念是主流杂文家的一大发明。据他们介绍,就是特指那些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煽动极端民族情结的人。
“爱国”和“贼”,一褒一贬两个词合在一起,组成一个新词,不伦不类,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在于某些人因为某些观点和主张被另外一些人称为“卖国贼”,于是便想出这么一个词来反唇相讥。我们撇开某些政治派别之间的那种是是非非不说,单是就词论词,这“爱国贼”本身就是个伪概念。
“卖国贼”是历史上一直沿用下来的说法,因为那些“卖国”的人的行为人神共愤,把其称为“贼”比较合适。而主流杂文家们生造的这个“爱国贼”从语义上怎么理解呢?这是个偏正结构的词组,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爱国的贼,这是说 “贼”是“爱国”的意思,还是说“爱国”的人是“贼”的意思呢?
说实在的,打着“爱国主义”旗号煽动极端民族情结的确有这种人,从政治派别来说这种人属于“极左派”。从这一角度来说,他们的所谓“爱国”应该是假的,或者说效果上是“误国”、“害国”的,既然这样,那么这“爱国贼”的概念中的“爱国”应该加上引号,或者干脆直接用“民族主义”来表述,这样一方面更加准确贴切,二来不至于产生误读和歧义。我们的主流杂文家基本上都是知识精英,既然自信自己是为了正义的事业,那么就不应该跟某些人一般见识,因为被别人骂为“卖国贼”,就生造出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词语来回敬对方。这种伪概念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作为一个带有特殊含义的专有名词偶尔使用一下,未尝不可,但是作为一个概念经常在文章中出现,一来损害汉语言的纯洁性,二来会误导民众。
所谓“爱国贼”所能让人理解的词义无非下列几种情况:一、这些人是“爱国”的贼,本质是“贼”,“爱国”是假的,这就是主流杂文家们生造这一词语要表达的本义;二、这些人是真贼,但他们是真爱国的;三、他们是真正爱国的人,因为爱国,被骂为“贼”;四、这些人根本不是“贼”,“爱国”也是假的。
为了对别人反唇相讥,生造这么一个词语,起码是非常不严肃的。我们知道,“爱国”是个“褒义词”,而“贼”是个“贬义词”,通常情况下,褒义词只能够同褒义词或者中性词组合,贬义词只能同贬义词或者中性词组合,而一般不应该出现褒义词和贬义词组合使用的情况。比如“狗官”、“清官”、“贪官”,“官”是中性词,特指某些掌握公权力的人员,它既可以跟“狗”、“贪”等带贬斥意义的词组合使用,也可以跟“清”等带夸赞、肯定性意义的词组合使用,而在比较严肃的语言环境中,不应该出现“清狗官”、“清贪官”,或者“卑鄙的英雄”、“伟大的罪人”等说法。
如果那些主流杂文家仍然认为他们那种做法有道理的话,那么在当今中国,主张推进民主建设的人很多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和社会进步的,但的确有一些人是在为“颜色革命”作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舆论准备,也就是说,那部分人所说的“民主”是假的,他们常常拿来当幌子的“言论自由”、“人权”也是假的,这些人从政治派别上说属于“极右派”。为了将真正的为了民主和社会进步而奋斗的人同这些人区别开来,我们通常在表述上将这些人称为“民主人士”,或者所谓的民主人士。如果按照某些人的逻辑,我们是否也可以把这些人称为“民主贼”、“人权贼”、“言论自由贼”呢,这岂不是把一些真正为了推进民主和社会进步的人士也列入打击的范围了吗。
我相信那些真正为了社会进步的民主人士是明事理的人,即使他们由于爱之愈深,责之愈切而有一些过激的言论,并且因此受到同胞的误解和错误的指责,也不会因此采取打击一大片的方法来回敬对方,即使这样做了也会很快纠正,那么剩下的就是有意想把水搅混的人了。
本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34289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