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复活”忒离奇,谁知案中还有案
从9月25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中不敢相信的听到,9年前的2002年6月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验明正身、押赴刑场”,将河南农民“唐建敏”执行枪决。然而一个月后在他老家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村民们却发现“唐建敏”活着回来了!!
直到今天,这个唐建敏依然带着老婆孩子在北京打工。而当一篇题为“湖北一死囚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的新闻在网络疯传后,9月23日湖北省高院才正式做出回应,将谜底揭穿:原来9年前被枪决的人叫张文华,是唐建敏的姑表兄弟。张文华生前冒充其表哥之名抢劫、敲诈勒索,并因此而宣判了表哥的死刑。
而事实上早在2005年,当地法院已查明了真相,只是秘而不宣而已。也许是因为他们草菅人命成习惯,弄个错案不以为然吧!
一个人,两个名字,两种身份,并制造出了死囚复活的奇谈,够离奇了吧?而更奇的是,这样的错位还让案件的发展出现了“案中案”。
原来,张文华曾在1997年涉嫌杀害原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负案在逃。从张文华到唐建敏,从杀人案到抢劫案,从襄樊到宜昌。同一个人,编造了两种人生,也彻底改变了另一个人的生命轨迹。而这一切,竟然来自一封张文华1997年杀人后在逃亡路上写给襄樊市樊城区公安局的一封举报信。在信中他举报了同伙—徐浩的名字:“敬爱的公安领导,我叫张文华,这起杀人案是我和徐浩干的。他说要做人上人,就得胆大,杀人练胆。他计划要杀好多人……”
1999年,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徐浩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浩不服,上诉,两个月后,湖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今,徐浩仍在监狱服刑,喊了十几年“冤枉”的他,一直等待张文华有一天“落网”,还自己一个清白。殊不知在他被捕的第三年,张文华已经以另一个名字“唐建敏”被枪决。
同一个人,两个名字,他为自己编造了两段人生,一段是以杀人罪在逃的张文华,一段是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被枪决的“唐建敏”。也因此,“徐浩杀人”,无人对质,成为一桩身后疑案。
徐浩的舅舅赵培成提出了案件审理的三个疑点:“这些证人都是听说,真正的看到杀人的,证明时间地点的,没有。法院一审二审开庭,实际上没有一个证人到庭,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上,时间、地点、文字,证人的人数统统是对不上号的。”
徐浩的妈妈赵克凤如今还住在医院。儿子被判刑后,她就开始上访,从襄樊到北京,直到她在河南,见到“唐建敏”的村支书李明占时,才最终证实,张文华已经用了另一个名字被枪决,死无对证。
据说,湖北省有关部门正在介入调查此事。记者先后拨通湖北宜昌市公安局、湖北省政法委和湖北省高院的宣传负责人电话,试图了解调查的最新进展,但都没有成功。公安局说,“很抱歉,因为这个事我也很想回答你,但不是由我们宜昌市公安局这边单独在组织,您最好联系省政法委或者是省高院,比较好。”政法委说,“这个事情现在主要是省高院在负责,政法委没有参与。我建议你们还是联系他们宣传处。”高院却说,“我不知道这个事情呢,因为我不在家,我不知道这个事。”
前后14年,一人被冒名顶替,一人处以极刑,一人至今喊冤。徐浩的舅舅赵培成坚持要记者记录下这样一段话:我代表我姐姐说说,哪怕是在判决书上,或者是在卷宗上,对我们能证明一句完整的“徐浩杀人”,(我们)永远不再上诉!
但是,制造出这么蹊跷案件的公检法们,行吗?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