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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部也应该活得更有尊严

火烧 2010-03-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文章聚焦企业军转干部尊严与待遇问题,指出其因收入差距和社会地位下降而失去尊严,呼吁解决其养老与福利问题,维护群体尊严与公平。

企业军转干部也应该活得更有尊严  

——企业军转干部问题研究之十一  

郑公平  邱和颉  

   

温家宝总理关于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活得更有尊严”的几句活,真是说到了中国弱势群体每个人的心坎,也说到了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心窝里。综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实事求是地说,这一特殊的群体的维权上访活动之所以持续长达10多年而不能止息,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幸福和尊严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很好的解决。他们护法维权,表面上看,是“身份待遇”问题;但是就其社会价值和意义上看,其核心和实质更是为了尊严。为了群体和个人的尊严,也为了党、国家和政府的尊严、同时还为了改革开放的尊严。  

有身份的人不一定就有尊严,比如那些受到惩处的贪官污吏;待遇好、收入高的人,也不见得一定就有尊严,比如买官卖官的人,比如官商情妇、妓女和“包二奶”。但是,一般地说,在当今社会,尊严确实和和身份地位的高低,和收入的多少,以及待遇的优劣分不开。比如黑砖窑里的黑工奴、黒童工,他们和那些用纳税人的钱修“小天安门”、“小白宫”的官员相比,根本就没有尊严可言。从另一方面看,尊严也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当实行所谓“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军转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战友们在收入和待遇上差距越来越大,以至于一些人出现生活困难,这就使得他们感到失去了应有的尊严。他们的待遇、收入以及社会地位与他们的身份,与他们过去对国家和人民的贡献不相称,这是极大的不公平。于是,他们推举代表,义愤上访,奋起维护群体和自己的尊严,要争回被剥夺了的待遇和利益。特别是从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占企业军转干部的绝大部分),因为“精英”们设计出来的养老制度“双轨制”,使得他们的收入仅仅不足机关单位战友的二分之一,甚至在二分之一以下,更是非常的不公平。同样道理,原来企业里面有行政级别的企业干部(包括有职称的知识分子),虚有“老人老办法”的待遇;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也成为了“改革阵痛”的承受者,成为私有化和两极分化的受害者。他们和企业军转干部可说是难兄难弟,只不过企业军转干部更为特殊一些罢了。  

之所以说,在当今社会,尊严确实和和身份地位的高低、和收入的多少以及待遇的优劣分不开,不妨看几个例子:  

重庆永川的一位已经80多岁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以前苦于贫困,曾经戴着自己的抗美援朝军功章上街乞讨;气得儿子不认他,因为他连“尊严”也不要了。  

有一位团职企业军转干部,1950年参军,38年军龄,空军飞行大队长,光是开着米格飞机在天上的飞龄就有26年。2006年“解困”以前,他的月收入只有区区700来元。去年市里发文建立“解困”补贴的“正常调整机制”,他的“解困”补贴因此不能得到新的增加,因为国家养老金普调,他有70岁以上老龄补贴,养老金已经超过了市里规定的“解困”补贴标准。他去上访,一个20多岁的小公务员接待他,向他作解释;面对文件中“企业军转干部养老金加解困补贴,和全市其他参保人员最低的相比,超出了983元”的宣传词语,他只说了两个字:“混账!”就气冲冲回家了。80岁的他,无奈之下,只能以此维护自己的尊严。  

还有一位抗美援朝时期入伍的团职企业军转干部,当营政委时他的部下把珍宝岛自卫反击战缴获的苏式坦克修好,一直陈列在中国人民军事博物馆展览。转业到企业任党委书记,他又和全厂职工一起,把企业建成了“大庆式企业”。退休后,德高望重的他被大家推举为维权代表,因而成为了“重点稳控对象”。当警察把他带上警车拉回派出所,不止一次作笔录时,他觉得自己的公民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侵害。去年年末,他因心脏病复发,含恨离开了人世,连温总理关于“尊严”的讲话也没有能够听见。他曾经不止一次呼唤公平、正义和尊严;遗憾的是,他没有听到总理关于“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样的回答。  

温总理的答话实在太好了。我们相信,有公平正义,就会有光辉,大家也才会有“尊严”;广大企业军转干部满怀希望,期待着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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