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为何走不出遭日本暗算怪圈
中国企业为何走不出遭日本暗算怪圈
邱 林
离铁矿石2010年新财年长期协议价起算日(4月1日)还有短短的几天,中国一直希望能够坚守的长协机制因日本方面可能的妥协也面临变数。业内人士表示,在铁矿石谈判史上,中国曾两次被日本“暗算”。在2005年的铁矿石谈判中,由于日本钢厂率先与铁矿石生产商达成了71.5%的涨价协议,中国企业最终“含恨”接受。而在2008年的铁矿石谈判上也重演这一幕。(3月25日《南方日报》)
现在,铁矿石谈判已到了一个关键的节点。矿业巨头之一的淡水河谷公司近日甚至向中国企业发出最后“通牒”——提出将2010年铁矿石基准价格上调90%至100%。淡水河谷要求中国钢企限时回复是否答应,如不同意则长协合同无效,如同意将根据新的价格向中国钢企发货。
与此同时,淡水河谷又绕开中国,与日本钢企达成初步协议。三大矿业巨头漫天要价,日本却似乎挺身相迎。有分析指出,不管日方与矿业巨头的协议是如何签定的,这是中国企业又一次遭到了日本的暗算。
日本企业在此前表示,日方在2010年度铁矿石谈判中不会贸然与供方达成协议,会先等待和观察中方的谈判进程。因此,多数中方媒体和机构坚信宝钢仍可能主导今年的谈判,但事与愿违。日方称,他们本之所以同意这样的改变,主要因为相比价格,日本钢企更关心供应安全,所以准备用年度合约让步来保证未来12个月的供应。
然而,日本企业答应矿业巨头的条件并与签约,这对中国企业来说,却犹如晴天霹雳。因为如果按照与现货市场挂钩的定价方式测算,澳矿进口到岸价格将达到每吨143.8美元,除去运费,相当于去年日澳达成的长协价格的2倍多。日方的这个举动与2008年中国钢企遭遇日本的暗算如出一辙。
2008年2月,巴西淡水河谷发表的声明显示,淡水河谷与日本新日铁、日本钢铁公司达成的谈判结果为,大部分铁矿石的价格较2007年上涨65%,而卡拉加斯粉矿由于品位较高,较2007年上涨71%。新日铁、日本钢铁公司两家企业随后证实了这一消息。这对当时正坐在谈判桌前的中方代表无异是一个沉重打击。
按照往年铁矿石谈判的惯例,这一价格随后将拿到参与谈判的各供需方面前,淡水河谷会与其他客户一一确认新年度的价格。显然,中方被日本钢铁企业算计了。日本企业为何屡次这样做,且手段基本相同。按照人们的一般认识,像日本这样资源匮乏的国家,其铁矿石的90%以上依赖进口,更应该喜欢铁矿石价格下跌才对。
问题在于,早在多年以前,日本企业就走出去,到全球进行资源参股、收购,单就铁矿石而言,日本专门挑选储量大、铁矿石品位高、开采条件好、交通方便的矿业参股或收购。一是日本企业可以从铁矿石涨价中分一杯羹;二是日本企业生产的钢材多是高附加值产品,技术含量高,他们在这类产品的定价权方面非常强势,受铁矿石价格上涨的影响较小。
事实上,日本企业对中国钢企的暗算行为,充分暴露出他们的不道德之举,其用意是削弱中国钢企的谈判话语权。根据以往的惯例,三大矿业巨头和全球钢铁企业只要任一对谈判率先达成价格协议,即为“首发价格”,其他钢铁企业都要无条件接受。今年日本企业与矿业巨头90%至100%的涨幅确定后,就意味着中国钢企在2009年失去定价权之后,今年再度失去定价权。
淡水河谷等矿业巨头之所以先与日本达成协议,而没有与中国企业进行谈判,其间还不断提高涨价预期,这说明,他们抓住了中国市场“需求”旺盛的软肋。2009年,中国进口4亿吨铁矿石,而日本只进口了几千万吨。尽管如此,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话语权却几乎一直握在日本企业手里,中国钢企处于弱势地位。
中国企业为什么走不出遭日本暗算的怪圈,这与中方只注重遵守由矿业巨头与日本、韩国等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而屡遭他们的暗算有关。现在,铁矿石谈判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又发生了矿业巨头避开中方与日本签约的事,表明谈判的基础没有了,中国企业已无必要遵守此前的传统,应该另辟蹊径,进入自己的谈判时代。
难道我们成了“洋贿赂”的天堂?
邱林
3月24日,美国政府指控戴姆勒公司在1998年至2008年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22个国家的政府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从而换回了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起诉文件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间,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公司和戴姆勒员工直接通过属于第三方的海外账户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至少18.88万欧元,从而获得价值553.3万欧元的合同。(3月26日《东方早报》)
在这家外企的行贿名单中,中石化和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长庆石油勘探局等国企榜上有名,不知这些企业负责人看到自己企业的大名“荣登”“戴姆勒行贿丑闻榜”作何感想?不过,针对媒体报道“戴姆勒被控在22国行贿数千万,中石化牵涉其中”,中石化3月25日下午发布回应称,该公司的涉案人员已经因受贿罪被判刑。
“你不给我行贿,我就不采购你的东西。”这句话好似成了现实生活中个别政府和企业采购行为的潜规则,戴姆勒也领会到这其中的奥秘——进入中国市场的外企首先面临的是如何平衡商业伦理与海外市场竞争力的选择。由于中国善于运用人际关系网络的文化,容易滋生商业贿赂行为,因此,戴姆勒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逐渐“入乡随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
和中国本土企业一样,戴姆勒也希望在中国经济大发展中分得一杯羹。他们深知,看在钱的份上,受贿的政府或企业相关人员,会对他们的要求肯定会言听计从。因为戴姆勒不会白给你政府和企业相关人员的“红包”,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给你一点小恩小惠,让你大笔一挥签下高于市场真实价格的豪华轿车采购合同。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吗?
据安邦集团研究报告称,进入新世纪以来,外企在中国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在中国10年内至少调查的50万件腐败案什中,其中64%与国际贸易及外商有关。为什么一些外企热衷于钻中国法律的空子,把贿赂政府官员及相关人员当成打开中国市场、获取利益的“有效手段”?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国内对涉嫌行贿的外企以及国内受贿的腐败分子惩治不力,缺乏震慑感与约束力,客观上助长了“洋贿赂”案的发生。这主要是国内市场环境没有完全法制化,外企通常会选择为获得更多利益而付出较少成本的策略,相对国内企业而言资金实力更强,行贿技巧和手段更高明,对中国市场的占领、对中国利益的掠夺也就更厉害。
许多在华涉嫌“洋贿赂”的外企,屡屡受到母国或他国的处罚,在中国,他们反而毫发未损,生意照做。这次戴姆勒行贿案曝光后,我们才得知,戴姆勒已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将支付1.85亿美元的罚款以平息此案,其中9360万美元给美国司法部,9140万美元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之后美国政府会结束此案调查,而戴姆勒公也不会就相关违法行为认罪。
当然,就算美官方与戴姆勒在做表面文章,那么,我们又采取了哪些实在动作?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大部分外企行贿的消息,都是出口转内销传到国内。戴姆勒在美国都接受了罚款,而中国却没有对这家公司提起诉讼。依据属地原则,对于钱企在华涉嫌行贿的行为中国也有管辖权,也可以对这些公司进行处罚。
但是,为什么中国相关执法机关放弃这种权利?法律界专家指出,除了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过于分散,立法层级不高,导致在实践中反商业贿赂虽貌似严厉而实则效果不彰的客观原因外,严重的“发展焦虑”,担心外资流失损害经济水平恐怕也是重要的主观原因吧。
难道中国真的成了外企进行“洋贿赂”的天堂?出现这种情况,只能归结为国内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或对“洋贿赂”惩罚不力。中国对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已有比较严格的法律,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体系,其中还有很多漏洞,给了外企进行商业贿赂以可乘之机。但要治理“洋贿赂”却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立法、执法、经济体制的改革等方面全面推进,只有外企的贿赂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让它得不偿失,才能解决“洋贿赂”泛滥的问题,单依靠法律不能够完全解决问题。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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