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大美化了的“市埸”是难使官埸等不腐丑的
被大大美化了的“市埸”是难使官埸等不腐丑的
如今,“以‘公’谋私”已被不少的人认受为“官场潜规则”和“润滑剂”。在本网民看来,这种“认受”本身,就是在告诉人们:市埸经济下,反腐败?难!
这里再写一点陈年老账,但写出来的目的,并不在算账,而是希望人们作积极的总结,进一步解放思想,使改革坚持在正确的方向、轨道上。尤其是——又要开人大会议了,本网民是希望会议能适当讨论讨论这一类问题;或者批判本网民的观点,也是好的。
大约二十五前,“很有”一些人在“倡导改革”的民主讨论中认为:
1、经济活动中的承包,开始可能确是调整分配、改革分配,实行所谓的彻底的按劳取酬的,但分配关系的改变,最终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所有制关系,即有可能动摇公有制;
2、而动摇着的公有制必然要求实行市埸经济,而这种动摇着的公有制下的市埸经济则必有腐败,反过来,腐败又使公有制进一步动摇。因为,市埸经济意味着利益导向“由公向私”的根本变化,而以往公有制及由此创造的巨大财富,正好提供了一个可供瓜分、偷盗的“无人看守”的万宝库,即——在当时左派认为的:“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的结合极可能助长不正之风”(那时,人们还避讳腐败这个词,认为一旦腐败,就是“质变”),并最终毁蚀公有制;
3、相比之下,公有制加计划经济,易实现全民共主,人人平等、人人有保障,也能调动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更便于实行有效的全民监督,从而有效地抑制、减少不正之风,更不会导致腐败。
当然,党根据我国那时的现实、根据国际大势,大概也根据历史前进的曲折性和探索性原理,最终还是选择了公有制和市埸经济的结合,记得那时,主流媒体上尽是“市埸经济是最道德的经济、最公正的经济、最少不正之风的经济、最讲诚信的经济、最具高效的经济”的宣传……所以,邓小平前前后后自信地说出了“十个如果”(而今天的资英们、国家的主流媒体,早已不愿涉及这“十个如果”,只是一个劲地讲“改革不能动摇、改革不能倒退”了)。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这些人中的决大部分人又有新的共识:一是坦然服从了组织原则,二是冷静观察以期待实践的展开,三是寻找适当埸合,从理论和现实的结合上,不断给党建言。(我估计,如今在各种网络论坛上,顽强阐展真正左派理论的,肯定也有当年的那个“一些人”)。
再者,本人最近这几年的走访调查表明,当年的这些左派人士中,有的本应(能)走进官埸的,但大都考虑市埸经济的“负作用”、自知“自制力”不足,故而对官埸退避三舍,——以“洁身自保”。这些人清楚地预测到:市埸经济下的名、物、利的竞争原则,必然会引导人们首先在公有制的硕大馅饼中寄生蛀蚀……
今天,本网民是认为,一切已被当年的左派言中。以下一篇文章,是从官埸这一个方面,说明市埸经济的负作用的,——其它方面的腐败也大体类似于官埸。
《安徽贪官夫妻庭上大曝官埸潜规则》 2008年09月01日08:42 来源:《扬子晚报》
许道明和江黎在安徽省城——合肥政界算是耀眼的一对夫妻。两人属于“强强联合”:学历都是大学文化,都曾为了工作早出晚归,都在本单位大小会议上“秀”过廉政。但一个共同“爱好”把两夫妻送上了被告席——都爱贪。7月29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对他们公开宣判:许道明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江黎以同样罪名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
一次捞进100万
身为分管合肥市城市经济工作的副书记和合肥市商务局局长的许道明夫妇,在众多企业和商人眼中是炙手可热的人物,都想方设法与他们交往,以求得两人手中权力的帮助。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6年,许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3起,而其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数额高达100万元,那是夫妻俩合伙干的。
庭上大曝官场潜规则
庭审进行到第3天下午,在对家庭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进行质证时,为了把“无法说明”来源的巨额家庭财产“说明白”,许道明和江黎大曝起了官场的“潜规则”。
许道明说:“不算购物卡之类,光是计划生育奖励,每年有三四千元,外贸每年给我们领导几千元,郊区区委办、市委办公室不在工资表上,可发不可讲的,每年少说也有几千元。还有一块是灰色收入,逢年过节几乎每个部门都能给千儿八百的。”江黎也透露:“我是搞经济工作的,各种收入特别多,一个是大家都有的,但不在统计表上显示。还有我们单位内部的‘创收奖’,以工会、机关党支部名义发的钱,一概都不算,工资条上也不显示。另外参加妇女的活动,发的钱是非常高的,都是奖励一把手,不让别人知道,知道以后就天下大乱了。2006年4月到香港参加徽商大会,4天时间发了3000港币,我一分钱也不用花。”
每逢传统节日,有些人就借机跑领导、走门子、送红包,说是过节了来拜访领导,实则为以后得到照顾提拔铺路搭桥。将“传统”扩大化,拿“传统”当事说,在他们看来,“平常不跑,机会很少;节日不送,以后不用”,把“传统”当“潜规则”,似乎是当官拉关系的捷径。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糟践了我国传统,人人痛恨,群众不耻,应当引起我们警惕。
把传统当“潜规则”,就是将那些投机钻营、本来上不得台面,甚至难以启齿的不良行径,披上“传统”的外衣,经过乔装打扮在许多地方运行自如,在许多人的脑海里天经地意,在许多人的手里信手拈来。一到传统节日,这些人精力十足,打着按“传统”办事的幌子,上蹿下跳。他们坚信,“节日来往,没人乱讲”,不明原由的人就会认为,这些人在“继承”着我们的优良传统。
把传统当“潜规则”,就是以我为中心,以名利为目的,私字当头的狡猾的处事原则和人生态度。实质上是投机取巧的滑吏作风的表现。古代有些官员当官做老爷不为百姓谋利益,只是善于察言观色、八面玲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上瞒下,史称其为“滑吏”。这样的官员不懂事、不干事、干坏事,只谙世故、只会逢迎巴结、只走歪门邪道。
把传统当“潜规则”,要害在于歪曲了我们的传统文化,给我们正常的礼尚往来施上了“蒙汗药”,似合情入理,却又无名无分;似畅行无碍,实则逆情悖理,造成的弊害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和潜行性,它干扰正常的规则运行,破坏良好的社会秩序。一个地方如果盛行这种风气,必然会造成制度无力,政策走样。如果我们党的干部不能警惕,没有杜绝,只能扭曲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必然会助长歪风邪气的滋生,损害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危害;还会严重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造成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最终误党误国,害民害已。
任何“潜规则”的运行都需要适合的环境和条件。扼制并铲除这种怪现象,就必须从环境、条件和惩处这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在环境治理上,要教育“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把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当作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也作为人生追求和道德规范,绝不允许利用任何的伪装,借发扬传统之名,行不正之风之实;其次在条件限制上,要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实行绩效考评,把对干部的评价权交给群众。在干部的考核评价、提拔使用上,完善识人用人机制,让“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没有作为、失去权威;再次在监督惩治上,要提高警惕,凡是在传统节日请客送礼、跑关系、拜门子的都要拒之门外,不给投机钻营者可乘之机,不使其心存侥幸。对屡教不改、顶风而上的,要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警示干部,教育群众。唯如此,多措并举,防之有法,止之有术,治之有道,“不信春风唤不回”!
以上文章所揭示的贪腐事实、“潜规则”,——其实,世人不知的已不多了。该文章的缺陷是:没有进一步地揭示 “人在官埸,身不由己,社会大势如此,不遵守这些‘潜规则’已很难很难”的“道理” (贪官供状中,已大致涵示了这些)。
究其原因,——结合以往理论和今昔的社会性大实践,本网民的结论是:被美化了的“市埸”(使改革无防腐预案)难使官埸不腐、丑;难使世事得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