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行吗
爱情和婚姻自有人类以来就有了事实,爱情和婚姻自有文字以来就有了记录,爱情和婚姻自有法律以来就有了裁决;如果我们把家庭比做一棵树,爱情婚姻就是这棵树上同时结出的二个可能完全不同的果实----幸福和痛苦。只有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伟大的托尔斯泰在他的不朽著作《安娜-卡列尼娜》开篇写下的这句话:“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是读懂《安娜-卡列尼娜》的钥匙,列宁称誉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镜子”,因为这面镜子照出了俄国贵族的丑恶面目,安娜-卡列尼娜的命运就是这样的一面镜子。我们中国的曹雪芹的《红楼梦》同样是中国清代由盛至衰的一面镜子;曹雪芹在第一回自述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和《好了歌》也是读懂《红楼梦》的一把钥匙。
对于爱情与婚姻,我历来坚持这样一个观点:爱情与婚姻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种实践过程。既然是实践,就一定有成功和失败之分,就一定有幸福与痛苦之别;既然是实践,就必须允许反复和重来;为此,全世界的法律在这个问题上都做出了同样的规定: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作为法学家的马克思这样评论离婚:“离婚只不过是爱情死亡的记录”。其潜台词是:这一次的爱情死亡了,新的爱情与婚姻仍然可以重构,仍然可以继续。在人类的所有意志和行为中,只有爱情和婚姻是法律唯一允许的可以来去自由的意志和行为。
人类有没有“真正”的“完美”的爱情与婚姻?当然是有的,但只是相对而言。在我们能够捕捉到的信息范围内,马克思与燕妮,列宁与克鲁普斯卡亚,周恩来与邓颖超是基本上符合这二个标准的楷模。如果要强调“完美”,也都不合格:马克思婚后经济拮据,经常为买一杯早餐牛奶的钱发愁;列宁生命短暂,壮志未酬;周恩来才貌双全,没有子嗣。。。因此,我认为爱情婚姻的“真”比“完美”更重要。这就是爱情婚姻的魅力;也是爱情婚姻能够成为社会和文学的“永恒话题”的唯一原因。因为它的不完美更显示了它的价值的无穷魅力!从美学上审视,爱情婚姻当属于“残缺美”的范畴。
《结婚吗》触及了最传统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和最时尚的一个概念“剩男剩女”。很有趣。只要人类还有性别存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不会有过时之虞。问题在于“婚嫁”的附加条件会随着时代的变迁有所变化。换言之,时代不同了,婚嫁的条件会随着社会中人们的价值取向不同而有所不同。蒙昧时代的婚嫁只是人类的生殖繁衍;农耕时代以降,重视劳动力的增加,直到现在,这个观念在经济落后的边远的农村也还没有完全消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仍然在继续执行的主要原因。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仅是个人血缘延续的需要,也是社会得以存续的需要。婚姻历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剩男剩女”是近几年的一个新概念,自然也是社会的一个新问题。
《结婚吗》的作者说她不同意“剩”这个提法,她认为这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制造出来的”。是不是这样,我这里姑且不做评论;我认为这个“剩”在经济学、社会学和人口学的角度看并不是没有一点根据的。从简到繁先说人口学的依据,中国的人口结构在经历了30年的计划生育以后,出现了不可避免的人口结构失衡---男女性别比失调;初步估计适婚年轻人中,男性大约比女性多出5000万左右。理论上讲,“剩男”自然就出现了。“剩女”则是社会学意义上的问题,是指那些在学历、就业、收入、能力、长相方面都具有“优势”的年轻女性,由于高不成低不就,或者不切实际的好高骛远,随着时光的流逝也成为婚姻上的“老大难”(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一部分“自然条件”不好的女性)。这是因为社会舆论比较接受“男高女低(双方条件)”,不怎么接受“女高男低”。英国查尔斯王子娶戴安娜成为美谈,如果英国王室公主嫁一个城市“犀利哥”是绝不可能的。“剩女”不是因为条件不好嫁不出去而“剩”,是因为自己的错误选择而“剩”。当下中国拜金盛行,物欲横流,却是“剩男剩女”的经济学导因。恩格斯在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这样剖析经济因素在婚姻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父权制和一夫一妻之随着私有财产的份额量超过共同财产以及随着对继承权的关切而占了统治地位的时候,婚姻的缔结就完全依经济上的考虑为转移了。买卖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实现,以致不仅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而且不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价格的”。恩格斯的这个观点在今天的中国仍然适用:当年轻人买房难、就业难、CPI 高居不下的时候,“剩男剩女”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讨论会上,一位专家把《结婚吗》中有一个被采访的年轻男士说如果“结婚不能让人更幸福,不如不结婚”说成是“观念的解放”,我认为这是很值得商榷的。首先,在爱情婚姻问题上,任何个案都不可能具有证明任何一个问题的最基本的意义。因为这样的判断非常明显的犯了一个简单的逻辑错误:对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作出假想的判断。俄罗斯有这样一句谚语:“到了明天,再说今天是不是一个好天气”,对爱情婚姻的判断也是这样。换言之,只有在爱情或者婚姻完全破裂以后,我们才能够说它是失败的;我们也不能把张三的成功或者失败比附于条件差不多的李四就一定会成功或者失败。爱情婚姻是不可复制的。要想知道梨子是否甜,只有自己亲口尝一尝;任何人的一切“权威”分析都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在个人的经济状况仍然是决定其生活品质与尊严的社会大环境中,爱情与婚姻都是不可能“自由”的;它们一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铜臭”的影响,这是任何人都不必隐讳的;“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行(自由---光钱 注)。到那个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关于“乐观、包容、无私是爱情和婚姻的灵魂”问题。这是一个哲学家的话题。在现实家庭生活中,“乐观”“无私”可能能够做到;“包容”就比较困难了。《结婚吗》中也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方与另一方分手的原因只是因为另一方把吃进嘴里的茶叶吐回了茶杯里。看起来是一件非常不起眼的小事,但是,这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或者说生活方式;中国有四个成语是专门表示夫妻关系的:相濡以沫、耳鬓厮磨、同床共枕、朝夕相处;一些在局外人看来的“小事”,在夫妻之间就是大事。一日可以包容,一年也以可包容,书能够保证十年八年还能够包容呢?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吸烟,酗酒,赌博、不讲卫生、房事过频、对自己的朋友不礼貌、冷淡,经常回家晚,不愿意送孩子上学,一方对自己的父母不打招呼(不礼貌)等“小事”而离婚的比比皆是;可以这么说,98%以上的离婚原因根本没有什么“大事”可言!“包容”只能是一阵子,不可能是一辈子。
关于“幸福婚姻是为我还是利她(他)”。这是一种纯粹经济学的观点,对于婚姻是不适当的。“如果婚姻不是家庭的基础,那么它就会像友谊一样也不是立法的对象了”(出处同上)。婚姻是地地道道的法律行为,不能考虑“利谁”的问题;婚姻只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否则,就可以用法律就来调整这种失衡的关系。即使是家庭的经济问题,法律也是通过“共同财产”来保障家庭的基本经济需要的。论会上还有这样一个观点“无论社会如何变迁,爱自己也爱别人,爱别人如同爱自己,甚至胜过爱自己,永远是幸福婚姻的真谛”;这在理论上是不错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原因同样是这种爱,一阵子容易,一辈子难。 坦言之,”包容”和“爱别人”都是以自己付出巨大牺牲为前提的,是有代价的。世界上只有少而又少的人才能够透支这种“包容”和“爱别人”!
关于“家庭幸福向个人幸福婚姻观的转变”问题。 这个提法是不准确的,在当今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其弊病已经初见端倪。就婚姻而言,家庭幸福是不可以与个人(家庭成员)幸福分离或者相提并论的,更不可能存在什么“转移”!如果说有,则现在的离婚率高和所谓的“闪婚”都是这种个人幸福婚姻观“转移”的必然结果。婚姻不仅涉及全部家庭成员;而且涉及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可能是一种虚无缥缈、天方夜谭的“个人幸福”!抱着 追求“个人幸福的婚姻观”的人是没有资格进入婚姻的殿堂的。即使进入,也必然会以失败而告终。“剩女”在经济上的相对独立,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他们在传统婚姻家庭中“话语权”,并不能改变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传统婚姻家庭模式及观念依然非常浓厚的国家更是这样。
关于“结不结婚 和与谁结”的问题。这就是《婚姻吗》的“吗”期望解决的问题。据出版社负责人说,当初在策划的时候聚焦在“结婚吧”和“结婚吗”这样二个书名的取舍;最后决定用“结婚吗”作为书名,无论从书的社会效益还是出版社自己的经济利益考虑无疑是明智的。记得差不多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首先在上海出现的“DINK家庭”,热闹了一下子也就自然销声匿迹了。为什么?因为它只是一些年轻人一时的冲动思维;昙花一现是必然的。不要孩子的婚姻不叫婚姻,至少只是年轻人的臆想;人到中年以后,“二人世界”就会不能再 继续下去了,就会必然崩溃,要么生孩子,要么拜拜,这是毫无疑义的。《结婚吗》书中采访的“绝对不会为了一份爱情谋杀属于自己的乐趣”的誓言也是这样天真幼稚。看上去信誓旦旦,结果是不堪一击!我要向这一类的人提出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自己的乐趣”与爱情有冲突吗?冲突是什么?不消说,他是一定回答不上来的。
“剩男剩女”尤其是“剩女”之所以“剩”,固然有他们自己冠冕堂皇的种种理由。然而,我们像剥笋子那样一层一层的剥下去,就会图穷而见匕首,露出真实的内核来;这个内核对于所有条件都不错的“剩女”而言,不外乎是在寻找比自己更好的经济条件或者社会地位的过程中“剩”下来的;对于年龄大或者容貌差的“剩女”而言,这个内核不外乎是因为男人们的敬而远之“剩”下来的!岂有它哉?生活中和“非诚勿扰”之类的征婚节目不难找到这样的“证据”。能够“傍豪门”婚姻的女子一般都是各方面条件还不错的女子;否则,此路不通!媒体也经常曝光这些女子“豪门不胜寒”的消息。常言道,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用在爱情婚姻问题上也是完全正确的。爱情婚姻,人皆向往之。是否婚嫁?何时婚嫁?与谁婚嫁?有一定缘分,更多是双方的价值取向是否能够一拍即合。这这个意义上,“门当户对”是不二选择的金科玉律。
我对爱情婚姻的研究成果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表述:在爱情与婚姻的世界里,没有学生,也没有老师,只有自愿者。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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