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阳一起行凶“怪案”牵连两代人
河南淮阳一起行凶“怪案”牵连两代人
受害孕妇横遭暴力早产生下残疾婴儿
案发40天当地警方至今不立案
《中国记者调查网》11月24日郑州消息(刘来迎):10月2日晚,家住河南省周口市西关油库陈庄村村民张秋丽一家三口,因与他人发生矛盾而遭对方持械入室行凶和殴打,不但险些闹出人命,还造成受害人重伤,致使怀孕妊娠中的张秋丽早产,婴儿严重残疾。案发40多天以来,当地警方至今没有立案,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接到举报投诉后,本网立即对本案展开调查。
“铁锹开道”,张家男主人当场遭劈倒地。
受害人张秋丽回忆,2011年10月2日晚上7点左右,她和丈夫李金鹏及女儿亚楠正在家吃晚饭,忽然听到了砸门声。其女儿亚楠刚将门打开,抬头猛然发现家住东关的于桥村民龚成、吴丽夫妇怒目横对地站在门口。二话没说,对方便挥舞着铁锹,怒气冲冲地闯进了屋里。
她说:“我见到这个情况吃惊地问吴丽、龚成你俩来干啥?对方摆开了要杀人的阵势,说是‘有事’。我打了个寒颤,心里有点发憷,忙说‘有事明天来再说吧,现在李金鹏和他伙计喝酒了,也说不清楚’。但他们的情绪一下子便激动了起来,并坚持‘说不清楚就不走’。”
张秋丽面对杀气腾腾的龚成、吴丽夫妇,担心会出大事,便继续劝说他们离开。突然,吴丽恼羞成怒,起身将满桌子的饭菜掀翻,碗碟都被摔碎了。此时,已有7个月身孕的张秋丽正欲制止,却立即被吴丽猛然仰面推倒,致使其腰部重重地撞在了桌沿上,顿时疼痛难忍,哀号呻吟,并还大汗不止。随即,吴丽又一挥手,一把将张家未成年的幼女亚楠推撞到墙上,致使其头部受到撞击,并负伤晕倒。
此时,胆小怕事、躲在里屋的李金鹏出来劝架。不成想,“情绪疯狂”的龚成却把他拖拉到屋外进行殴打,并用铁锨将其劈倒在地,致使李金鹏当场昏厥,不省人事。
随即,其女亚楠跑去向邻居求救,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接连的呼救声,招致邻居们围观。龚成夫妇见势不妙,便大摇大摆、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现场。
伤者报警,派出所领导说:“净浪费我的电话费。”
据受害人张秋丽投诉称,大概10分钟后左右,接到报警的辖区西关派出所副所长刘某带领民警黄某,赶到家中了解了案情经过。
现场目击者说:“听到孩子呼救就知道出事了,我就招呼其他邻居直奔张秋丽家,发现他们两口子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就马上报了警。当这两人(指警方人员)来到这里的时候,我们村围观的人,已经是越来越多了。派出所的刘副所长简单地询问了几句,不做笔录,只是用相机在现场拍完照,就说今天时间太晚了,让受伤的这两口子先去医院看看,明天再做笔录。当时的情况,除了我之外,其他的许多人也都看到了。
据了解,案发第二天,张秋丽的腹部就又出现了疼痛,再次去了医院做了检查,而后就直奔了派出所。但是有人透露说,该所的刘副所长却去了省城郑州,给她自己的孩子看病去了。当时的值班干警解释说:“谁接的案件谁处理。”
随即,受害人给刘副所长打了电话落实。对方不耐烦地回答:“有什么事情回去再说,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净浪费我的电话费。” 当班民警告诉她:“谁接的案子谁处理,你的事情,必须得等刘副所长回来再办。”无奈中,受害人失望地离去了。
“暴力摧产”,早产儿身体残缺,出现后遗症。
在张秋丽回家后当晚,腹部便疼痛加剧,被迫被村民送往了周口市的“仁和医院”“看病”,并于5日早晨6点早产。
令人吃惊的是,该早产儿的身体情况出现了重大异常。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孩子生下来脑缺氧,心脏有3.2毫米未长全,反应差。院方医生称:孩子出生后极有可能会出现脑瘫和畸形等一系列后遗症。这样,就对孩子的生命安全无法预测了。记者在住院病历上看到了这段记录。之后,该早产儿就被放进了保暖箱。
10月18日上午,受害人张秋丽到周口市人民医院做了医疗鉴定。结果为:早产与外伤有直接因果关系。该鉴定结果出来后,张秋丽找到了派出所刘副所长,要求做法医鉴定。对方说:“淮阳无法做法医鉴定。”张秋丽又找到了陈所长,该领导答应向淮阳法医鉴定中心询问,后称不能做。因此,受害人又要求到省城郑州,去做法医鉴定。
就这样,受害人张秋丽每天两趟跑派出所。但案件一直被拖了40多天都没有人过问,被人为地搁置了下来。而涉嫌故意伤害的凶手吴丽、龚成夫妇,则更是没给受害者任何的说法,不仅拒绝支付医疗费,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被逼无奈,受害人状告警方,维权讨说法。
针对“10·2”故意伤害事件中警方的不作为、不办案,受害人选择了举报维权,同时坚持认为,出警人员有明显的不作为现象。派出所接警后虽然及时到达了现场,但却只是走了表面形式。辖区警方对待一起严重的刑事伤害案件,只采用了冷漠和搁置的做法,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
受害人张秋丽说:“在我已经明确告知出警人员我受伤的情况后,出警人员仅仅对现场进行了拍照,摸了摸我女儿头上被撞出的两个大包,而却并没有对我腰部和腿部受伤的情况进行拍照取证,也没有对在场人员进行取证;一直到事情发生后第5日,派出所的刘副所长才到医院找我做了笔录。我再次对她讲出我腿部和腰部都有伤痕时,刘副所长仅仅对我的腿部伤痕进行了拍照,而对我的腰部伤痕不予拍照,说是不明显了,不拍了。事后,我找过护士看了腰部。护士告诉我很明显。很显然,刘副所长欺骗了我。以上的种种行为,都明显是刘副所长的不作为行为。”
受害人张秋丽同时还坚持认为,出警人员安排自己第二天到派出所去做笔录,是十分不妥当的行为。原因是,当时警方对其的伤情了如指掌,也安排去了医院;同为人母的女派出所领导刘副所长,对有孕在身7个月左右的妇女,被他人殴打致伤的后果理当清楚。因此,由于该领导的不负责任,不但延误了时间,还明显加剧了受害人的伤和病情。之后,刘副所长面对电话询问的情况,又表现得不耐烦。
由于“10·2”故意伤害事件造成张秋丽被打、致伤和早产,警方又推诿拒绝做伤情鉴定;后经过多次交涉,才于10月18日到市人民医院做了鉴定。22日,周口市人民医院根据派出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做出了“被鉴定人早产与外伤有直接关系”的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出来后,受害方又多次找到了副所长刘某,要求做法医鉴定。但对方称没有办过此类案件,并告知受害方称:“我们得等到初生儿一岁多以后,才能做鉴定。”
后受害人张秋丽向律师询问,证实可以做法医鉴定。因此,受害人就又将案情情况,反映到了主管梁副局长那里。经该领导过问安排后,受害人又找到了辖区派出所所长陈某。之后,该案就又回到了主管主办副所长刘某的手中,但对方仍说法医鉴定不能做。受害人迫于无奈,再次找到了梁副局长。该局值班接待人员通知了辖区案发所领导,并且当面说明了情况。
就这样,直到11月12日,派出所才直接对市人民医院出具了伤情鉴定建议证明,并带领受害人前往了周口市人民医院,进行了伤情鉴定。
由于没有一级初次鉴定结论,市人民医院拒绝给予伤情鉴定。受害人又回到了案发地派出所。等到第二天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后,受害人才再次与警方一起来到了周口市人民医院做了伤情鉴定,并得到了“重伤”的鉴定结论。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派出所方面却绕过了受害方,单方面通报了凶手。之后,连同肇事方一道找医院称,受害人的病例和司法鉴定都是假的,要求重新鉴定。
在受害人得知法医鉴定结论后,连续几天去找相关派出所的刘副所长。对方先是拒接电话,直到11月22日才肯见面;起初还拒绝向受害人交出《法医鉴定书》,在讨要了一个小时之后,才拿了出来。
在受害人的重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受害人强烈要求警方立案抓人,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但派出所的刘副所长称:案件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明天出差,有一段时间不能回来,你们爱找谁管就找谁管去。
对此,《中国记者调查网》将对“10·2”故意伤害事件,进行跟踪报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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