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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哥”分会有点玄

火烧 2008-11-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重庆出租车协会成立的哥分会引发热议,质疑其合法性与职能重叠,认为可能成为二工会。事件源于8000多辆出租车罢运,协会承诺下调份儿钱,但成立分会是否真正维护司机权益仍存疑。

   

8000多辆停驶出租车恢复营运后,重庆出租车企业公开承诺下调“份儿钱”,以保障驾驶员的利益。重庆出租车驾驶员还将成立自己的行业协会,搭建与企业、政府协商、对话的平台。(新华网)   

重庆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表示,针对重庆出租车行业中有以公司为主的协会、却没有驾驶员协会的现状,将在出租车协会机构中建立驾驶员免费参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分会,分会可以就意见诉求、利益冲突等直接与出租汽车协会对话。  

尽管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说这个“的哥”分会是用来对话的,在佩服其自觉制造“对立面”勇气的同时,还是让人觉得这件事有点玄乎。  

首先,这个“的哥”分会职能与工会组织的功能重叠了。我国《劳动法》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不管工会是否真正发挥了维权的作用,但毕竟是我国政治体制框架下一个合法组织,成立一个“的哥”分会是完善原有体制,还是对原有体制的突破?这个问题不厘清,这个“的哥”分会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  

其二,“的哥”分会挂在出租汽车协会名下,受其领导,怎么站在“的哥”立场进行对话?8000多辆罢运的事件本身就表明,工会的作用根本就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在这种格局下,这个“的哥”分会能干什么,总不会比工会更硬气吧?其结果充其是是一个“二工会”。  

其三,成不成立 “的哥”分会是“的哥”们的事,也该是“的哥”们的意愿,也该“的哥”们提出才是。出租汽车协会“指手划脚、发号施令”成立“的哥”分会,反倒令人怀疑、令人担忧,让人觉得怎么看也是一个“二工会”,甚至连“二工会”都不如。  

我不知道成立这个“的哥”分会的点子是怎么来,但是重庆出租汽车协会的心情我们还是能够理解的。出了这么轰动全国的事件,不仅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政府,也对不起“的哥”,除了认错、改错,还想有进一步的表示。这里奉劝一句,你不用时时刻刻把“的哥”利益放在首位、挂在心上,只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你们至重庆人民“公开信”中说的“只要政府方面具体下调政策出台,企业一定坚决执行”,就可以了。  

   

200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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