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无耳,可使鬼神——西晋王朝的灭亡的启示
金钱无耳,可使鬼神——西晋王朝的灭亡
魏、蜀、吴三国总归司马氏,分裂局面复归于统一。
公元263年司马昭伐蜀成功,司马昭死后,司马炎继立为晋王,公元265年底司马炎称帝,国号晋,建都于洛阳。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西晋王朝,司马炎即晋武帝。
可惜的是这个统一安宁的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就发生了“八王之乱”。于是,中国又处于分裂割据长达四百来年。直到公元589年隋文帝杨坚才重新统一中国,结束了长期的割据局面。
原因是:最高统治者、皇帝司马氏的奢靡、淫荡、自私自利,臣子也上行下效各为身家门第之私。
司马炎称帝后在中央最高的统治阶层,设置了“八公”即:太宰(改太师为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
司马炎分天下为司、冀、兖、豫、荆、徐、青、扬、幽、平、并、雍、凉、秦、梁、益、宁、交、广等十九个州,共有郡国一百七十三个。
公元268年新修订的律令修成,依汉《九章》增十一篇,共二十篇。律令合计共二千九百二十六条,十二万六千三百言 ,六十卷。
晋朝的法律是地主阶级国家维护其政权镇压农民阶级的法律。魏晋以来就有“八议”即皇室的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有罪可以议减,甚至免罪。贵族官僚地主可以金帛赎罪,这些都是官僚地主阶级享有的法律特权,农民阶级不可能享有这些特权,而且他们制定的法律主要是压迫农民阶级的,如贼律、盗律等规定,“盗”官物,“行劫”者皆处以死罪就是针对农民阶级的。
晋武帝作为西晋开国之君,本宜大有作为,可他本人却贪财好利,奢靡淫荡。如在贪财方面,武帝曾向刘毅说:“卿以朕方汉何帝也?对曰:可方桓、灵二帝。帝曰:吾虽德不及古人,犹克己为政,又平吴会,混一天下。方之桓灵,其已甚乎!对曰: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卖官,钱入私门,以此言之,殆不如也。”皇帝竟然卖官以捞取私财,这与市侩又有何异!在奢靡淫荡方面,公元273年司马氏下诏采择公卿以下女子,以备六宫,事未完毕时,禁断人间婚姻。致使许多官僚世族的女儿被选入宫。公元281年又下诏,选妓妾五千人入宫,“自此,掖庭殆将万人,而并宠者甚众,帝莫知所适。”(晋书《胡贵嫔传》)。皇帝荒淫至此,又何政事之有!
皇帝奢淫、为私贪财,臣下自然从风而糜,大官僚、大贵族、豪门无不讲究享受与奢华,日食二万金者有之,后房妾数百、数千者有之。当时的官僚贵族莫不视钱如命,皇帝卖官捞钱,大官僚、豪门贵族等更非法兼并掠夺农民的土地,剥夺他们的钱财,甚至劫掠商旅夺其钱财。如大官僚石崇任荆州刺使时派人抢劫商旅致富。如此风气致使官僚贵族、豪门世族占有大量的田地,拥有大量的佃客、部曲、童仆、奴婢等,私人占有经济量日益强大,割据势力也随着日益滋长了。
晋武帝时,不仅皇帝卖官捞钱,大官僚、贵族也多经商获利,致使弃农经商之风盛行。谚曰:“钱无耳,可使鬼,凡今之人,唯钱而已。”
李新民 200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