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姓“资”姓“社”的可操作标准
什么是姓“资”姓“社”的可操作标准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展开过一场姓“资”姓“社”的大讨论,最后改革的总设计师用个“三个有利于”一锤定音。
实事求是的讲总设计师的标准说得非常对,可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没有可操作性。比如第一条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大家可以环顾一下世界,也可以回顾一下历史,除了遇到战争、灾害等特殊情况,哪个国家哪个时期社会生产力不是在向前发展,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生产力会发展,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也同样会发展,因为这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样第二条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也是一个道理,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在提高,资本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在提高;第三条看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按人均收入作为标准,也和前面一个道理,社会总体趋势是向前发展的人均收入自然而然会增加。所以说这个标准只能算一个马后炮式的标准,就像炒菜一样,你说放多少盐合适呢?他说炒完后尝尝就知道了。是的,菜炒好了尝的是准,可是有意义吗?
因此姓“资”姓“社”看似有标准,其实并没有标准。这无疑等于打开了走资派的枷锁,使主流经济学家们任意发挥他们各自的“才能”,先搞股份制后走私有化,甚至连违宪的事情也敢做,打着改革的旗号,手持“不争论”的利器,把改革一步步推向神化、异化的境地。如果再不能尽快拿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评判标准,改革的前途堪忧,中国社会主义的命运堪忧。
那么有没有这样一个标准呢?回答是肯定的,有!这个标准就是:
一、社会主义要求执政者必须要始终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办事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如果不愿意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不能始终把群众挂在心上,一味地走精英路线,那么就是误入歧途。
二、社会主义要求必须不断坚持发展公有制经济,走一条共同致富的道路。如果私有制占居了国家经济的主导地位,导致两极分化,那么就走错了路。
三、社会主义要求执政者必须是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心甘情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如果公仆成为了优越的象征,福利待遇令主人都向往,那么路也就走偏了。
四、社会主义要求广大人民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共意识。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人人都以自我为中心,都过分的崇拜自我奋斗,把弱肉强食作为行为准则,那么我们也就错了。
五、社会主义就要尽最大可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越来越多的公共产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如果政府采取甩包袱的改革,放责不放权,人民生活缺乏安全感、稳定感,那就无疑走向了反面。
概括起来姓“资”姓“社”的可操作标准就是:群众路线、共同富裕、人民公仆、公共意识、保障有力。
我相信只要始终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来检验我们的改革,我们社会主义航船就不容易偏离正确的方向,就一定能迎来我们美好的未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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