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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恐怖分子鄢烈山辱骂中国人民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火烧 2008-07-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31
文章批评鄢烈山以文化恐怖手段辱骂大陆游客诚信问题,指出讨价还价是市场经济引入中国后的正常行为,而非诚信缺失,呼吁理性看待两岸旅游与文化交流。

文化恐怖分子鄢烈山辱骂中国人民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文化恐怖分子鄢烈山一向以辱骂恐吓中国人民为乐,最近又发表了一篇辱骂中国人民的奇文《大陆游客“杀价”岂止是购物习惯》,辱骂中国大陆的游客到台湾讨价还价的行为是不讲诚信的,可这位鄢恐怖分子应该知道的是,讨价还价的行为是当年当做市场经济的先进交易方式引进国内的,鄢恐怖分子自己也说,当年的计划经济那有价可杀的啊?被斥责为是落后的交易方式,正是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后才被当做外国的先进商贸方式引入中国的,呵呵,想不到引进了这么多年,反过来又被骂成是中国人诚信的问题了。  

  

不是止是中国,全世界人民的交易都是讨价还价的,包括国与国之间的大宗贸易,包括国与国之间的商贸谈判,不讨价还价还是谈判吗?西方国家真要和中国讲诚信,直接把自己谈判的底牌亮给中国就得了,还费那么多精神和资源谈来谈去的?中国改革开放之前不会讨价还价,以为别人开出的价格都是讲诚信的真实的,因此从西方发达国家买回了多少高价的东西?这是不是算西方文化没有诚信的行为呢?因此,鄢文化恐怖分子你想辱骂中国人民的恐怖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是能找点更有理由的东西呢?  

  

当然,鄢文化恐怖分子的这种行为看似不可理解,其实对他来说也是合符情理的,他要用文化恐怖的手段摧毁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就得用这种文化恐怖手段,因此全世界的人民都再正常不过的讨价还价的行为,到了中国人民这里就成为了诚信的问题。动不动就恐吓中国人民的行为这也落后,那也不文明,十足的文化恐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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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原文  

        大陆游客“杀价”岂止是购物习惯  

                       鄢烈山  

    大陆居民台湾游首发团的行踪,是这几天海峡两岸的热门话题。皆因这是“国民政府”遁台59年之后,对两岸关系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标志性事件,对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人们不能不关注。  

   台湾官民为大陆客的到来做了不少准备,诸如宾馆和景点要不要搞简体字指示牌,“反共抗俄”之类“两蒋”时代的标语要不要清除,都经过了热烈了讨论。海峡那边的同胞有我们华族共同的心理,总想将自己美好的一面示人,而不愿“家丑”外扬,所以就有警方警告穿丁字裤的“槟榔小姐”不得在大陆游客面前太暴露而“有伤风化”。当然也有人很不高兴两岸关系热络起来。居然有地方官说大陆客所过之处要“消毒”,不掩饰他的敌意。这些大陆游客并非第一次出门的“土包子”,这些年好多人到过比台湾地区发达的欧美国家,说这种显示优越感的话不怕闪了舌头!那位官员也因此而道歉。  

   两岸同胞分离这么多年,长期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敌对,肯定会造成隔膜,有差异有误解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要加强两岸来往的理由之一,有民间接触和面对面的交流才可能增进相互了解。为了“入乡随俗”,首发团成员在出发前就得到过好多条忠告。对此,大陆游客有些做得好,比如遵守关于吸烟的规定,比如不要乱扔垃圾。有报道说有位阿叔对大陆人有成见,自制了一件拾拉圾的袋子,准备跟着大陆游客捡垃圾,羞辱来人一番,结果一片收获也没有。  

   也有做得不好的。7月9日早上我看凤凰卫视的新闻报道,其中有一条就是台湾的小店主很高兴大陆客光顾,买东西很多,但是很不习惯大陆客的“杀价”(一称“砍价”、“侃价”),动辄对人家的标价“砍”一半。新闻主持人善意地说,这是两岸购物习惯不同。这种说法最多对了一半。  

   如果说讨价还价包括“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杀价”是中国人做生意的传统、风俗习惯,似乎有道理。中国古话把“讲价”、“砍价”叫“袖笼子里的生意”,皆因在骡马市做生意,卖主不想暴露底价,能蒙一个就尽可能蒙一个,于是就用手指头在宽袍大袖笼里讨价还价。明末以来传教士写的中国札记也讲到中国人市场上的“砍价”风俗。当然也有例外,标榜“一口价”、“不还价” ,但那是例外,正显其与众不同,特别特别值得信任和光顾。   

   但是,不仅台湾人(众所周知,很多是从福建迁移去的,还有随蒋“撤退”至台的)早已移风易俗,不再这么做;大陆在改革开放之前也不兴讨价还价了。凭票供应、国营商店,这些制度根本不容许你讲价。讨价还价,不仅浪费交易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与“童叟无欺”的良风美俗格格不入。上世纪90年代,国家有法律明确规定要经营者“明码实价”,可是这个法规似乎根本无人理睬,“杀价”之风在大陆这边不见稍减。  

   综上所述,“杀价”并非中国人不可或缺的传统,亦非像用筷子还是用刀叉进餐“风俗习惯”而已。为什么制定了明码标价的法规而不执行?是制定这条法规之前根本就没有认真调研其可行性,还是根本就没有去执法,就像我们的《教育发展纲要》提出的教育经费占GDP4%的比例,一直都是说说而已?无论是“有法不依”,还是“法不责众”,都是法治意识差、法治水平远未达标的表现。   

   更重要的,这是一种“老实人吃亏”的社会病态。我最烦讲价了,因为我买东西总是当冤大头。大宾馆里哄老外的工艺品一折价内销你也上当了;一些精装的工具书一折成交也不便宜。“砍价”的风气使我们社会的诚信度极低,对人总要心怀猜疑,时时处处要防范他人在设套挖坑。有人以善于坑蒙拐骗窃喜;也有人以善于打心理战“砍价”而自得。这种欺诈风气害人害已,因为你不可能只卖不买。这种不讲诚信的“习惯”,对喜欢简单生活的大多数人实在是一种心理折磨。至于大陆同胞入台前受到劝告,入台后还是忍不住要“杀价”,与其说是“习惯”难改,还不如说是一种被虐心理的后遗症,需要较长时间的认真矫治。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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