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阻碍人类进步的“元凶”?
谁是阻碍人类进步的“元凶”?
——关于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拷问
萧老邪
如果这世界只有一个人,那么,就根本不存在“公”还是“私”的问题。孤家寡人嘛,天下都是这一个人的,哪里还有那么多的麻烦事情呢?!
可惜,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不是一个人存在——至少有一男一女才能存在下去。
关于这一点,西方有种传说是上帝先造出“亚当”,再取他的一根肋骨造出“夏娃”,禁不住诱惑而偷食了“禁果”的这对男女,造就了人类群体。而在东方,有种传说却是“女娲造人”,她把藤条所沾的泥浆随手一洒,便造就出一群男女。
姑且不论哪种传说更接近真实,但似乎东方的那种传说更加睿智与美丽。
既然是以群体的方式存在的,一个个人组成的集合——人类,自然就会产生“公”与“私”的问题了。人类这个集合就是“公”,而其中的任何一个个体人就是“私”。于是,“私有”还是“公有”、“私有制”还是“公有制”等问题,必然会出现在人类的视野之中,并一直会持续困扰他们,一代又一代,直至人类灭绝。
但是,存在“公”与“私”的问题不是令人类困惑的最大问题。
在人类漫长而又短暂的生命岁月里,既然生死都由不得人,那么,在生的状态下,如何死,才是最要命的问题。
是象自然界中其他生物一样,在弱肉强食的蛮荒的自然法则的规制下死去?还是象个“人样”——在追求和谐幸福的过程中死去?或者说,在一种人类称为“进步”的状态下死去?
如此一问,我们就清楚了,原来,令人类困惑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公有制与私有制,谁是阻碍人类进步的“元凶”?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一番拷问。
其实,问题一提出,答案已经明确——对人类这样的高智慧的群体而言,公有制必然是优于私有制的。原因如下:
第一,根据人类这样高智慧的群体所认知和掌握的“系统论”原理,“整体大于其中任何部分之和”,那么,就功能与效率而言,人类群体的所有生命活动的组织与分配方式,公有制一定大于私有制。
同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状态一定优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状态。或者说,计划经济一定优于市场经济。
其实,几千年前,中国古人早就总结过这方面的经验,他们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说,任何事情,只有事先经过周密计划再付诸实施才能成功,不这样,就会失败。这样英明睿智的思想,在中国文明中一直保存至今,就连俺们山里的普通老百姓都深谙其道,他们说:“吃不穷、穿不穷,不会划算一世穷。”所以,他们过日子时,知道“量体裁衣”、“量入为出”,坚持计划,反对随心所欲的无计划的状态;并且嘲笑那种没有具体目标的无计划生活是“走到哪儿黑,就在哪儿歇”的叫花子、讨口子、流浪汉的日子。
第二,从私有制的内涵与外延来看,它都不是一个好的组织与分配方式。
先从它的内涵来看,由于是个体占有,而且强调这种个体占有,无论人类所面临的能够占有的东西是多是少——但它总是相对恒定的,由于个体间差异的存在——每个个体先天、后天所占有的“能量”都不同,因此,私有制必然导致的是极少部分“强势”个体的占有会越来越多,而大多数的个体所占有的也就相应的越来越少——也就是通常说的“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而一个“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群体,从来就没有好结果。
再从它的外延来看,既然肯定私有、强调私有,就必然导致个体欲求的无限非理性的膨胀,无论这个东西是否是其真正需要的,都想据为己有——即使这东西是对其他个体仅仅在思想上有作用。于是,常常会看到在私有制状态下,所有能够给个体带来利益的东西,总是成为“私藏品”——即便这东西一直束之高阁,也不会到真正需要者手里。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在后现代的西方,在私有制的规则下,科技也就被打扮成“知识产权”去谋求私人利益的最大化。于是,整个人类的两极分化必然越来越严重,个体之间的差距也就越来越大。借“短板理论”去分析,结果会怎样呢?会促进人类的进步还是会阻碍人类的进步?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