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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华:杨晓青所著《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研究》序言

火烧 2007-09-23 00:00:00 读书交流 1025
本书系统研究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其法律观、人权观及宪法思想,填补法学研究空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借鉴。

孙国华:杨晓青所著《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研究》序言

序  言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晓青副教授(博士)所著的《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研究》一书,将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杨晓青博士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20多年,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讲授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著作和法理学课程,她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法学著作的研究,有比较深厚的功底和造诣。她的这本书对于运用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理论研究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无疑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社会民主主义既是一种在时间跨度上经历了一个多世纪,在地域上逐渐蔓延于欧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全球性思想流派,又是一种全球性政治运动,有自己的政党组织、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从上个世纪以来,在一部分国家,社会民主党执掌了国家政权。在欧洲,社会民主党执政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社会民主主义在这些地区已经是政治实体和现实国家。它以咄咄逼人的态势,迫使人们不得不承认它和研究它。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与社会民主主义(包括政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往日增,研究社会民主主义的学者和论著,也逐渐多了起来。但这些论著大多偏重于政治学和社会学,专门研究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的成果甚少,至今还没有一部研究专著出版。很多研究社会民主主义政治学、经济学的专著中均略去对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的论述。这本书应是系统地梳理和研究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的第一部著作,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法学界对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研究的空白。

这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广泛意义上的法学思想,是通常说的政治法律思想,但由于是从法学角度出发,又处处落实到法和法治,具有法学思想研究的特点而具有开创性。作者通过对社会民主主义历史沿革的系统梳理,从社会民主主义的民主观、法律观、人权观、宪法思想、经济法律理论、社会保障法律理论以及国际法理论等方面,较系统、全面、深入地评析了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在法学领域的表现,从其得失成败方面探求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资借鉴的积极因素。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及其法律思想,在每一章最后部分和结语部分的总评论中,对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的地位、作用和特点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具体地进行了较全面、正确的分析和评价,为的是引导读者能比较全面地了解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在法学各个领域的全貌。这是多年来少见的。
在过去一个相当长时期以来,直至现在,我国和其他国家的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认识产生了一些思想混乱,这需要我们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加以澄清。

社会民主主义法律观的哲学基础是唯心主义,它忽视了个性的自由发展和平等互助所必需的现实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把理性、正义、权利或者仁慈的社会目的作为法律的基础,认为这些价值观念能提供保障个人良心和社会公正的方法而不致引起反抗或革命。他们虽然强调平等原则,可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民主主义的平等、公正的要求,往往要受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及其发展形势的制约而不能完全实现。但是,从社会发展规律来看,在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条件下,在全社会实行完全的公有制和按需分配,在任何国家都是不现实的,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内部规律起作用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的灭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胜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只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才是决定社会发展和变迁的根本力量。同时,马克思主义法学也强调伦理道德和法律观作为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基础具有积极的反作用。社会主义既要重视经济基础的建设,又不能忽视社会主义价值观、正义观、包括体现这种观点的法律的积极作用。
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对多党制和多党竞选、轮流执政等政治运作规则的接受与遵守,是他们唯心主义世界观和超阶级国家观合乎逻辑的表现。恩格斯在世的时候就论证过,虽然无产阶级有通过和平方式取得政权的可能性,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必须建立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民主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或曰人民民主专政,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改造旧社会、建设新社会。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没有无产阶级专政的保障,没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坚强领导,就无法保证民主和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避开与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的根本分歧。

但是应当看到,社会民主主义对政权的参与的确也带来了不少的社会改良和社会进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的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504页。)所以,在社会党长期执政的经验中,有关如何管理现代国家、政府决策过程以及一些社会经济政策的实际措施等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的理论,都具有进行理论分析的价值。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在发挥国家、政府运用法律协调机制的作用和国际法的作用方面,社会党人有相当丰富的经验值得认真加以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研究并评估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的历史演变和执政经验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一项课题,对于认清未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国际法的发展趋势也有重要的启示。特别是在社会公正、经济民主与社会福利方面,社会民主主义的某些法律原则对完善我国的相关民主、法制也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但愿这样一部颇有中国特色的学术专著的出版,有助于推进我国对工党、社会党这一类型社会主义政党的法学理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但愿共产党和社会党这两支最有影响的社会主义力量的联合和协作进一步加强,以期为世界的和平和发展、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作出更大的贡献。

                                            孙国华谨为序
2007-4-25

※《社会民主主义法学思想研究》现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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