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迷信,叫做“‘私’迷信”
有一种迷信,叫做“‘私’迷信”
春天的惊雷/2007-09-03
人世间,迷信有种种。有宗教迷信,有鬼神迷信,有风水迷信,有政治权威迷信……总之,一切崇信“非存在”的,都叫迷信。
我这里写另一种迷信,即对私有观念的迷信,——即认为“私心永恒”。从本质上说,人的私有观念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水平相联系,它在历史中产生,也定会在历史中消失。它不会永久地存在下去。把私有观念,即损人、损公以利己,看成是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迷信!
有迹象表明,在公私观的问题上,中国人在短短的半个世纪中,又将经历了一个十分有趣的“波浪式前进,迂回上升”的过程:
——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舆论上是千篇一律的“大公无私”。
——而上世纪的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经某些改革精英发动和引导的“人生价值”的讨论,并通过各种沙龙、小型报告和研讨会,——寻找毛泽东和共产党人的缺点,从而把人的认识引导到“主观为自已”(实质还是讲“人是自私的”)上来,由此,为实行“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开辟了道路。
——而今,某些改革精英的“主观为自已”(不是所有精英),终于露出了他们——只让自已在政治和经济上发迹的猥琐意图。于是,人民群众哈哈大笑,一轰而散。不但不再相信他们的“主观为自已”理论的合理性,反而识破其“人性永私,亘古不变”的迷信本质,又重新思考毛泽东“人不应自私自利”观点的伟大,并将逐步看到“去私奉公的实践改造,方为大解放、真创新”的根本道理。
人们知道,在毛泽东的言论和著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语类,恐怕要数“社会主义”、“破私立公”、“为人民服务”、“人不应自私自利”……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毛泽东逝世后的30多年时间里,一次又一次出现 “毛泽东热”,——当然,还有其它的——但与此紧密相关的因素。这一点,大概是极少数资改精英想象不到,也是十分不愿看到的。
在我的记忆里,——不是全部,但决不是少数——的知名学者中,文化大革命中,他们赞成“破私立公”,并表白过自已的“利他主义”诚意。有的人,甚至以此去(请允许我不直接点名)批评人、整过人。
但不久,——即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随着潘晓的“人生价值”的讨论,这些学者中的某些人,以毛泽东的“奉公利他”为陈旧,进而,进行了所谓的大胆的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此时,什么“人生就是享受”“人的价值就是自我”“实现自我”……等,披上了“思想解放”“观念更新”的时装,在中华大地上“浩荡游行”。
时隔近30年的今天,人们经过实践比较,经过思想、理论沉淀,大都清楚发现,当年这些——极少数人——所谓的思想创新和观念更新,究其实质,不过是一种“循旧”,是一种“私性”迷信;是历史剥削阶级旧思想的死灰复燃。
为此,今天的我们,极有必要去回顾毛泽东的有关思想,以期人们进行新的比较研究,从而产生出真正新的思想来。
同一切剥削阶级的“利己主义”思想相反,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将“利他主义”“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思想理论的基核。毛泽东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领袖,他的全部思想理论也体现这一基核。也正是这一基核,不断凝聚、培养和武装一批批共产主义战士,为了人民的事业浴血奋战,艰苦奋斗。并也以此团结广大人民,产生无坚不摧的力量,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
我在其它文章中说过,毛泽东思想理论中体现的“公”的基核,既不能简单地把它解释为毛泽东个人的善良,更不能认为这是毛泽东个人的空想。它体现的是时代精神的内核和整个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底质。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出现之后,私有制、私有观念,总体上就只能作为社会发展的否定力量存在了。公有制和公有观念,就应运而生,并走上社会舞台。这种制度和思想的代表者就是无产阶级。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都肯定地说明,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受压迫、受剥削的阶级,它“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1) 因此可以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们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2)
毛泽东思想理论除了同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有着最为一般性的一致外,他的突出之处即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将自己的思想基核“去私奉公”,全面贯彻到社会改造中去。毛泽东一方面把破除私有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另一方面把它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毛泽东的思想理论中,有若干方面的具体化内容,如军事、农业、工业、卫生、思想政治工作……无一例外地都围绕或体现这一根本宗旨。
如果说少年时代的毛泽东,受母亲善良心影响和社会矛盾的教育,即有了助人利他、救民济世的思想理论的萌芽,那么,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因社会更为深刻的教育,则已独立而坚定地发出“以天下国家为己任”的无私呼喊。
到了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以自己成熟的全新的利他主义道德观,影响和领导着中国革命,塑铸着中国革命的灵魂。1939年12月,他号召全党全军学习白求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后来在《为人民服务》中又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3) 在《一九四五年的任务》一文中,他进一步写道:“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为人民服务,……”(4)不久,毛泽东明确指出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出发”(5),是共产党人同其他政党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建国以后,他又紧紧抓住在思想观念中公和私的对立,指示人们:不该自私自利,为自己干活就有劲,为人民服务就缺少热情和干劲。但他又不是空想主义者,他看到人类有几千年的私有制,要改变私有观念是很难很难的。因此,在他的晚年又大力号召人们“要斗私”,要改造非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要有历史反复的心理准备和推动历史去实现“否定之否定”的长远战略。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中的“去私利他奉公”、“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的形成,完全是适应社会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是历史运动造就了无产阶级的本质,造就了无产阶级的彻底革命性。它的实践改造,才是人类历史上的思想大解放、大创新。
这一伦理思想,固然在中国的古代社会即有雏形,但真正形成完备而系统科学理论,还是在社会性大生产出现之后,由马克思到毛泽东的创新来完成的。不过,在历史的行进中,它还会被某些人淡忘、抛弃;遭人推毁。但不管怎样,总会有新的代表者,且越来越多,其主体是人民。
因为,经验告诉人们,不仅新的正确理论产生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新的正确理论的实现,也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甚至不断地会有人以“旧”充新。极少数的学者精英,已经这么“做了一回”。 这也是“迂回上升”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点,似应说明,即使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极少极少人在极少时候,会有“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萌动的。
历史就是一个奔向理想终极,却永无终极的过程。
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2页
(2) 同上,第262页
(3)《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03页
(4) 1944年12月16日延安《解放日报》
(5)《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6-10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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