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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国标不能不顾及普通百姓的利益

火烧 2009-12-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7
新国标将电动自行车升级为摩托车,引发广泛质疑。标准制定未考虑民意和百姓利益,导致出行成本增加,引发对政府政策公平性的讨论。

电动车国标不能不顾及普通百姓的利益

  据报道称,由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的,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对于这样的规定,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电动自行车第一人”的学者,和爱马电动董事长张剑同时对CBN记者表示“低于40公斤的车做不出来”。张鸣教授在博客中撰文评述道:“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中国新闻网的评论呼吁,国标制定程序也该有个“国标”。

  这样的国家标准,除了会给电动自行车企业带来问题,更主要的是,它会给广大的底层百姓带来麻烦,给这种大众化的平民化的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蒙上一层阴影。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通告,“电摩国标”是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同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

  但是,人们却很难从通告发现民意参与的痕迹。此国标一经发布,不仅遭到了绝大多数网民和电动自行车企业的齐声质疑反对,而且还遭到了多个省市自行车协会的质疑反对,他们要求至少暂缓执行。这种“闭门造车”标准,难怪引起强烈反弹。

  这让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关于“该标准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的说辞显得非常可笑。这只能说明,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老爷们,完全是在闭门造车,只能说明,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老爷们制定国标完全不考虑国情民意,完全不顾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和便利。

  电动自行车如果“被升级”成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是不是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将和摩托车一样要考驾照、交管理费、养路费呢?如果是,那么出台这样的国标,目的显然是要向中国底层的老百姓榨油。有些城市是禁止摩托车的,如果把电动自行车列为摩托车,是不是还意味着从今以后,电动自行车就不允许上路行驶了,如果是这样,这除了让普通老百姓的出行更加艰难,出行成本增加还能有什么?普通老百姓买不起轿车,只能卖一辆电动自行车,管理者有什么理由要把人民的这么一点点的方便给搞掉呢。

  国家为了GDP,为了满足富人的利益和需求,可以不考虑交通的阻塞,可以不考虑能源惊人的消耗和浪费,可以不考虑环境的污染,而鼓励个人购买小轿车,可是,许多地方政府和官僚却不允许既不耗费能源,又无污染的买不起车的人们骑自行车出行,这是什么道理呢?这哪里是讲究科学发展为普罗大众办事谋利的政府和官僚啊,还有哪怕一点点人民的气息吗?中国鼓励个人购买小轿车,是造成今天中国城市交通阻塞,环境污染加重,事故增多的直接原因,假如中国严格控制私人小轿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人们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中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

  既然国家设立了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这么一个机构,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老爷们,就应该认认真真地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在制定标准的时候不要脱离国情民意,你们尽搞些诸如什么“小吃国标”“馒头国标”之类,你们自己不觉得可笑吗?不觉得无聊吗?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老爷们,搞这么一个国标,显然是不得人心的,在底层普通老百姓看来,这就是胡折腾瞎折腾乱折腾胡乱瞎折腾,说得直接一点,这种做法,就是在与老百姓过不去。

  既然要搞这么一个《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如果中国政府还是人民的政府,还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那么,希望国家和地方政府,1,不要像摩托车那样被禁止上路行驶,2,不要像摩托车那样考驾照,3,不要过度增加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额外费用,如管理费养路费。国家既然要制定标准,就应该是为了更好的方便普通老百姓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让这种节能、环保、便捷、廉价的交通工具更好的走进千家万户,而不是设置一个高门槛。政府办事,最好不要与老百姓拧着来,与老百姓拧着来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呢?民生问题,还是少折腾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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