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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焱金:波兰立法阉割强奸儿童犯有感

火烧 2009-09-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讨论波兰新法案对强奸儿童犯实施化学阉割的立法措施,强调法律威慑力,并呼吁借鉴该经验加强国内反性犯罪立法,提升社会安全。

吴焱金:波兰立法阉割强奸儿童犯有感  

吴焱金

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正准备就寝,忽然看到这则令我心动的消息:中新网9日27日电,波兰国会周五通过新法案,规定强奸15岁以下儿童或者近亲的娈童癖罪犯,必须在出狱前接受化学阉割。新法律还增加了对强奸和乱伦罪的刑期。尽管遭到人权组织反对,丝毫不影响它通过,图斯克及波兰议会的决心可见一斑。

可以预料,此法一旦实施,强奸儿童犯立马绝迹,正象沙特阿拉伯独有的对小偷砍手的法律,使该国成为无盗国家一样。法律是人们根据现实需要制定的,只要措施得当,秉公认真执法,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毛主席反贪除毒扫黄,不是再无巨贪,卖淫、嫖娼、赌搏、贩毒、吸毒等彻底绝迹吗?都说黑社会凶残无比,薄熙来、王立军不是以雷霆万钧之力把重庆黑社会及基本烂掉的原公、检、法打得人仰马翻、落花流水吗?"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薄熙来常把毛主席这段话挂在嘴上,身体力行,动真格的,于是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

我国当前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贪腐,不仅贪财,而且贪色,甚至达到买处奸幼的程度,我们如果借鉴波兰立法经验,从源头公示财产,加大反贪立法,施以重刑,没收全部贪污所得,加强群众和网民监督,谁还敢贪?对买处奸幼者,一律化学阉割,没了作案要求,有心无力,谁还能作案?如果对外对内都软弱无力,那就真的没有法。关键是路线立场问题,对广大百姓和弱势群体倒是很有办法,这样的事例太多了,仅在网上就看不过来。说一千,道一万,有了坚持毛泽东思想,依靠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民群众这一条,真正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

 2009年9月30日 凌晨1:45急就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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