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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城管为啥殴打一商贩

火烧 2009-07-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文章揭露上海五名城管殴打商贩致残事件,分析事件背后原因,包括不听劝阻、钉子户标签及城管被打后报复心理,引发公众对城管执法问题的广泛关注。

五名城管为啥殴打一商贩  

  毛涤仁 

 7月13日 ,上海五名城管将一名商贩殴打致残,引起了全国老百姓的强烈愤慨。原因吗?从媒体宣传中可以看出政府有关部门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这个商贩违章设摊又不听劝阻并且咬了一名城管一口;为把责任再推干净些,一些无聊的负责人甚至还说这五个打人的人根本就不是城管人员,而是叫什么“协管”的人员。这样看来,这名被殴打致残的商贩是罪有应得的。当然这只是上海政府有关部门的看法,老百姓的眼睛是明亮的、心里也是一清二楚的,他们还是从媒体的字里行间看到了这次事件的真正原因。  

那么,五名城管殴打一名商贩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上海报纸的字里行间是这样说的:  

一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因为这个商贩不听劝阻,城管才使用暴力。说这话的是上海某城管监察分队徐组长。这个人说话很爽气“劝阻不听,我们才使用暴力”。这看似很充足的理由,但我还是要反问:就算这个商贩劝阻不听,你有权使用暴力吗?谁给你的权力?所以我要说,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如果不懂法还是先回家学学法,不要闲着无聊在马路上惹是生非,让某些人崇拜的外国人说我们中国人没素质。  

二是因为这个商贩是“钉子户”。上海某城管大队信访投诉中心庄主任是这样认为的。她在记者采访她时是这样说的:“我们对摊贩通常都是以教育和驱赶为主,但这个彭林(被殴打的人)是一个比较顽固的“钉子户”。言下之意就是对一般的摊贩(也就是好对付的摊贩)城管是用主要的方式即教育和驱赶的方式来处理的;而对“钉子户”,城管就要用次要的方式(殴打的方式)来处理了。“钉子户”是个什么概念?法律上并没有对它作过解释。我想那位庄主任所说的“钉子户”,无非就是这个人不听话,甚至还有点扳死理。其实,“钉子户”并不等于坏。报纸、电视都报道过“钉子户”打赢过官司的消息。记得前几年,就是因为城管们许多惹是生非的事引发了媒体的争论。其中有一些人认为,应该取消城管。持这种观点的人到现在还在,并且在人数上还越来越多了。相对于要保留城管机构的人来说,这些人就是“钉子户”。难道我们说服不了他们,也来揍他们一顿吗?庄主任是信访投诉结构的负责人,而且还是马上要办世博的大上海的信访投诉结构的负责人,应该对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执法纪律比一般人更清楚,理解的也更透彻,但却说出这么无理无赖无聊的话,给你的同行抹黑也就算了,简直让人怀疑她是用什么肮脏的手段来窃取这一职位的。  

三是因为城管也经常被打。当上海五名城管殴打一名商贩被曝光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感到很冤屈。他告诉记者:2007年上海全市6000名城管队员人均被打1.5次,2008年这个数字已超过了2007年。在全国人民都在声讨、谴责城管打人事件时,这位负责人为什么要这么说呢?说者听者其实都心知肚明。这位负责人无非想说的是,我们一年挨了那么多次打,还不能打别人一次吗?我们暂且不说这种理由有多荒谬,就他提供的这些数据我们却能够看到许多隐藏在深处的东西。首先,我们很难相信城管队员每人每年被打过1.5次以上。中国城管执法的水平及态度和方式方法,在城市生活的人可以说都是看到过的,不要说受他们管的小商小贩不敢惹他们,就是一般群众看到他们胡作非为也不敢与他们理论,他们的惯用办法就是谁管他们就揍谁,而且揍了人还耍赖,实在没办法了就由上层出面说这个打人的人不是他们的城管人员,而是什么临时工、协管人员等等,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此外,地球人谁不知道现在世界上最可怜、最容易欺负的是中国小老百姓。你城管如果在国外尤其在美殴敢这么对付小老百姓,给你吃个豹子胆谅你也不敢。所以,这位负责人这样信口雌黄只能让人更坚信了“城管队员至所以这么猖狂原来是他们的上司在给他们撑腰”。其次,如果真像这位负责说的,6000个城管人员每人每年被打1.5次。那又说明了什么呢?全世界老百姓都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真理。尽管中国的老百姓的忍耐力特别强,不到走投无路、万不得已是不会起来反抗的,但忍耐力再强总是有限度的。然而即使这样,当年日本鬼子那么蹂躏中国老百姓,最后中国老百姓被逼的没办法了虽然起来反抗了,但也没有使日本鬼子每人被打1.5次啊!难道现在的城管比当年的鬼子还可恨,如果真是这样,国家还用我们纳税人的钱来养着他们干啥!  

四是因为打手们可能在按上司的要求表现自己。早就听说城管内部有一本教材,专教初入行人员怎么打人而又让人告不倒。这本书里教唆城管们在使用暴力时,要干净利落,不留痕迹。要做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难怪当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有关部门负责人时,这为负责人信誓旦旦说,我们没有打人,有录像可以证明。他为什么敢这么说话呢?因为当时他还不知道被打的人伤的这么严重,已至于到了派出所警察想为他们遮掩都遮掩不住了。他说的有录像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上海的城管小分队都配备了录像机(不知道这些录像机是通过什么渠道来的,是不是抢来的或用抢来的其它东西换成钱再买的,目前还没有说法)。其作用是在他们所谓的执法时,对小商贩们不好的行为他们可以及时录下来,而在自己行暴时可以不录,这样一旦发生了纠纷,他们就可以拿出他们的所谓证据。难怪后来的调查证实,事发时城管们先把受害人拖进他们的犯罪工具——一辆汽车里,然后拉下所有窗帘,再乱拳殴打受害人的头部和身上(也就是城管内部教材要求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此外,说打手们可能是在按上司的要求表现自己,还在于每次城管出事,城管部门都说不是城管人员,而是什么协管人员,或者是什么临时工等等。那我也可以怀疑这是城管部门在对他们新招聘的人员进行现场试用和考察。如果达到内部教材要求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人,也就是说打了人家而又让被打的人求诉无门的人就会被正式录用,否则就会被解聘。  

总之,城管现在经常闹事,已经成为城市不和谐、社会不安全的重要因素和一些城市群体事件的导火索,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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