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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楼事件里“原结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吗?

火烧 2009-07-0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上海倒楼事件调查称原结构设计符合规范,但质疑设计是否充分考虑施工影响,如地梁承台深度、地下室挖土深度与桩基抗侧能力关系,指出设计深度不足可能导致安全隐患。
上海市政府于7月3日上午公布了之前震惊海内外的“在建楼房倒塌事件”调查结果,调查报告指出楼房倒塌的主要原因是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原结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我不否认,“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这一点完全可能是房屋倒塌的诱因。但我想问的是:真的是“原结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吗?
      
从倒塌的楼房照片上可以看出,该房屋没有设地下室,管桩上端直接连着地梁,地梁兼作承台。估计地梁高也就是 1 米多,假设 1.5 米,再考虑室内外坪高差最少假如为 0.3 米,则室外自然地坪到桩顶也就是 1.2米左右。就算它 2 米。
      
现在据上海方面披露出来的数据是挖土深度 4.6 米,也就是说,土坑底面在桩顶以下至少 2.6米!2.6米呵!上海那样的土,假如该处土质不是太好的话,不用“压力差”,就完全有可能会塌方,塌方就可能把桩冲断,引起大楼整体向地坑方向倒塌。按常理,高楼和旁边的地下室应该是同一家设计院设计的。那我就要问了:设计人员在画图时没注意到这一点?注意到了的话,就该在设计中考虑到这一点,或是在大楼下设地下室,不让车库挖土底面低于地梁,或是拿出挖土时土坑侧壁防护处理措施,确保安全,而且应该在设计说明里加以说明以引起施工单位的注意,或者至少在图纸会审(交底)时提出来请施工单位注意。设计房子并不是只设计房屋单体,房屋相关处也是应该设计处理好的。这才是完整的、真正合格的设计。假如设计图里充分考虑了这一点,大楼基础不是埋得这么浅,或者在地坑周围加打了钢筋混凝土档土桩,钢板桩,或用钢支撑对撑等等措施,那房子还会倒吗?这不能不说是设计的缺陷。从这一点上看,“原结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吗?最起码是设计深度不够,该做的没做到位吧。
      
也许设计人员会说,你先做旁边的地下车库不就没事了?这话没错。但我问一句:你懂点施工常识吗?造高楼时现场要进退大型施工机械,要堆放许多很重的建筑材料,你设计的地下室顶板考虑这部分荷载了吗?所以除非注明,一般都是旁边的地下室后做。不懂施工只会画图的设计人员是画不好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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