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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抢尸

火烧 2009-07-06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文章揭露公安抢尸引发群体性事件,质疑法医鉴定与家属矛盾,强调保留尸体证据的重要性,批评武力抢尸行为,呼吁法治与公正。

 关于公安抢尸  

   

      在高莺莺、瓮安事件之后,分别进行了全国性的县委书记、公安局长培训,培训内容据辟谣说并非针对群体性事件。几乎翻版的石首事件证明了:或者确实不是针对性培训,或者是而毫无效果。这当然都是肯定的:如果教育可以决定行为,那么世界就不需要法律;如果说教可以限制权力,那么世界就不需要民主。

类似的事件很多,将来肯定也还会再有。我们梳理这些事件的大概过程:公民非正常死亡——公安(法医)认定“自杀”——家属不认可——(政府工作组施压火化)——公安或武警抢尸——“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爆发群体性事件——强力平息事态——政府赔偿并协议火化尸体。

实际上,我们假设一个公民确因自身原因突然死亡,法医鉴定也并无错误,即使这种情况下,家属有质疑同样是很正常的。我不是说家属一定想要“讹钱”或“要说法”,亲人突然离去,家属想得到确切的真相,甚至恨不得能重现当时的场景,以免亲人有任何冤屈不能瞑目,这是最起码的人伦心理吧。更何况不仅死亡、尸体疑点重重,鉴定往往又草率、离奇、缺乏说服力,政府部门又一个劲的施压要求火化尸体……。

    现代医学和刑侦技术尽管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探究部分真相、确定部分真相还是绰绰有余的;更何况,即使技术手段确是不能还原真相,人类社会还有法律与法治的真相和公正可以去寻求和救济。

那么,既然存在质疑和争议,为什么不是保留尸体、保存证据,以求医学、刑侦技术甚至法律的真相和公正。相反,政府工作组也好、公安部门也好,都在施压要求尽快火化尸体,家属当然不服,于是动用警力甚至武警武力“抢尸”,造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再也看不过去了,于是爆发群体性事件。

所以我们看到这些群体性事件,几乎都是由于“抢尸”导致激烈冲突,引发事件急剧升级的,所以“抢尸”确实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起爆器。我始终在想,始终也想不明白的就是:为什么要动用武力抢尸?为维护稳定?不会,因为如果不抢尸,是不会有不稳定的。家属质疑没关系,医学、刑侦、法律、社会舆论……终有说理、讲证据、求公正的地方,为什么要不惜武力“抢尸”呢?

坦率的说:除了毁灭罪证之外,没有任何可以说得通的解释。而且,动用人民警察、人民武警武力“抢尸”,我实在无法表达这种“不可思议的情节与罪恶”,别说共产党、社会主义的形象,就是放在万恶的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奴隶社会,也一样是耻辱的历史,是民众难以容忍的底线。不然,像猪羊一样的中国百姓,我们看到“不明真相”的群众竟然高达几万人,是不法分子煽动的?煽动应该是咱政府的强项,为什么你们连不法分子也煽动不过?无耻不能没有底线,奴役也是一样,失去了底线,猪羊也要挣扎的。

武力“抢尸”是群体性事件的起爆器,也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乱源祸首。其背后表现出来的官商勾结、权力作恶、官商相护、为所欲为、无法无天……,已经是非常明显了。我只是想不通,我想不通为什么几乎每一份罪恶后面,都有权力不计代价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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