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什么东西
今天在网上冲浪,不知怎的就看到了今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里面明文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不能超过6平方米。
按理,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这一标准对各级官员是有约束力的,可是环顾四周,我只好一哂,我真的不知道国家发改委颁布这一标准的目的是什么,约束干部吧,这是最好抓现行并能立马解决的突破口,派几个纪检干部,也不需听汇报,只要到各部门、各单位走一走就一目了然,谁的办公用房超标,谁的办公室奢华是摆在面上的事,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可是差不多半年了,规定是规定,超标者不作任何改正,相关部门也不对超标者作任何的处理,我们就不免要犯糊涂了——敢情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这一标准只是为了告诉人们发改委的规定只是一纸空文,只是屁?
也是最近几日,某市查公车超标使用的问题,一些行政部门对多用的公车进行了藏匿处理,要等风头过了才再使用,我们明知这是作秀,但多少可以看到那么一丁点的震慑作用,因为毕竟做出了藏匿的举措,对比国家发改委的标准无人理睬已然硬朗了许多。
这里于是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的一些规定如果靠暂时的“规避”可以过关,那么,这样的规定一定有那么几次有力度的突击检查,这是检查者提醒被检查者,我这方诸侯的香也是要烧的,你们吃了肉如果不让我喝汤,你们也是有麻烦的;但是,如果规定出台,根本无法“规避”或“规避”的成本太高,那就让它规定是规定吧。
我们的社会特色到今天,对违规者的监督处理已全部依赖官僚机器,这就会使有效的监督逐步从多少的问题变成有无的问题,在一篇如何防治腐败的文章后面有网友跟帖,以为建立垂直管理的纪检监察体系可以防腐,这里真的只有郊野人献曝的天真,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官员的官,那么,谁来监督这些监督官员的官呢?
群众。毛主席说过: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种监督是一种最廉价而又最高效的监督,但这种监督的对象是整个统治机器,所以,我们高贵的统治者是不会容许这种监督大面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