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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版《律师会见邓玉娇谈话记录》

火烧 2009-06-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本文为法律诊所教学案例,虚构律师会见记录,探讨邓玉娇案中故意伤害辩护策略,分析主观方面与自首情节,提供法律主观方面与案件分析关键词。

王玉娇案件引起全国人民关注,也引起了许多法律学者的关注,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此案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以下是本人将此案作为经典案例进行教学案例研究时,针对律师的不同辩护策略,虚构的律师会见场景记录(不是笔录,笔录是另外一份),以作为法律诊所研究生探讨之用,没有以真实案例作参考。文中律师甲属虚构人物,王玉娇案由于引起众多网民关注,以下用“网玉娇”代替王玉娇。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律师甲:网玉娇,我是你妈妈为你聘请的律师,为你辩护的,现在请你配合我的工作。

网玉娇:好。

律师甲:你知道你的问题多严重吗,杀了一个还伤了一个。你不懂法律,难道没听说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吗?

网玉娇:这个我懂,不就是死吗,我不怕。杀了这个畜生,为民除害,死不足惜!

律师甲:但是我有办法帮你不死。

网玉娇:什么办法。

律师甲:我想办法把你的罪名改成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

网玉娇:反正人死了,还伤了一个,这个事实改不了

律师甲:但是如果你说鬼大们只是对你言辞侮辱、拉扯推搡,你不就没有必要杀人,最多就是想伤害吗?鬼大死亡仅仅是抢救不及时而已。这在法律上叫犯罪的主观方面,嗨,说多了你也不懂。

网玉娇:你能保证我不死?

律师甲:那需要你的配合,还需要你有自首情节。

网玉娇:我本来就是自首,报警电话是我打的,他们当时还害怕这事被公安知道了。

律师甲:那你只能算是报案,牛局长说了,报案能不能算自首还不一定,再说你不是还用杯子砸警察吗。

网玉娇:那是他们不抓坏蛋却来抓我。

律师甲:你到底是想死还是不想死,不想死我就说你是自首,想死就说你是袭警。

网玉娇:我不想死。

律师甲:快开庭了,你知道怎么说吗,一定要按照今天确定的内容说:“言辞侮辱、拉扯推搡”,最好背会。不然你要说他们要强奸你,那人家一定认为你有杀人的故意。你想,人家要强奸你,你肯定有要杀人的意图,是不是,这是常理呀,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所以你只能遵照那八字方针,记住了吗?背一遍我听听。

网玉娇:记住了,“言辞侮辱、拉扯推搡”、 “言辞侮辱、拉扯推搡”、 “言辞侮辱、拉扯推搡”、 “言辞侮辱、拉扯推搡”。

律师甲:很好。

网玉娇:那我会被判多少年?

律师甲:按照你的罪行,死都不够,你想你杀了邓贵大就可以判死刑、何况还伤了黄德智,本来给公安和检察院要定你两个罪名,一个故意杀人、一个故意伤害,数罪并罚,可不就是死有余辜吗。现在黄的伤情还没鉴定,如果鉴定为重伤,那仅凭这一点就可以判你个10年8年,更不用说杀人了,你仔细考虑考虑,我也是费了好大劲才说服他们给你定一个故意伤害罪。

网玉娇:律师呀 ,你可一定要帮我,我还年轻,不想死。我一切都听你的行吗?

律师甲:行,记住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口,否则你又增加了一条罪状,叫什么妨害司法罪、或者伪证罪、或者诬告陷害罪,我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来,反正多着呢。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那么多人整天研究你的案子,几百个罪名随便就可以几弄来几个治你的罪。

网玉娇:那我开庭时就按照你说的说。

律师甲:不是我说的,是你自己说的,而且是事实。这样就和政府已经调查定性的结果相同,如果不相同,你就是诬告陷害,懂吗。

网玉娇:你说的算不算数呀。

律师甲:你以为我是那什、什么律师呀,多少政府的高官犯罪了都请我辩护。要不是你这案子有点情况,你哪有机会请到我,即使请到我你也没有那么多的律师费。我还是省政府的顾问呢,政府都信我的,你还不信?信了吧。

网玉娇:好,我信你。我弟弟还好吗,我最想他。

律师甲:好,这你就不用管了。你不想你妈妈想你弟弟干嘛?真是怪!

网玉娇:我可相信你呀。

律师甲:放心吧,我想办法把你判个几年算了,也许是缓刑。判了可不准上诉、申诉呀,否则说明你以前说的是假话,要负法律责任的。

网玉娇:好,只要不死,我就不上诉。

律师甲:啊,对了,你千万不要提黑德智还有邓中坏等等其他人,

网玉娇:为什么,他们也欺负了我,都是畜生。

律师甲:你要说他们在场,那他们就可以证明你故意杀人。甚至说你……

网玉娇:说我什么?

律师甲:说鬼大是你本家叔叔,见你在这种色情场所干,就批评你,要你离开,结果你不听劝,你说这年头你就认钱。鬼大见你已经堕落了,就苦口婆心地说,阿娇,你缺钱,告诉叔叔,我这里正好还有点公款,你先拿去用,说着掏出4000元给你,你觉得伤了你的面子,就骂他。并说马上要去接待客人了,要外出。鬼大叔叔急了,就说,今天我就不让你走,然后你们就发生了“口角”和拉“拉扯推搡”。你气急败坏地说:你别管我,谁不放我走,我就杀了谁,说着你拿出刀子就刺向鬼大。结果……你想想。如果那几个人都这样证明,你还有活路吗。

网玉娇:啊,这不是真的!老天爷就不长眼睛吗?

律师甲:案子不是老天爷判,是法官判,法官根据什么判呢?根据证据,证据是什么呢?不就是几个人的证言吗?如果证言是这样,法官就是知道你是冤枉的,也不敢不按照证据来判呀?这在法律上叫做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你更不懂了。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请你在笔录(另外一份)上签个字,别忘了背诵作业。

网玉娇:好,……惊恐中,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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