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强国论坛:警惕巴东以退为进的新招数
警惕巴东以退为进的新招数
杨博士 2009-06-06 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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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事,抓了黄德智。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近日,中共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邓玉娇案”中涉案人员黄德智、邓中佳作出严肃处理。
真的这样吗?
查清事实,才会处理,让我们看看巴东当局都查出了什么。
黄德智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
“陪其洗浴”、“拉扯推搡、言词侮辱”,这就是黄德智实施不法伤害的全部内容。只字不提“按倒”、“扒裤子”等强奸未遂行为。既然不是强奸了,对他的处理也就可想而之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经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中共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因黄德智的不法侵害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果然,黄德智的公务员身份没有撼动。“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算个啥合同,这样的“合同”随手就可以签一大把,解除后再签嘛!“治安拘留”就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实施强奸未遂犯罪连个刑事拘留的处罚都没有。
这是什么招数?这就是以退为进的招数。你们不是群情激奋、同仇敌忾地要求释放邓玉娇、严惩强奸犯吗?强奸犯我们抓了,也处分了,该满意了吧。
这一招貌似退了一步,实际进了两步:一、只认定黄德智违法,不认定是犯罪,保留公务员身份,为今后重新启用、委以重任做好铺垫;二、在宣布对黄德智处分的同一天,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于5月31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这样就给邓玉娇定性为防卫过当,仍构成犯罪,其在精神病院所遭受的摧残是应该的,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境况还要持续下去。
其实,巴东以退为进的招数先前已经使用过了。
5月27日,该县公安局已决定对刺死野三关镇干部的女服务员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 表面看是退了一步,实际进了好几步:一、邓玉娇仍然有罪;二、对邓玉娇仍然强制限制人身自由;三、邓玉娇的家人销毁了邓贵大和黄德智实施性侵害的证据、踢走了律师、自认邓玉娇精神有问题;四、记者在巴东采访被打,从此没有媒体再敢涉足巴东,等等。
为了俩强奸犯,几乎动用了全部资源,来封堵天下网民、媒体和公众,真的令人拍案惊奇,举世无双。
所以,在巴东不断变换花样地玩弄文字和法律,接二连三地炮制出“通报”和“举措”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揭开画皮,看清楚里面的真货色。
正义与邪恶、法制与强权的较量还没有取得胜利,而是刚刚开始。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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