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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为哪般?

火烧 2009-03-0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中国对外捐款的合理性,认为应区分战争正义性,反对非正义战争,支持正义一方,不应在战争结束后才捐款。强调中国应有独立判断,承担应有责任,而非盲目响应列强号召。
 记得前任总书记在任的时候,美国在阿富汗发动了反恐战争,扶持了一个亲西方的卡尔扎伊,美国号召对阿富汗战后重建捐款,中国政府慷慨捐助1亿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就是8亿元人民币。今天,以色列的轰炸机把巴勒斯坦炸得伤痕累累,弹坑遍布,列强又号召对巴勒斯坦战后重建,中国政府再次捐款1500万元人民币。

       我不反对对处于战火中的人民和国家给与力所能及的捐助,让他们渡过人道主义的灾难。但是我们的政府不是提款机,国内的人民并不富裕,还有几千万人生活处在贫困线上挣扎。我们对外捐赠应该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灾难,我们应该大力救助。如果是由于人为的战争引起的灾难,应该弄清楚这场战争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对于非正义的战争,我们首先亮出我们坚决反对的的态度,支持正义的一方,制止非正义的战争。而不是等到非正义的一方打败了正义的一方,造成严重人道灾难的时候,响应号召,积极掏钱。常言说得好: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谁发动的非正义战争,代价就要谁来付,重建的责任就有谁来担。

      以色列人本无国家,二战之后,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硬是占了一块地方,驱赶射杀阿拉伯人,建立定居点,修筑隔离墙,实在是一种强盗行径。以色列是非正义的一方,巴勒斯坦是正义的一方。我们应该站在巴勒斯坦人民的一方,坚决反对以色列的侵略行为,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的正义斗争。在以色列轰炸巴勒斯坦的过程中,没有我们响亮的声音,炸完了,重建掏钱的时候,有了我们的身影,这是一个大国的形象吗?我们是一个负责人的国家,但是不能把应该有别人承担的责任自己也来承担,我们是一个有自己价值判断的、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政党领导的国家,不是一个跟在别人后面跑的二流国家。我们不能辜负第三世界国家对我们的美好期望。

      稀里糊涂的捐款,无异于怂恿列强戕害世界人民的正义事业。

来源: http://wym941116.blog.163.com/blog/static/5659675420092311372437/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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