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比较一下再前进不迟
鼓励私有制,实际是制造社会的分裂意识。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社会性其实就是公性,是从一个社会的整体去考虑的,全社会是一个整体,那么一旦讲私有,就许多的问题人们往往就会站在个人主义的角度上,或者家庭、单位、小集体、本部门、本地区、本国、本阶级等等本位的角度去了,把一个整体的社会分裂成那个样子难道不是闹分裂,所以说,推行私有制,在社会中建立私有的观念,就是撕裂社会、分裂社会。
如果认为是别有用心,那是在肢解我们的国家。
是公有制好,文明进步,还是私有制好,谁是代表文明进步的制度,一比较,就很清楚的展现在文明的面前。
同样是计划经济好、文明进步,还是市场经济好。市场经济的法则是竞争,是弱肉强食,在经济行为中,主体之间是相互对立的竞争对手,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你不得不采取野蛮的行为,比如,剥削、掠夺等等;而计划经济讲的是相互平衡调剂,统筹兼顾,毫无疑问它比市场经济文明进步。
正是这样,所以文明说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文明进步。
社会主义企业的效益怎么计算的问题,也是一个一直困扰我们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是拿资本主义的企业来比较的,而且还拿了当时的个体私营企业与之作比较,从账面上看资本主义的企业也好,身边的个体私营企业也好,其经济效益都比当时的国有企业好;但是,大家当时都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如果将当时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全面的与它们比较呢?(也就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全面的作比较,因为当时没有这样做,所以我们不得而知)
眼前的、身边的,所谓的经过产权制度改革的原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等,它们计算了三个效益吗?没有,现在只要它们承担一点环境的社会责任,一算帐马上就是亏损的,其成本立即大幅度的上升,当然产品的价格就立马上来了,拿这个价格来与原来的国有企业比一比?而当年的国有企业,不仅不能破坏环境,还要办学校、保职工的医疗、以及年老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这些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先由企业承担了,社会主义的改革应该是这些权责的划分、调整才对)
可见,我们许多的事情上要么是被骗了;要么是走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