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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吻就会得热吻病吗 亲吻是一种病

火烧 2021-11-15 10:03:51 1048
亲吻是一种病 第一章季菲菲拿着一摞单据在医院的窗口排队缴费,缴完了才忽然反应过来,凭什么该她承担全部责任?追根究底,那也该是迟子恒那浑蛋的错。哪有他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占了她便宜,还把她指使得团团转。

亲吻是一种病  

接吻就会得热吻病吗 亲吻是一种病
第一章季菲菲拿着一摞单据在医院的窗口排队缴费,缴完了才忽然反应过来,凭什么该她承担全部责任?
追根究底,那也该是迟子恒那浑蛋的错。哪有他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占了她便宜,还把她指使得团团转。
季菲菲绕回病房,将收费单扔到迟子恒的面前:“快起来给我写个借据,医药费算是你借我的。”
她生等到两个人互通了近百封电子邮件后,男孩发觉有点喜欢女孩了,这虽然有点老套,像被嚼了很多遍的甘蔗渣儿,但男孩还是在第一次通电话快结束时对女孩说出了“我想到你的城市看看”的话。气的时候习惯性地扬起眉毛,一副凶相。迟子恒却看得有点想笑,最终还是憋住了,镇定自若地回应道:“你还有理了?是谁在餐厅里强吻我,还导致我晕倒的?”
隔壁病床的人闻言好奇地转过脸来,季菲菲一张脸羞得通红。
能不能不要这么断章取义啊?
事实上是迟子恒没事到她就职的餐厅来找碴儿,她想教训他一下,谁知道刚动手就摔了一跤,刚好就摔在了他的身上,并且还碰到了他的唇。
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人居然对花生过敏,而就是那么巧,季菲菲的早餐是白面包蘸花生酱。
结果这位先生当场就倒在了餐厅大堂,把客人都吓得跑光了。
幸好医生说他并无大碍。
季菲菲狠狠地瞪了一眼隔壁床的病友,回过头来继续跟迟子恒理论:“那只是一个意外!医药费的零头我就不要了,麻烦你打一千块到我的卡上,从此咱们各走各的路,天涯不相逢。”迟子恒没接话茬儿,而是扯开话题问道:“你就这么对待你的追求对象?”
他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追他都是早翻过去的事了。
也幸好她“迷途知返”,弃他而去,要是真追成功了可怎么办?她最爱吃花生酱,可他却对花生过敏。光是这一点,就说明他们根本就不般配。
季菲菲决定打压一下他的嚣张气焰,一撇嘴后道:“追你那会儿是我的视力不好。自从配了隐形眼镜,我就‘弃暗投明’了。”
不过迟子恒的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他面不改色地接道:“其实我还是蛮不错的,你要不要再重新评估一下?而且,现在因为你我还卧病在床,你得接我回家休养。”
季菲菲恶狠狠地瞪他一眼:“没门。”
“哦。”迟子恒抓起手机来,“那我就在朋友圈发一条状态,广而告之一下我住院的前因后果……”
拜托,他们是有共同朋友的好吗?而且那帮朋友里十有八九都是大嘴巴。
这要是传出去了,她以后还怎么追别的男人?
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季菲菲立刻认怂:“大家有事好好商量嘛,发什么朋友圈,要不然医药费金玉是厚道的孩子,天资聪慧,但过于腼腆害羞,这也成了燕凤拿他寻开心的借口。算我的?”
她已经做出很大让步了,可这位对花生过敏的先生特别拧,仍然傲娇地扬着下对新人的婚礼仪式很快完成,校方在仪式结束时给每对新人发了枚奖章。这枚奖章是只有在校教师结婚达到年“金婚”才会发的奖章,校方在此时颁发这枚奖章给对新人,寓意这对新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相互扶持,风也在起,雨也在起,幸福长久。巴:“没什么好商量的。我过敏很严重,需要五星级大厨每天大餐伺候。”
他哪里严重了?欺负她这个厨师没文化,看不懂病历吗?
她刚才就应该给他看脑科,这人明显脑子有毛病。
不过季菲菲觉得自己也该挂个号看一下了,因为她连个脑子有毛病的人也对付不了,大概她的脑子也有点问题。
第二章
尽管季菲菲百般阻挠,迟子恒还是没羞没臊地住进了她家。
她只答应让他住一个星期而已,没想到他的阵仗还很大,差人打包了三个行李箱送过来,一副要长期盘踞在此地的架势。
更过分的是,他一进门就跟侦查小队长似的四处张望,在书桌前站了半晌之后,忽然举着台历,气急败坏地叫嚣起来:“太过分了,我竟然是你的第八个追求对象……”
季菲菲忘性大,习惯在台历上备注当日行程,而在本月九号的那个小框里,赫然写着:给八号先生迟子恒送午餐。
糟糕,她忘记毁灭证据了。
季菲菲脸上的神色红白不定,一尴尬就结巴起来,开始没话找话:“那个……那个,你不觉得‘八’是一个挺吉祥的数字吗?”
吉祥什么啊?谁愿意当第八,要当也是当第一好吗?
这个女人要不要这么随便?他当初被她追时还窃喜过一阵子来着,没想到她追男生就跟买菜似的,“萝卜”“白菜”都可以,还真是一个“不挑食”的好姑娘。
怪不得她追自己追了一阵子就没影了,看来是找到新目标了。
迟子恒生气地质问:“也就是说你逮着坊间都传他极为宠她,只有贴身的人知道,他对她透着股疏离,偶尔醉了闯入她房间,拉着她温柔而深情地胡乱絮语,第二日也必然会冷下脸,旧事不再重提。谁追谁?我很好奇九号先生是谁,他知道你选择追求对象是很随意的吗?”
才不随意呢!她季菲菲也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而她的原则就是看心情。比方说遇到迟子恒的那晚,她的心情就很好。
那晚是为一个朋友庆生,迟子恒是朋友的朋友,整个KTV里面只有他站起来给女生让了位置。
他缓缓起身的动作好帅,季菲菲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心脏冒了好长一串粉红色泡泡,
于是她立刻就决定追他了。
季菲菲觉得自己虽然在爱情的道路上屡战屡败,可是她的喜欢还是很有诚意的。
哼!迟子恒竟然还有脸来嘲笑她的朝秦暮楚,他才是最没诚意、最虚伪的人。那天去给他送饭,她刚好听见一个女职员在跟他的助理聊八卦。
“听说有一个女厨师在追你们老大,还每天都送爱心午餐。”
“是啊。一个破酒店的厨子,也不掂一掂自己的斤两。我们老大每次都把她的午餐倒掉,看来是还忘不了前女友啊!”
才不是破酒店呢,是五星级酒店!
站在门外的季菲菲被气得脸色发白,心想,怪不得饭盒那么干净,原来是被他倒掉了,还以为他特别喜欢才都吃光的呢!
迟子恒也太可恶了,不喜欢她的话大可直说,她季菲菲的心是24K纯铁铸造的,就算被拒绝也不会伤心,可要是被戏弄就有大问题了。迟子恒不主动也不拒绝,就这么耗着她玩,是把她当猴耍吗?
这次,不用他动手倒掉盒饭,季菲菲自觉地将整个便当盒扔进了门口的垃圾桶,然后转身走了。
季菲菲把新仇旧恨都想了一遍,自然是更没有好脸色,剜他一眼道:“我的九号先生好得很,绝不会是像你这样的伪君子。”
只是现在九号先生还没出现。
不过没关系,她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找到的,一定可以。
第三章
而在九号先生出现之前,她得先与八号先生清算一下旧账。
八号先生迟子恒在她家白吃白住、挑三拣四,短短一周的工夫就已经被养得膀大腰圆。
此刻,他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看财经杂志,还不时摸摸肚皮,一副似乎对晚餐颇为满意的样子:“你把饭做得很有水平。季菲菲,不然你再重新追一下我,说不定我会考虑一下,勉晚上我又特地跑回家给她做了饭,晓岚说: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我的心开始扑扑跳,我心想,晓岚温柔的样子真好看!我想到了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她穿着碎花连衣裙,我拉她的手,她低着头,脸上晕开了两片红晕,美的像天边的彩霞!强答应你。”废话,她把饭做得不错这件事用不着他来点评,法国蓝带厨艺学校可是发过证书承认她的。
季菲菲懒得回答他的话,撇撇嘴角,开始下逐客令:“你的伤该养得差不多了吧?什么时候搬?”
迟子恒就跟没听见她说的话似的,继续把话题扯回来:“季菲菲,你之前追我追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撤退了?我跟你讲,‘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你得再接再厉、穷追不舍,做人不应该这样没有毅力。”
什么叫作人没毅力?分明是她发现他的人品有问题,才“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季菲菲知道自己嘴笨,懒得跟他理论,干脆直接冲进他的房间,把他的东西往行李箱里塞。
季菲菲效率奇高地将迟子恒的行李箱扔到客厅,双手叉腰,一脸N瑟地看着他:“迟先生,人要脸树要皮,一周时间已到,慢走,不送。”
就他这样“敲诈勒索”、骗吃骗喝的德行,还好意思让她追他?做他的千秋大梦去吧!
迟子恒一个箭步冲上来护住自己的行李:“我觉得住在你这里很好啊。要不然我交房租和伙食费?”
有人做早餐,有人给他留一盏灯,还有人跟他唇枪舌战,这样吵吵闹闹的生活居然让他觉得胸口暖暖的,才不想回那冰冷的公寓里虚度光阴呢。
季菲菲却毫不客气地将他往门外推。
没想到她个子小小的,力气却很大。迟子恒被她推了一个踉跄,假装板起脸来:“女孩子干吗这么粗鲁?都是谁教你的?”
“我爸。”季菲菲一边加大力道,一边不忘回答道。她从三岁起就在季爸爸的带领下扎马步,此刻终于派上用场了。
偏偏迟子恒继续嘴贱:“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厨子就是武夫。不过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谁在乎他嫌不嫌弃?还有,谁脑袋大、脖子粗了?季菲菲板着一张小脸,拼了命地推他的肩膀。
谁知道她的手臂用力过猛,没掌控好上下肢的运动节奏,而迟子恒又显然禁不住推,“砰”的一声,两人齐齐倒地,她的嘴唇又一次碰到了他的。
确定了自己没有吃花生酱之后,季菲菲松了一口气。他不会因过敏而晕倒就好,不然又得在自己这里赖上一星期不走。
可是为什么她忽然感觉自己的心跳停了一拍,脑子里全是粉红色的泡泡在冒啊冒的?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好烫,是发烧了吗?难道这一次需要进医院的是自己?
季菲菲满心烦乱,半天之后才听见迟子恒在她的身下呻吟道:“哎哟,我的腿。我的腿是不是断了?”
她一回头,看见行李箱以一个别扭的角度压在他的腿上。
呃,他的腿不会真的断了吧?
第四章
幸好他只是骨折而已。
迟子恒却把能查的都查了一遍,最后两眼可怜巴巴地望着医生:“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很严重?肇事者应该要负很大责任的吧?”
医生没搭理她,而是看着季菲菲道:“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还是要多照顾一下你的朋友。”
医生的话音刚落,迟子恒就得意地扬起眉毛:“看,医生都说了,要三个月才能好……”
他还要再赖在她那里住三个月?
一想到这里,季菲菲的脸就皱成包子状,眉毛拧得紧紧的:“你还可以更不要脸一点吗?”
亏她从前还觉得他颇具绅士风度,直到此刻才看穿他的无赖本性。
而迟子恒却破罐子破摔,一副“我就是不要脸,你打我呀”的表情,不仅如此,还犯贱地揭她的伤疤:“听说你追谁都失败,那是真的吗?”
这么劲爆的八卦一定她的那些“至交好友”透露给他的!
季菲菲的一颗心碎成豆腐渣,嘴上却仍旧强撑:“失败又怎么样?只能说明我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彩虹,懂不懂?”
经历这么多暴风雨,彩虹出现的时候眼睛都该瞎了。
迟子恒长长地“哦”了一声,顿了一下,略带好奇地问道:“你都是怎么表白的啊?”
是表白得多烂啊,才能次次都失败?
已经被那帮损友调侃过无数回的季菲菲不在乎再多演绎一次:“我好喜欢你,当我的男朋友可以吗?”
“可以。”迟子恒一本正经地接过话。
他这是什么意思?
季菲菲的嘴张得老大,显然是智商没有跟上节奏。
迟子恒只得打开方才的手机录音,再重复一遍道:“你问我‘当你的男朋友可以吗’,我说‘可以’。”
这是被他算计了吗?季菲菲被气得小脸发白。
偏偏迟子恒一边拿着手机在编辑着什么,一边得意扬扬地说道:“哎,我这个人就是这么慈悲为怀!看在你这么喜欢我的分上,我就勉为其难地喜欢一下你吧!”
如果“不要脸”是一门学科,他应该轻轻松松就能拿到博士学位吧!
季菲菲正准备反驳,手机“叮”的一声响了,抓起来一看,是闺密冯蓝发过来的微信:哇,表白成功啦,恭喜哦!
季菲菲隐约有不好的预感,连忙点开朋友圈一看,是迟子恒发了一张她的侧脸照,还配文写道:我们在一起啦!
谁答应跟他在一起了?
季菲菲扑过去要抢他的手机:“我不是你的女朋友,删掉……”
迟子恒一边躲,一边继续不要脸地嚷嚷道:“刚表白完就要扑过来!亲爱的,你这么热情,我会不好意思的。”
季菲菲没有抢到手机,还要被他调侃,本来就已经气得够呛,再点开微信,看着那条微信下面他们共同的朋友在哗啦啦地点赞,心中更是万分焦虑。
这帮人要不要这么眼明手快?
不过眼下是在病房里,也不能真的把迟子恒怎么着宋朝的时候,有一位有学问的人,名叫杨时,他对老师十分尊重,一向虚心好学。“程门立雪”便是他尊敬老师、刻苦求学的一段小故事。,季菲菲气哼哼地收了手,摔门而去。
风水轮流转,山水有相逢,总有一天迟子恒会落在她的手里,到时候就别怪她不留情面,哼哼……
第五章
值得庆幸的是,迟子恒出院后很配合地搬走了。
对于他这种识趣的办事作风,季菲菲十分欣赏。
不过很奇怪,自打他搬走之后,季菲菲就觉得偌大的房子变得异常冷清,甚至到晚上一个人看电视的时候还会产生幻觉,似乎迟子恒还在沙发上跷着脚看财经杂志,休息的间隔还会贱贱地跟她抱怨哪一道菜不合口味。
回过头来再一想,季菲菲觉得自己也有做得不妥之处。无论如何,他的脚伤的确是她暴力导致的,自己好歹也该上门致个歉。
嗯,这真是一个不错的借口,既能自然而然地见到迟子恒,又能体现自己的宽容大度。
季菲菲决定就这么办。
她炖了骨头汤,又炒了几个小菜放进饭盒里,去之前特意换掉了厨师服,还把压箱底的连衣裙翻了出来穿上。
一切妥当,季菲菲才怀着有点忐忑的心情去了迟子恒的公司,拉下脸让那个碎嘴的小助理通报。
季菲菲本意是想把饭盒留下就撤退的,谁知迟子恒不但不让她走,还莫名其妙地留下了那个小助理。
“小方,正式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季菲菲。”说完,迟子恒便利落地打开饭盒开吃。
难道那些闲言碎语已经传到经理的耳中了?没想到那女厨师还真的能转正,小方有些尴尬,红着脸退了出去。
季菲菲怔了一下。刚才他特意在小方面前强调她的身份,是想要为她出头吗?
其实他待人还挺不错。
她从前追他是一时兴起,并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那天在医院跟迟子恒扯不清之后,季菲菲就在朋友圈里旁敲侧击地打听了迟子恒的事情。
冯蓝告诉她,在她追迟子恒之前,他有过一个相恋五年的女友,最后这个女孩竟然和他的好朋友在一起了。那件事情给他的打击很大,在面对新感情时他自然会多加考量,倒也并不是跟她玩暧昧。至于一开始倒掉她送的便当,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爱吃葱姜蒜,又懒得逐一挑出来,就干脆倒掉了。这点在与他同住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了。
重新梳理了一下来龙去脉,季菲菲觉得迟子恒对她算得上亲和有礼,倒是她有些忽冷忽热,表现得太过激烈了。
她正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解释时,迟子恒又开始犯贱地捂着胸口开演:“亲爱的,我拖着残废的腿想你想了好几天,你怎么这么晚才来?不过,看在你穿了一条漂亮裙子的分上,我就原谅你了。”
他是想了她好几天,好几次想要拨她的电话,可是都忍住了。
虽然是季菲菲主动追的他,但他其实并不太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喜欢他。毕竟以她追过八个人的勇猛历史来评估,她追他有可能也只是玩玩罢了。所以,他要耐着性子等她来。
现在她来了,说明她是喜欢他的,他很高兴。
迟子恒这副卖力表演的样子让季菲菲哭笑不得,暗叹他不去考“北影”真是愧对中国娱乐圈了。
不过他注意到了她的裙子,她 男人开口就挺突兀:"你还好吗?"女人有些惊讶:"还好,我盛林忽然明白了什么,看来冰梅和那个男人合演的幕,只是为了让他将爱变成恨,回到原来的家!"是这样吗?"冰梅点头说:"大姐,我不能恩将仇报,虽然我真心爱着你身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医生不解地问他。边的这个人,但我不能不把他还给你。我决定自己走得远远的,再见!"已经睡下了。不是说早晨再打电话吗?"男人好像不放心,又追问句:"你没事吧?"女人有些好笑,男人也太婆婆妈妈了,虽然她知道他是在关心自己,"我当然没事,睡的正香。你怎么了?"男人说:"跟你说声,我已经到了。你不用担心,有事别忘了给我打电话。"然后,他跟女人道了声晚安,急急的将电话挂断了。很高兴。她一高兴就很容易感性,一感性就答应当他的女朋友了。
第六章
要当迟子恒的女朋友,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这个人十分龟毛,不吃葱姜蒜,不吃带壳的食物,还对花生和洋葱过敏。日常生活中,她除了要细心、耐心、贴心,还要有包容心,总之,需要有一颗很强大的心。
比如此刻,她透过关得并不严实的办公室门听见他的前女友在跟他求复合,要面不改色心不跳。她尽力让自己呼吸的频次减少,以免打扰到里面的“谈判”。
那个叫宋蕾的前任她并不认识,只看过照片,长得倒是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不像她,茁壮健康,一看就是一副抗摔打的模样。
“子恒,我知道你忘不了我。”里面传来宋蕾柔弱的声音,“你和她在一起时还忘不了我,这对她也不公平是不是?”
娇滴滴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连站在门外的季菲菲都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不过道理归道理,敢来抢她季菲菲的男人,她一定会把对方变成一道可口的下饭菜。
季菲菲正思量着要怎么冲进去,迟子恒却开口了:“我当然忘不了你。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记个几年也正常。放心,我会记得你的,以后见了你都会绕道走。”
“可是我们之间有很多的第一次。”宋蕾并不死心,为了霸着前男友,她也是蛮拼男孩被班级外的噪音吵醒,看到他心爱的女孩,被三个流氓侮辱,没有任何犹豫的,他拿着姐姐送给他的护身刀,冲了出去!跑到女孩的旁边,护住女孩,三个流氓是小镇的地痞,男孩认识,其中一个地痞说"靠,我认识你的哥哥我给你 哥面子,走远点!"男孩的手被女孩握的很紧男孩回过头,看到了女孩的无助的目光他的心,一瞬间很充实!的,竟然开始数了起来,“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
季菲菲估摸着,她要再不进去,宋蕾就要说到第一次开房了。
为了保护耳朵,她提着饭盒踹开了门,挺直了身板,站在了宋蕾的面前,那叫一个威风凛凛。
正室嘛,就一定要拿出正室的范儿来。
季菲菲顾不得看一脸惊诧的迟子恒,大步走到宋蕾的面前,道:“那又怎样?第一次很了不起吗?我有他以后的每一次,最重要的是还能陪他到所有的最后一次。”
他以后的每一次都属于她季菲菲,哼!
宋蕾有些灰头土脸。其实她也称不上多喜欢迟子恒,只不过是听说一直忘不了自己的他找到了新人,不甘心自己这么快被遗忘罢了。现在惧于季菲菲的气势,她便赶紧开溜了。
而刚从惊讶中缓过来的迟子恒,哈哈大笑着过来搂住了自家母老虎的腰:“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季菲菲,你这么能干,嫁给我好不好?”
季菲菲有些呆愣地看了他一眼,好半天才明白过来,他这就算是求婚吗?
鲜花呢?钻戒呢?
看她有些发怔,迟子恒继续唠叨:“不要担心。你虽然只是一个厨师,但我们家也不是那种势利的家庭,我妈肯定会喜欢你的。”
担心还是要担心的,只是季菲菲担心的并不是未来婆婆,她担心的是她的娘亲大人。
地球人都知道,论势利,她娘亲大人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第七章
迟子恒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进了季菲菲的家门,之后才觉得自己很寒酸。
屋里的家具不是古董就是名品,他未来的岳母大人林美玉正垫着一个芬迪的靠垫在涂指甲,指甲油滴了好几滴在上面,她就跟没看见似的,还在继续涂。林美玉涂完指甲,把靠垫一扔,这才抽空看了迟子恒一眼,眉毛上扬,不是十分满意的样子:“听说你家不过是开了几间小的制造厂,竟敢看不上我家菲菲?”
圈子里到处疯传她女儿倒贴一个小白脸,还被小白脸各种嫌弃的事,这让她在牌桌上颜面尽失。但女大不中留,女儿的脾气又是出了名的犟。女儿的事情林美玉一直插不上手,也只能由得她了。如今女儿既然把这小白脸带了回来,林美玉自然先要把架子摆足了。
其实只怪自家的孩子不争气,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念完MBA就回自家公司任要职,可是自家女儿却对经商一点兴趣都没有,偏偏喜欢当厨师。也好,喜欢就喜欢吧,反正家里是开星级酒店的,学成归来还能在家里就职,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
迟子恒一脸愁苦地看着季菲菲――大小姐,你家世显赫也早点吭个声啊,到现在他才知道未来老婆是仁智集团的唯一继承人,集团旗下运营的板块包含连锁酒店、房地产、农林牧业,还有若干个健身房与跆拳道馆。这样子的飞来横财,你男朋友会有些招架不住的。
“那个其实都是误会,我一开始就很喜欢菲菲的。”虽然现在这样说听起来很假,但迟子恒说的却是实情。
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生那么缺心眼,所有人在唱歌、喝酒、混人脉,只有她把圆圆的一张脸埋在蛋糕里,独自消灭了大半个蛋糕,那副走的时候还不停打饱嗝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他本来以为那只是他一厢情愿,没想到她很快就开始追他。他喜欢她,刚好她也是,这个世界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迟子恒有些按捺不住地想答应,可出于过往的失败经验,又一直提醒自己要沉住气。谁知道自己刚稳住了心弦,季菲菲那边就完全没有动静了。
他到酒店去找她,全靠自己不要脸、不要皮的无赖相才终于抱得美人归。他深吸一口气,在心底暗暗地鼓励自己,就差这临门一脚了,前方就是胜利,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泄气。
偏偏岳母大人并没有打算放过他。林美玉优哉游哉地质问道:“你喜欢她就要跑到我们家酒店闹事,还吓走了全部客人吗?”
呃,那不是闹事啊,那是为了追你女儿才跑去死缠烂打的啊。
迟子恒诚惶诚恐地望着林美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只能用脚悄悄地踢季菲菲。
一直在神游的季菲菲这才回过神来。她知道自己妈妈不好对付,所以在来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应对之策。
“妈,”季菲菲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娘亲大人,拼命挤出几滴眼泪,“我也不想这么早结婚的,可是没办法,我好像有了。”
林美玉大惊失色,站起身时还碰倒了指甲油瓶。指甲油瓶咕噜咕噜地滚到地上,林美玉赶紧抓住迟子恒的双手:“女婿啊,尽快挑个日子结婚吧。酒店、酒席什么的,你都不用担心……”
季菲菲冲迟子恒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其实她说这样的话,也不算是欺骗今天天不亮,媳妇喜枝早已把4个小猪仔喂得饱饱的,望着辛苦养大的猪,蹲在地上抹眼泪,她是舍不得。李校长和内弟好容易劝走了她,沿着崎岖不平的山路,拉着架子车去了集市上。卖完猪,才发现肚子开始闹革命了,李校长给自己和内弟每人买了一元一碗的糊辣汤,两人呼呼噜噜很快捣腾进肚子,内弟摸了摸嘴,眼睛老往包子棚下面瞟,那里有刚出锅冒着热气油汪汪的包子。双亲,反正他们结婚后,会很努力地把这个“好像有了”变成“一定有了”的。
尾声
按照风俗,婚礼前的几天新郎新娘都不能碰面,这真是太让她郁闷了。
婚礼前夜,季菲菲躺在家里的红色大床上给迟子恒打电话:“哎呀,列宾客名单的时候忘记列一个“未追求成功者”桌了。还有你的前女友,是不是也要发个请柬啊?”
真想把她抓过来揍一顿啊!迟子恒有些咬牙切齿地说:“请,当然要请!你把名单发给我。”
不请怎么行呢?
他得把自己前面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号都认得清清楚楚的,以后必须断绝季菲菲跟他们的全部往来,以绝后患。
季菲菲没想到自己就是开个玩笑,他还当真。她才不想让自己的婚礼被他那个做作的前女友给搞砸,连忙补充道:“不过你的前女友就算了,看见她我就堵得慌。”
想起他们有过那么多的第一次,季菲菲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不舒服的。
对方酸酸的语气,听在迟子恒的耳中分外受用,连嗓音都沙哑下来:“季菲菲,我很想你。”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这一句让季菲菲的耳朵痒痒的,她也好几天没见着他了。
“要不然,要不然你偷偷到我家楼下来……”季菲菲小声地提议着,毕竟这样不合规矩。她的话音未落,那边已经啪的一声挂了电话,大概是迟子恒已经夺门而出了。
季菲菲百无聊赖地趴在家里的窗户上苦等,等一个人的时候,一秒长过一年。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他,他彬彬有礼地冲她微笑。喜欢就像感冒一样,迅猛而热烈,很快就蔓延全身。她还想起他们的第一个吻是在餐厅里,他在昏倒之前还皱着眉头确认她有没有事。
大概罗密欧就是在这样的夜晚爬上朱丽叶的窗吧!
季菲菲很臭屁地想,她比朱丽叶可要幸福多了,因为她的罗密欧只是对花生过敏,不会一吻就失去生命。如果她失去他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
等到迟子恒的电话打过来,季菲菲顾不得换衣服就偷偷地溜出家门。
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迟子恒紧紧地把她揽在怀里,用外套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笨蛋,也不知道多穿一点,万一冻感冒了怎么办?”
他的怀抱很暖,暖得季菲菲都不想跟他顶嘴了,暖得她只想这样抱着他,一直抱着他。
“季菲菲……”迟子恒在头顶用轻而温柔的声音叫她的名字,“你今天吃花生酱了吗?”
季菲菲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还是温顺地摇了摇头。
“那你等一下如果想要打我的话,也要轻一点哦。还有,一定不要打脸。”迟子恒小所以,我不想再问什么,我也不想为难你。只要你,真正过得幸福就好。心翼翼地捧起她的脸来,然后慢慢地将嘴唇凑过去。
他们每一次接吻都必然有乌龙事件,这一次他要小心、谨慎一点。
终于,他的唇瓣碰到了她的,让他暗叹她的唇真是温暖、柔软。
如果亲吻是一种病,那么他早已病入膏肓。
作为八号先生,他很争气地变成了她的唯一。这一刻,迟子恒无比确定她是他的。
亲吻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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