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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gjzx制历史:主席如何选举如何履职

火烧 2022-07-15 05:28:26 1122
详解gjzx制历史:主席如何选举如何履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gjzx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
详解gjzx制历史:主席如何选举如何履职

详解gjzx制历史:主席如何选举如何履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gjzx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gjzx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1954年宪法还对gjzx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gjzx制度的历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gjzx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建国时期至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1954年gjzx的设立至1975年宪法对gjzx的撤消;自1975年gjzx在宪法上的缺位至1982年新宪法对gjzx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gjzx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的gjzx,行使gjzx职权的国家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和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过在实际上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行使了一部分属于国家元首的职权。因此,在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就相当于gjzx。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gjzx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gjzx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1954年宪法还对gjzx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1954年至1965年,中国的gjzx制度基本上得到正常运转。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md和dz分别担任gjzx和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lq两次当选为gjzx。在1954年至1965年期间,gjzx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了大批的法律法令,召开了多次国务会议,接见外国使节,并进行了其他许多有关的职务活动。1966年至1975年间,由于担任gjzx的lq被迫害致死,gjzx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二部成文宪法。这部宪法正式取消了gjzx的建制。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三部成文宪法。根据该部宪法的规定,在国家机构的设置问题上,仍然坚持不设置gjzx。不过,1978年宪法把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由gjzx行使的一些职权,包括: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和法令,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的重要职权,改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行使。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四部成文宪法,恢复设置gjzx、副主席。1982年宪法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和1999年3月经过了三次修正,每次都继续坚持gjzx、副主席的设置,从而使gjzx制度得到确立。
  gjzx如何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gjzx如何行使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
  本文摘自:中国网,作者:佚名,原题:我国gjzx制度历史详解主席如何选举如何履职。历史主席gj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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