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儿子 我有两个儿子想离婚女方不带孩子女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有两个儿子想离婚女方不带孩子女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有两个儿子想离婚女方不带孩子女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该问题涉及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问题,这要根据女方对待孩子的程度进行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并且双方在一起生活,女方只是不管孩子。那么其行为只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属于家庭矛盾和道德层面的,不涉及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或者女方离开并对孩子不闻不问,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遗弃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男方可以选择报警,但是是否犯罪需要警方认定。同时,女方的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男方如果起诉离婚,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如果双方想离婚,同时女方提出不要孩子的。那么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采取诉讼的形式解决。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是以一方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37条规定,双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我有两个儿子,现在都十岁了如果离婚女方不要,我又养不起,因为我有
你能养的起房子和车子,就是养不起儿子,养不起儿子当时就别生啊。要不就是卖掉房车养儿子,要不就是卖掉儿子养房车,你自己选择吧。
夫妻离婚孩子不满一岁,女方不要孩子,女方需承担什么?
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男方带孩子可以适当多分
女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 按其工资收入的20-30%每月支付
女方有肝炎并且有两个儿子如果想离婚请问孩子会判给谁
肝炎只要孩子打疫苗就可以了,甲肝可以治愈,乙肝无法治愈但是疫苗保10-20年呢。
所以女方肝炎并不是严重传染疾病。
两个儿子离婚看双方收入状况来判断了。
如果有单方面收入不足够养一个孩子,那么孩子就给另外一方了。
2周岁以下只要母亲要归母亲。2-10周岁按照双方收入都足够养一个孩子的话一人一个。10周岁以上参考孩子想法和经济。
夫妻二人离婚女方患有白塞氏病有两个儿子孩子会不会判她
问法院了。
两个儿子女方起诉离婚儿子怎么判知识专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婚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种情形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你要确认对方是否是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而且你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查证属实后准予离婚。
女方未满18岁生孩子不要,女方需承担什么责任
1、孩子未出生前,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生下孩子。
2、孩子出生后,女方和孩子父亲都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女方拒不履行义务的,孩子父亲可以孩子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两个儿子,离婚女方想要一个。可是男方都不愿意给女方,女方称不给孩子拒付抚养费,
你好!一般来说两个孩子的话离婚后是一方一个的。对方不愿意给但是您想要抚养其中一个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的!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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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和平离婚,主要有两个儿子,有外债女方该承担起些什么
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需要一起偿还,离婚时需要自行协议债务谁来承担,怎么分割。
债权人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主张债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我有两个儿子离婚后女方拒绝不要孩子和好给钱支付小孩生活费怎么办
是不要孩子拒绝和好,还是拒绝支付生活费?题主说话有点乱我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