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的运费收入,开据普通发票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是按17%的税率扣除.大神们帮帮忙
销售货物的运费收入,开据普通发票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是按17%的税率扣除.大神们帮帮忙
销售货物的运费收入,开据普通发票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是按17%的税率扣除.大神们帮帮忙
是应该按17%交税的
收入额6792.57,应纳税所得额2385.77,实缴税款133.58,税率0.1请大神们帮我算一
这个月工资总额是6792.57
计税工资是2385.77+3500=5885.77元(因为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是3500元)
实发工资是5885.77-133.58=5752.19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商誉只有在企业并购时才能体现价值,因此自创商誉没有价值,所以不能摊销。
工资,薪金税后收入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你自己就可以用很简单的算术计算交税方法,把工资数扣去3500(免税),把结果找到对应的档数,按注明的税率乘好,最后减去 速算扣除(元)这一档的数。这是目前。6月以后会改动
全月交税额 税率 速算扣除(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1500-4500元 10% 105
4500-9000元 20% 555
9000-35000元 25% 1005
35000-55000元 30% 2755
甲企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招待费50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扣多少?
2008年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业务招待费在两个标准取最低的标准允许税前列支:
1、允许税前列支实际发生额的60%。
2、不超过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五。
50*60%=30万元 2000*千分之五=10万元
所以你2008年只能扣除10万元。

甲企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20万,招待费1000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扣多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按照销售收入计算,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20*5‰=6000元
2、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1000*60%=600元
比较1与2,采取孰低原则,因此,1>2,取2为法定业务招待费标准,即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600元。
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能扣600元。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要减去国债的利息收入?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税率是10%还是20%
你说的是个人所得税吧,其中的一种临界状态,4500为10%和20%的分界点。
其实你按10%和20%算的结果是一样的,因为还有一个速算扣除数的问题。
按10%算的时候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缴税额=4500*10%-105=345
按20%算的时候的速算扣除数为555,应缴税额=4500*20%-555=345
所以怎么算结果都是一样的,当然,日常习惯中,大家可能还是更习惯在这个时候选10%来计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最终会转入无形资产成本,不应税前扣除。在形成无形资产后,每期摊销税前加计50%税前扣除。
下列各项中,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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