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额与报税额不一致 我司是自制产品厂,开票额为54万(17%增值税),进项票只有26万,请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及公式是什么?
我司是自制产品厂,开票额为54万(17%增值税),进项票只有26万,请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及公式是什么?
我司是自制产品厂,开票额为54万(17%增值税),进项票只有26万,请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及公式是什么?
你的报表利润是多少?按照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乘以税率就可以。
为什么增值税进项不能从企业所得税税基中扣除
因为增值税不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增值税是通过往来科目(应交税费)直接收付的,并没有像其他税金那样通过费用类科目(比如: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收入减去所有成本费用后得到最终利润,再乘以所得税率得出,所以可见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没啥子关系了啦!究其根本原因是:增值税属于消费者承担的税金,企业只是作为中间人向消费者收取,再转交给税务局;而其他税金,比如营业税等等属于企业承担的税金,当然要计入企业费用中,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定律征收,公司出售奥迪车50万元,原值60万元,问:要交增值税吗? 交的话,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出售自用过的旧资产要缴增值税,税率不得减半!
您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地税户?小规模是3%。一般纳税人17%。如果平时是地税户的话就3%减半。
所得税是按50万收,减去相关费用
二手车要放入二手车交易市场,这样才可以过户,二手车交易市场才能开增值税专票!
你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月开收购票200万开增值税专票250万,请问月该交多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分录
你好,当月交纳的增值税额=当月销项-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
所以你这个月应当月交纳的增值税额=当月销项-当月进项=250/1.17*17%-200/1.17*17%=7.26万
一、交纳增值税分录为:
1、把未交的转出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初报税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预缴申报的,不需要每月交纳。
1、计提时 :
借:所得税费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
增值税除以1.11乘以0.002是企业所得税么
不是。
这个应该是
价税合计金额除以(1+增值税税率)乘以减按百分之二征收率=应纳税额,只不过最后的2%,写成了千分之二。

关于企业所得税中增值税的问题
增值税是价外税,在收入总额中是不含增值税的,所以不需要扣除.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急,请解答
这个是有可能交这么多的,不过说实话看你问的这个我有些地方都没怎么看明白。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怎么交,和交增值税一样吗
企业所得税分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收入总额*企业所得税率季度预缴征收 查账征收根据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率征收。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寄售业开的事按增值税简易征收的3%增值税,少有进项,企业所得税怎么交啊?
财税[2009]9号 规定:
A: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B: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这个题目出的不够缜密。
产品过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增值税处理—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企业所得税处理—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第二十七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