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五年了男方那边拖着怎么办 分居五年去离婚没计生证民政局不给预办离婚是怎么回事
分居五年去离婚没计生证民政局不给预办离婚是怎么回事
分居五年去离婚没计生证民政局不给预办离婚是怎么回事
办离婚手续是不用计生证的,只要拿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去,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行了。
双方去民政局办离婚提交不出结婚证和户口本民政局不给办离婚怎么办
提交不出结婚证和户口本,可凭另一本结婚证和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办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影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重婚去办离婚,民政局会不会不给办离婚
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民政局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的,民政局给不给离婚证
说明条件不具备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结婚证没有收回去,是怎么回事
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收回结婚证。婚姻登记员在颁发离婚证前,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登出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没有计生证明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吗?
根据婚姻登记规范,没有需要提交计生证明方面的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分居两年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不需要分居,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重婚去办离婚,民政局会不会不给办离婚手续
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民政局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手续有问题,民政局不给办离婚证,怎么办
离婚手续有问题,民政局不给办离婚证,可以补充手续。
然后再去办理离婚。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双方感情已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即使手续不全,法院也可以调解离婚。
夫妻分居十八年还需去民政局办离婚吗?
只要二人没有去民政局走法律程式,就是过一百年,这两个人也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