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纳税人还未申报 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
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
根据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7号令《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从事生产、经营及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本单位证明
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再提供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申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9、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办事人到地税窗口申请并领取《税务登记表》等相关文书,并提供有关材料
2、窗口人员对纳税人报送的有关材料及文书进行审核
3、分局管理人员到现场勘察
4、窗口发放《税务登记证》并收取工本费
四、承诺时限
5日
为什么征管法中总是强调“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请问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部门
社会团队
税收征管:请问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
纳税人到外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哪里的税务机关报验登记:B,营业地
征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什么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需要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其企业所得税回机构所在地缴纳。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经营累计超过( )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你如果需要,可到税务局去办理.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
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包括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外埠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时限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所称“180天",应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附送下列需查验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及复印件;
2、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需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对即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对限时办理的涉税事宜,纳税人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可在调查环节调查核实时,要求纳税人补齐。
(二)、受理
“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按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输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交付纳税人三份,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经营活动后加盖公章后,再由纳税人返原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人。
(三)、内部传送
“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内部信息传递岗,进行网络传递或制发《税务资料内部传递单》(WS001),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第二联、《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DJ016)和相关资料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传递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核销
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应于十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及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J017)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一窗式"纳税服务窗口单证管理岗进行核销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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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对吗?
错, 解析: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时也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存款账户时,应当() 。多选
根据征管法,答案a、c、d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需要经县以上税务局长的批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 )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A、90 B、60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