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诃德和桑丘 朱元璋反腐 唐吉坷德式的失败
朱元璋反腐 唐吉坷德式的失败
所谓“学《大诰》运动”,即朱元璋晚年为了整顿官僚队伍清除腐败现象,而在全国范围内兴起的一场官民大学习和群众大造反运动。和我们的想象不同,贪污腐化并不是王朝中后期才有的现象。由于强大的贪渎文化的影响,历代王朝官僚制度建立起来的那一刻,腐败现象即如影随形。
朱元璋学“大诰”运动的构想正是基于明王朝建立初期腐败的迅速蔓延。朱元璋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贪。朱元璋对贪污之官,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由于诛戮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遭到贬黜或杀头。
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腐败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腐败案消失了,小的腐败却仍然层出不穷。监察官员和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
对于官员如此闵不畏死,甘蹈法网,朱元璋在震惊之余,也曾苦苦思索原因。他把原因归结于旧朝代不良思想的污染。为此,他亲自作了《大诰》这一千古奇文,作为这次运动的学习材料。
所谓《大诰》,简要捷说,就是一本血淋淋的案例汇编,类似现在的廉政案例汇编。朱元璋把他惩办的大案要案,编成一册,夹杂以大量的里唆老生常谈的说教。由于是朱亲笔所作,所以这本书文辞鄙俗,体例杂乱,多语句不通之处。因为以威胁恐吓官员百姓为目的,所以他选取的案例都是血腥残忍令人发指者。就是这样一套混乱杂芜的文件汇编,成了全国人民必须学习的精神财富。
为了彻底消灭腐败现象,建设一支纯而又纯的官员队伍,朱元璋想到了求助于广大人民群众。洪武中叶,大明帝国里发生了一件中国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皇帝号召底层民众起来,造官僚阶级的反。一开始,皇帝赋予百姓的是监督权。朱元璋告诉百姓,他们可以直接向他举报官员们的违法行为,并且许诺,皇帝会根据普通民众的意见来奖励和惩罚官员。
十九年,他的政策又大幅度地前进了一步,他令人吃惊地宣称,在他的帝国之内,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吏员!赋予卑贱的农民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纠拿官吏的权力,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这一号召再一次证明这个通过农民起义登上皇位的皇帝对农民理想的某种忠诚。
对于这场全帝国范围内疾风骤雨式的群众运动,朱元璋抱以极大的希望。诏书发布下去了,天下却没有出现朱元璋想象中的“群起响应”的局面。毕竟,自有国家以来,中国老百姓就一直匍匐在官员脚下。面对皇帝的“造反”号召,他们一时不知所措。
朱元璋火了。他自然有他的办法。洪武十九年,他严厉惩罚了镇江市的一些市民,原因是他们没有按他的要求,积极捉拿贪官韦栋,而听任他在镇江胡作非为,直到这个贪官被皇帝亲自发现。这就是朱元璋的动员方式。
在这动员加恐吓之下,朱元璋兴起的捉贪运动终于在各地兴起。懦弱的老百姓居然敢捆绑捉拿官员,这有中国以来人民所不敢想象的翻天覆地的现象终于出现了。
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八年,皇帝与百姓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贪污腐化。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

不幸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原来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甚至自残肢体。
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朱元璋都是无所顾惜的。
在朱元璋的时代,想在官场全身而退几乎就不可能,有些人认为反正动辄得咎,不如趁早捞一把算了。连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产了。因为有了权力,可以处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败起来。他们毫不自重,以权谋私,甚至贪图酒食贿赂,“公道不昭,贞邪莫辨,妄张威福,颠倒是非”。
至于擒拿犯法吏员一举,负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来。群众运动的火候是最难掌握的。不久,就有许多地方的地方官为了政治利益,威胁利诱百姓们保举自己,打击他人,更有许多地方群众为了抗税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税收官员捉拿到京。这类事情远比真正捉到的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个劲地发火。
皇帝晚年,对自己的暴力惩贪曾经有过困惑和动摇。洪武二十三年,他对刑部官员说:“愚民犯法,如啖饮食,嗜之不知止。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惟推恕行仁,或能感化?”在一定程度上朱元璋曾承认了自己通过恐怖和教化方式净化臣民思想的失败。然而,他始终认为自己亲手写订的《大诰》是一部“宝书”,不忍舍弃。在临死前一年,朱元璋再次在《御制大明律序》中说:“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知所趋避又有年矣。然而法在有司,民不周知。如今我特命有司,将《大诰》内的条目,拣其精要者,附在《大明律》内。”从而使《大诰》部分条目和《大明律》一样,成为永久性的法律。他希望子孙后代世世代代“依《律》与《大诰》拟罪”。
虽然朱元璋屡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还是改变不了他曾经希望世世代代指导人民的《大诰》很快被弃如敝屣的现实。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个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诏》中宣布:“今后官民有犯法者,执法机关一律只按《大明律》断,不许深文周纳。”这个“深文”显然就是指《大诰》。虽然没有哪个后世皇帝敢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在朱元璋死后直到明亡,《大诰》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用。虽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赏,他的子孙们却羞于提到太祖皇帝这本文字粗鄙内容血腥的著作。到明代中叶,《大诰》已经鲜为人知。弘治朝的大臣陆容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法律条文说执《大诰》者减罪一等,可是现在百姓连见都没见过《大诰》,何谈讲读!”曾经发行数千万册的这本宝书,到明末在民间几乎一本也没有了。这也许是朱元璋从来没有想到的。
更让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在世时,通过他堂吉诃德式的努力,贪污腐化现象得到了一时的抑制,然而却积蓄了巨大的反弹能量。在他死后,腐败又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愈演愈烈。明代中后期,腐败现象在各级官吏争先恐后的疯狂和无耻状态中,向政治肌体的一切环节蔓延扩散并最终积聚成为汹涌的恶涛,吞没了整个王朝。大明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被载入史册。